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影響農村經濟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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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耕還林對農村經濟影響分析

退耕還林影響農村經濟論文

1.1退耕還林工程對土地利用結構的影響

退耕還林工程通過專項補貼激勵農戶參與工程實施,促使農戶坡耕地還林還草。這種激勵政策,直接促使農用地利用結構發生變化,促進了農用地資源的重新配置。本課題選取了退耕前的2001年、退耕過程中2005年、退耕任務結束後的第一年2007年以及2010年4個時點對各地類進行對比分析耕地與林地在2001—2005年和2007—2010年這兩個時期內表現出了此消彼長的趨勢,2001—2005年退耕前期耕地面積減少林地面積相應增加,但是退耕後期2007—2010年“退林復耕”的現象明顯。產生以上變化的原因有:一是退耕林農獲得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的比較收益在大幅度下降,退耕還林的補助標準越來越無法滿足退耕林農的生活需求;二是近年來糧食價格上漲,種糧補貼增多,退耕補貼相對較少,以致於林農種樹收益與種糧收益差距明顯,農民為了經濟利益擴大耕種面積將已退耕為林地的土地復耕;三是國土部門與林業部門之間耕地保護與退耕還林兩項政策在基層執行時,往往不能落實貫徹,存在拆東牆補西牆現象。

1.2退耕還林工程對勞動力就業結構和農民純收入的影響

退耕還林工程實施後,區域內耕地面積減少,林地面積相應增多,造成了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移,致使非農行業就業人數佔農村總勞動力的比重逐年波動上升。二、三產業相對於第一產業的高產出使農民的人均年純收入逐年提高。通過對淶水縣農戶的的實地抽樣調查,退耕後農戶收入結構中非農行業收入佔61.07%;所調查的農戶家庭中,從事非農行業的從業人員佔51.31%,從事職業主要以建築、採礦、運輸和餐飲業為主。相對於農業生產,外出務工為農戶提供了更為豐厚的報酬。表1顯示了1997—2010年淶水縣農民人均年純收入狀況,可知淶水縣退耕還林工程開始實施後農戶人均年純收入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退耕前1997年農戶人均年純收入為1828元,退耕啟動時的2002年農戶人均年純收入為2142元,而到2010年農戶人均年純收入達到了3769元,退耕前年均增長4.76%,退耕後年均增長8.32%。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造成農村勞動力的大量剩餘,促使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發生轉變,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移,增加了農民的收入。2.3退耕還林工程對農村產業結構及農業內部結構的影響通過對淶水縣1997—2010年全縣各產業年產值情況的定量分析(圖3)可以看出,退耕前農村經濟收入中第一產業產值略高於二、三產業,但總體水平差別不大。退耕後第一產業在農村經濟中所佔比重呈波動下降趨勢;退耕前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中所佔比重維持在65%左右,2002年退耕工程實施後二、三產業所佔比重持續上升,到2010年其值為76.16%。在退耕前農業生產是淶水縣農村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退耕工程實施後,土地利用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相應變化,在確保糧食產量穩步增長的前提下,優化農村產業結構,提高規模化水平,以現代農業為依託,充分發展特色農業,農業產值得到一定提升,但相比於二、三產業提升幅度不大。當地依託“野三坡”等旅遊資源優勢發展服務業、特產加工業,極大程度地豐富了二、三產業。淶水縣二、三產業比重逐漸佔據農村經濟的主導地位,農村經濟由農為主型轉變為非農為主型。

2淶水縣農村經濟轉型的灰色關聯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政策性地改變了淶水縣的土地利用結構,由此引發了淶水縣產業結構以及農業結構的調整,帶動了農村勞動力從業結構的轉型並促使農村經濟轉型。為探究淶水縣農村經濟轉型過程中各行業生產與農村經濟的關聯程度,本文依據淶水縣1997—2010年統計年鑑,對主要產業收入與農民收入情況彙總進行灰色關聯分析。通過林業收入與農民人均年純收入的`高關聯度可以看出,退耕工程的實施不僅僅有利於改善津京地的生態環境條件,而環境的改善所帶來的綜合生態效益,也有利於整合當地特有的旅遊資源,促進農村經濟的綜合發展,因此,退耕還林成果的鞏固是極其必要的。第二產業收入、第一產業收入、牧漁業收入、種植業收入對農民收入的關聯度相對較低,這些產業收入對農民生計改善的貢獻較少,尤其是種植業僅為0.49,反映了當地農業生產能力較低,且各行業未能利用退耕成果綜合發展,如大量的勞動力轉移至二,三產業,勢必會造成農業上的勞動力不足,而土地資源分佈較為分散,無法規模利用,有很多閒置荒廢現象。因此,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僅要繼續強化優勢產業,同時要做到以優帶落,規避優勢產業沒落對農村經濟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

3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兩點基本結論:第一,“退耕工程”的實施政策性地改變了淶水縣的土地利用結構和農業結構,在很大程度上促使當地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豐富了農民收入方式,促進了當地經濟發展,對農民生活狀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作用。第二,就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來說,淶水縣農村產業結構和農業內部結構還不完善,種植業、牧漁業對農村經濟貢獻較少,有待進一步優化升級,與農村經濟關聯度較低的產業是今後淶水縣產業調整的主要方向。為了鞏固退耕成果,促進農村經濟的改善,針對當前問題提出有關建議:首先,加大智力扶貧、技能致富的投資力度,提高農民的就業能力,尤其是非農就業能力,依託當地豐富的旅遊資源,發展餐飲、住宿及配套產品深加工,提升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與旅遊行業服務水平。其次,加大農業扶持力度,穩定農業中各生產要素的關係。通過穩定糧食價格,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控制種子、化肥、農藥、農業機具的價格,降低農民的生產成本,興建水利設施、道路等基礎設施方便農業生產。第三,抓特色產業,力促資源和產業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旅遊玻璃器皿、礦產、建材和工藝品是淶水縣頗具特色的4大骨幹產業,可通過產業叢集與產業深化,推動叢集發展,努力完善產業鏈條,以特色產業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