畢業生報到證改派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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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建立在原單位同意的基礎上,並需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新接收單位、新接收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跨省的和從市縣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的改派還需省教育部門簽署意見。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畢業生報到證改派需要什麼材料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畢業生報到證改派需要什麼材料

一、改派需要提交的資料:

1、簽訂後的接收函,並接收單位和上級主管單位蓋章。

2、報到證藍聯和白聯。

3、與原單位離職證明

二、畢業生改派程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建立在勞動關係上的'法律檔案,協議雙方一經簽約,必須認真履行,不得隨意毀約,協議解除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形成一致意見,方可改派。改派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解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的同意解約材料並加蓋公章。

2、畢業生出具已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協議重新擇業的申請,學院就業工作領導組簽註意見。

3、將原用人單位所籤協議、個人申請、原報到證一併交回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

4、由就業指導中心稽核同意後,發給新的協議書。

5、招生就業處對上述四種材料進行審查、整理,書面報告教育廳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稽核後辦理改派。

6、屬於本地區調整就業去向、改派的在本轄區主管部門辦理。

7、畢業生就業去向的調整、改派,須在兩年內辦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職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8、由於用人單位毀約或因其他原因使畢業生不得不放棄原就業單位而需改派時,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就業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再行辦理。

9、畢業生的改派,原則上在每年8月份以後,按月集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