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施工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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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施工保證書

工程安全施工保證書1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 工程名稱: 京滬高鐵西側景觀綠化工程(紀家廟段)

二、 所有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前安全生產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三、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北京市城市園林綠化技術規範》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五、 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四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六、 坑槽作業。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趨勢時,人員要立即撤離並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大樹移植時,嚴禁未將樹木支撐穩固就開始掘苗,掏底時嚴禁將頭和軀幹伸向土臺下,風力達到四級時,應立即停止掏底。

七、 起重、吊裝作業。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八、 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裝置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冬季採用煤爐取暖,應當加裝風斗,保持通風順暢,煙道各介面要密封嚴密,防止煤氣中毒;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安器,並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所有現場移動照明用電,需用安全電壓(24v)並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九、 機械、裝置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裝置;機械裝置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控機械裝置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 件;內燃機動力的機械裝置在運轉、發動機過熱或機旁有人吸菸時,嚴禁加油。

十、 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騎車人交通行為規範,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後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

十一、 有毒有害。有毒有害材料或藥劑的包裝材料用完後必須統一收回,並在有關部門監督下處理;使用有毒有害材料或藥劑時必須遵照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和說明進行安全防護。

十二、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並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各自的主管人,經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十三、 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裝置,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十四、 文物保護。對施工當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髮現的古墓、文物,必須進行現場一次及時保護並逐級上報至文物部門,對有隱報、盜竊及哄搶文物現象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五、 其它。施工人員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警告、罰款、辭退或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本人在此確認已於 年 月 日在北京市城美綠化設計工程公司 京滬高鐵西側景觀綠化工程(紀家廟段) 工程( 標段)專案部接受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專案經理(簽字):

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簽字): 施工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施工保證書2

工程專案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專案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專案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絡電話:

2、專案負責人: 證號: 聯絡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絡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對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專案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專案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工程安全施工保證書3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確保工程專案的施工安全,依照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有關法規、政策,甲、乙雙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稽核乙方的資質及合同履行能力,稽核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資質;

(二)向乙方移交施工場地,並明確乙方進入施工場地的安全責任;

(三)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合同價款及預付款比例按時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以確保安全措施到位;

(四)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六)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規範作業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有權制止,責成其改正,並可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對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權加重經濟處罰;凡發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後果及影響,追究乙方的事故責任及違約責任。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確保生產、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邊建(構)築物、各種管線、道路交通等公眾環境安全及人身財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教育培訓,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定主管安全的責任人,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培訓合格證書,上述人員應報甲方備案,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對施工中的特種作業人員乙方必須選取合格的持證人員上崗;

(四)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必須用於所承擔的工程專案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嚴格控制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裝置及勞保用品的質量,杜絕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的車輛、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具須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須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護設施並按期進行保養、檢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隱患或國家規定該報廢和淘汰的車輛、裝置、機具、設施。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同時做到定期檢查並記錄檢查內容;

(六)對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並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七)在施工過程中,採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藝要求,嚴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實對周邊建(構)築物、地下管線、道路設施及周圍綠化等公眾環境的保護措施。如遇有不明情況,應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確定解決方案。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八)在施工中認真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和管理標準》和建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各個危險部位設定符合國家標準的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九)結合所承擔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突發事件立即組織進行緊急處置避免事態擴大,並立即上報甲方及有關部門;

(十)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十一)按照規定為施工作業人員和工程管理人員及其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應當承保的人員承保意外傷害險;

(十二)接受甲方對安全的監督管理,對甲方及有關方面在安全檢查中要求進行整改的安全事故隱患和不安全行為,立即進行改正。

(十三)行使與甲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安全方面條款規定的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在搶救受傷人員,減少進一步損失、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甲方通報情況,並不得隱瞞事故真相,如有違反,導致事故責任無法確認的,事故責任及事故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發生《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重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權視情況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0000—100000元作為違約金外,乙方還應按有關規定承擔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

(三)發生《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較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權視情況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0000—50000元作為違約金外,乙方還應按有關規定承擔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

第四條本協議條款與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規不符時,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規執行。

第五條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附件,與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之事項,依據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法律法規未作明確規定的,可由雙方協商處理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安全施工保證書4

佛山市三水區城市綜合管理局白坭分局:

該大型廣告牌位於xxxx,廣告牌支架以鋼結構為主,規格為xxm(高)×xxm(寬),總外飄xxm(或佔地xxm2),在批准使用期內,承諾做到以下事項,確保廣告牌安全使用,杜絕事故發生:

1、每月定期對廣告牌結構元件實施檢查,加緊加固鑼絲鑼帽;

2、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防鏽防腐處理;

3、定期對廣告牌進行清洗,確保廣告牌歷久常新,美化市容;

4、遇到暴風雨等特殊天氣時,應派專人全天候監控並做好防護措施;

5、積極、認真接受各級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若該廣告牌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造成意外傷亡或其他社會不穩定因素時,承諾人將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承諾人(公章或指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