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參考文獻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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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科學研究的不斷髮展,參考文獻的作用也日益倍受關注,但就參考文獻的定義而言,目前仍是眾說紛紜。基於此,筆者圍繞參考文獻的定義,收集整理了相關資料,並作出自己的分析。

淺析參考文獻的定義

關鍵詞:參考文獻;關係

科學文獻的引文早在18世紀初就出現了,發展至今已有數百年曆史。期間,隨著科學研究的不斷髮展,參考文獻的價值也隨之得到了相應的認可和重視。進入21世紀後,其地位和作用更是倍受人們關注。因為學術成果的歸譽,是現代智慧財產權的重要基石,也是學術期刊技術規範所思考和力圖包含的主要思想。但遺憾的是,迄今不僅社會科學文獻的引文制度尚不規範,而且參考文獻本身的定義目前仍是眾說紛紜。我們都知道它是位於文章末尾的文獻目錄表,因此又稱為“文後參考文獻”。它最早出現在西方國家的出版物中,英文為“Reference”,是參考之意。當它在我國出版物中出現時,被稱為“參考文獻”。但究竟何謂“參考文獻”?它與現在的引用文獻(即引文)、註釋等概念又有何異同?卻不一定人人都明白,個個都清楚。帶著這樣的問題,筆者查閱資料、整理後發現,對於參考文獻,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定義:

一、相關規定

1.據《CAJ-CD》解釋,“參考文獻是對期刊論文引文進行統計和分析的重要資訊源之一”。[1]如果按這個定義,很明顯,其所指的參考文獻就是“論文引文”。

2.《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一87)將其定義為“為撰寫或編輯論著而引用的'有關圖書資料。”[2]據此定義,可以這樣理解,凡是被“引用”的文獻都應稱為參考文獻。當然,在這裡,“引用”可以是直接引用原文,也可能是間接引用即借鑑、吸收其思想、觀點;而“文後”二字,則表明參考文獻與正文有明顯區別,即是置於正文之後的一類東西。

3.《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05):

“文後參考文bibliographic references:為撰寫或編輯論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關文獻資訊資源。”[3]

二、研究者的定義

何佳訊先生在《情報科學》1991年第4期(34頁)中指出:“參考文獻有兩種內涵:一是參考文獻是所有參考過的文獻(包括被引文獻);二是參考過的文獻中的‘知識已作用於著者的‘知識結構’,繼而生成‘新的知識結構’,讀者一般很難在著文中觀察到‘痕跡’,而無法在著文中標記引用序號的那部分文獻。”[3]

何榮利先生對參考文獻的定義是在與引用文獻作分辨中提出來的,他認為:“參考文獻不等於引用文獻”,“ 參考文獻指作者在撰著時曾參考過,但沒有直接引用什麼內容,而對成文有一定支援作用的文獻”。 而“引用文獻是指作者直接引用一句話、一組資料、一個公式、一個定理的文獻”。 因此,“參考文獻不完全包括引用文獻。”[4]

陳益君不認同何榮利的定義,他對參考文獻的定義引入了隱含引用和顯性引用兩個概念。他認為“參考文獻對著文來說不是沒有被引用,只是這種引用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模糊性,我們知道,參考文獻被著者引用的往往是文獻的主題思想、基本觀點等整休知識”。 “而引用文獻被著者引用的往往是一句話、一個數據,對著文的觀點起著修辭說明、佐證等支援作用”。兩者的劃分是“根據引文是否在文中明確標記的方式”。[5]

三、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註釋。

註釋是對正文中有關內容所作的一種文字說明,又稱註解。根據其來源的不同,可分為本文注、引文注和編者注三類,根據其在文中的位置又可分為文內注、頁末注和文後注三類。本文注即作者對文中內容(包括圖表等)所作的註釋,引文注是作者對正文中所引用其他作品內容的註釋,而編者注則是編輯或翻譯、校對人員對文中或引文中的內容所作的註釋。

至於兩者的區別,在《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技術標準規範》中已明確地從內容、形式、編排位置等方面對其二者做出了區分:

“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著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一般集中列表於文未;註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一般排印在該頁地腳。參考文獻序號用方括號標註,而註釋用數字加圓圈標註(如①、②…)。”

由上可見,這種規定,試圖努力將二者區分開來,在實際工作中也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但常常容易出現這樣兩種情況:一是引文一律被當作參考文獻處理,二是論文中的註釋極少或者說大多沒有。

(二)與引文。

“所謂引文,是指引自其他書籍或檔案的語句,又稱引語。”很顯然,引文不能等同於“參考文獻”,亦或不能用來指代“參考文獻”。由此可見,二者之間向來沒有“通假”的關聯。就引文字身而言,它是已經被文字引入的他文,並已融入新的文字之中,成為新文字的一部分。而參考文獻,作為某種客觀存在的文獻,對於一個特定的文字自體來說,它始終是一個客體,一個參照物,一個與自己並行的他者文字。這個“他者”可以與“這一個”特定的文字相關,也可以無關,即它是否與某一文字發生關聯仍是非確定的。因此,從論文文字的立場出發,“引文”與“參考文獻”不能、也不應該通指,不能互為釋語。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檢索與評價資料規範[S].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編輯委員會,1999.

[2] 全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委員會 7714一2005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S].北京:國家標準局,2005.

[3] 何佳訊.引文分析中若干術語的內涵與外延之新探. 情報科學,1991(4).

[4] 何榮利.關於引用文獻和參考文獻及其分辨[J].圖書情報工作.1994(4).

[5] 陳益君.參考文獻與引用文獻的異同論[J].圖書情報工作,199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