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辦法
1、採用題目分組對決方式,即由抽出的題目決定分組進行對決。各隊將在比賽前指定時間進行抽籤,決定辯題和場次。抽到同一題目的正、反兩方參賽單位為一組進行對決。
(注:複賽正反方在初賽舉行後抽籤決定;半決賽正反方在複賽舉行後抽籤決定;本次比賽共14場:初賽7場,複賽4場,半決賽2場,決賽1場。)
2、在組合確定之後,辯題同時公佈。
3、辯題由主辦方擬定,辯題公佈後參賽隊伍不得隨意要求刪改。
二、比賽流程
1、主席開場白:介紹比賽規程、參賽隊及所持觀點、評判團成員,然後宣佈比賽開始。
2、參賽雙方進行辯論。
3、辯論結束,現場互動,觀眾就辯題發表觀點。
4、評判團成員商議比賽結果。
5、評判團代表點評賽況。(在辯論結束後,評判團將推選一名代表,綜合所有評委的意見,發表對該場辯論的評語。分析兩隊的表現及優缺點,提出雙方需要改進的地方。由於時間限制,評語應言簡意賅。)
6、主席宣佈結果,比賽結束。
三、辯論流程
1、第一階段(陳詞階段)
(1)立論陳詞
正方一辯陳詞3分鐘,反方一辯陳詞3分鐘。
(2)立證陳詞(進一步闡述本方觀點)
正方二辯陳詞3分鐘,反方二辯陳詞3分鐘。
2、第二階段(盤問階段)
(1)正方三辯提問,反方任何選手(只限一名)選手回答。
(2)反方三辯提問,正方任何選手(只限一名)選手回答。
(3)提問用時累計1分鐘,回答用時累計3分鐘。
3、第三階段(自由辯論階段)
由正方首先發言,然後反方發言,正反方輪流發言。共用時10分鐘,每方用時5分鐘。
4、第四階段(總結陳詞階段)
反方四辯總結陳詞,用時4分鐘。正方四辯總結陳詞,用時4分鐘。
5、觀眾提問
觀眾可分別向正反方提問1—2個問題。觀眾提問不影響得分。
四、辯論賽辯論規則
1、時間提示
當辯手發言時間剩餘30秒時,計時員以一次短促的琴聲提示,用時滿時,以兩響琴聲終止發言。否則作違規處理。
2、盤問規則
(1)每個隊員回答應簡潔,提問應明瞭(每次提問只限一個問題)。
(2)對方選手提出問題時,被問一方必須回答,不得迴避,也不得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