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真理和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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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真理和錯誤
論真理和錯誤   這幾天我已經習慣於從感官裡把我的精神擺脫出來,我又正好看出關於物體性的東西有很少是我們認識得準確的,關於人的精神有更多的東西是我們認識的,關於上帝本身我們認識的還要更多,這樣,我現在把我的思維從考慮可感覺或可想像的東西上轉到考慮完全脫離物質、純粹精神的東西上去就毫無困難了。

  關於人的精神,既然它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一個沒有長寬厚的廣延性、沒有一點物體性的東西,那麼我的這個觀念當然比任何物體性的東西的觀念都要無比地清楚。而且當我考慮到我懷疑,也就是說我是一個不完全的、依存於別人的東西的時候,在我心裡就十分清楚明白地出現一個完全的、不依存於別人的存在體的觀念,也就是上帝的觀念;單就這個觀念之存在於我心裡,或者具有這個觀念的我是存在的,我就得出上帝是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時刻都完全依存於他這樣的結論,這個結論是如此地明顯,以致我不認為有什麼能比這件事更明確、更可靠地為人的精神所認識的了。因此我覺得我已經發現了一條道路,順著這條道路我們就能從深思真實的上帝(在上帝裡邊包含著科學和智慧的全部寶藏)走到認識宇宙間的其他事物。

  因為,首先,我看出他絕對不能騙我,因為凡是欺騙都含有某種不完滿性;而且即使能夠騙人好像標誌著什麼機智和能力,不過,想要騙人卻無疑地證明是一種缺陷或惡意。因此在上帝裡邊不可能有欺騙。

  其次,我體驗到在我自己的心裡有某一種判斷能力,這種能力和我所具有的其他一切東西一樣,無疑是我從上帝那裡接受過來的;而且,因為他不想騙我,所以他肯定沒有給我那樣的一種判斷能力,讓我在正當使用它的時候總是弄錯①。因此我認為假如不是從這裡得出我永遠不會弄錯這樣的結論的話,那麼對這個真理②就再沒有可懷疑的了;因為,如果凡是我所有的都是來自上帝的,如果他沒有給我弄錯的能力③,那麼就應該說,我決不應該弄錯。真地,當我單單想到上帝時④,我在心裡並沒發現什麼錯或假的原因;可是,後來⑤,當我回到我自己身上來的時候,經驗告訴我,我還是會犯無數錯誤的,而在仔細⑥追尋這些錯誤的原因時,我注意到在我的思維中不僅出現一個實在的、肯定的上帝觀念,或者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同時,姑且這樣說,也出現一個否定的、“無”的觀念,也就是說,與各種型別的完滿性完全相反的'觀念;而我好像就是介乎上帝與無之間的,也就是說,我被放在至上存在體和非有在體之間,這使得我,就我是由一個至上存在體產生的而言,在我心裡實在說來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引導我到錯誤上去;但是,如果我把我看成是以某種方式分享了無或非存在體,也就是說,由於我自己並不是至上存在體⑦,我處於一種無限缺陷的狀態中,因此我不必奇怪我是會弄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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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文第二版:“其次,我從我自己的經驗認識到,在我心裡有某一種判斷的功能,或分辨真、假的功能,這種功能我無疑地是從上帝那裡接受過來的,和在我心裡的以及凡是我所有的東西都是從上帝那裡接受過來的一樣;而且因為他不可能想要騙我,那麼肯定他沒有把那樣的功能給我,讓我在正當使用它的時候總是弄錯。”——譯者

  ②“這個真理”,法文第二版是:“關於這一點”。

  ③“能力”,法文第二版是“任何功能”。

  ④法文第二版:“當我把我單單看做是來自上帝,當我完全轉向他”。

  ⑤“後來”,法文第二版是“緊接著”。

  ⑥“仔細”,法文第二版缺。

  ⑦法文第二版裡下面還有一句:“並且我缺少很多東西”。

  這樣一來,我認識到,錯誤,就其作為錯誤而言,並不取決於上帝的什麼實在的東西,而僅僅是一種缺陷,從而對於犯錯誤來說,我不需要有上帝專門為這個目的而給我什麼能力①,而是我所以有時弄錯是由於上帝給了我去分辨真和假的能力對我來說並不是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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