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鹽池地理分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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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北地區,由於其獨特的自然條件和地質構造,鹽業資源豐富,開發歷史悠久。有的鹽池在西漢就已經開發利用,歷經千年而不衰,有的至今還在開發。豐富的鹽業資源,不僅保障了百姓生活而且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為西夏政權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財政支撐。本文結合相關史料,對西夏時期分佈在陝、甘、寧的夏州、靈州、鹽州、西安州、會州、甘州、肅州、沙州及銀州等地的鹽池進行了考證。

西夏鹽池地理分佈考

關鍵詞:西夏鹽池;鹽業;地理分佈

關於西夏鹽業,學者已有涉及。如李蔚《簡明西夏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李範文《西夏通史》(人民出版社、寧夏人民出版社,2005年)、史金波《西夏社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和吳天墀《西夏史稿》(商務印書館,2010年)等著作,因都是通史性質的,故對西夏鹽業的論述較少深入。

相關論文中,涉及西夏鹽池分佈的有:趙斌的《試論西夏鹽業資源及其地理分佈》(《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1年第4期)和吉成名的《西夏食鹽產地研究》(《鹽業史研究》2006年第1期),都是從東西南北四個方位對西夏時期的鹽池進行了羅列。趙斌、張睿麗在《西夏鹽政述論》(《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2期)中,對西夏時期的鹽池分佈和鹽政進行了論述。上述研究對鹽池的具體位置未能進行翔實考證。筆者結合前人研究成果,對西夏時期陝、甘、寧地區的鹽池地理區位作一考察,以期對今天西北區域鹽業資源開發有所裨益,希望業界專家學者予以斧正!

西夏,奮數世之餘烈,“涉五代至宋,世有其地。至李繼遷始大,據夏、綏、銀、宥、靜五州,緣境七鎮,其東西二十五驛,南北十餘驛”①。又經過一系列的對外戰爭、擴張,極盛時,其疆域佔地兩萬餘里,大概包括今天的寧夏全部、陝西北部、甘肅西北部、青海東北部以及內蒙古西部的廣大區域。

西夏境內,鹽業資源豐富,其中尤以烏池和白池所產青白鹽質優價廉,最負盛名,是西夏的經濟支柱。很多鹽池是在漢、唐、五代的基礎之上繼續進行經營管理,有的鹽池一直延用至今。

一、陝西境內鹽池地理分佈

唐朝在平定黃巢起義之後,僖宗中和元年(881),拓跋思恭因鎮壓黃巢起義有功,“以為左武衛將軍,權知夏綏銀節度事”。中和二年,拓跋思恭再被授予“兼太子太傅,封夏國公,賜姓李”②。党項拓跋氏正是以夏州為根據地,乘唐末之亂,藉唐朝統治者之手,割據夏、綏、銀、宥等州,成為名副其實的唐末藩鎮之一,逐步建立起“雖未稱國而王其土”① 的夏州政權。夏、綏、銀、宥等州的具體範圍大概相當於今天的陝西北部。在這個區域,鹽湖眾多,早在漢代,便有了食鹽開發的記載。西夏建立割據政權後,這裡依然是當時最重要的鹽產地之一,重要的鹽池有胡洛鹽池、烏池、白池、瓦窯池、細項池、龜茲鹽池等。

(一)夏州

夏州,即今陝西靖邊縣紅墩鄉白城子村古城遺址,治所在統萬城。北魏太和十一年(487)設夏州。隋大業元年(605)改夏州為朔方郡。唐貞觀二年(628)復設夏州,建都督府。僖宗中和元年,因討黃巢有功,唐僖宗授拓跋思恭夏州節度使。第二年,唐再賜夏州節度號為“定難軍節度”②。宋真宗鹹平元年(998),授李繼遷夏州刺史及銀、夏、綏、宥等州觀察史。至此,夏州為西夏所轄,直至西夏滅亡。

夏州境內的鹽池,“城西南有二鹽池,大而青白。青者名曰青鹽,一名戎鹽,入藥分也”③。據《魏土地記》載:“其鹽大而青白,名曰青鹽,又名戎鹽,入藥分。……池去平城宮(今大同)千二百里,在新秦之中。”其位置在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北部的庫布齊沙漠之中,即河套以南地區。這裡所產的“戎鹽”具有一定的藥用價值。

胡洛鹽池,位於夏州長澤縣(即今內蒙古鄂托克前旗城川古城)。“胡洛鹽池,在縣北五十里,週迴三十里。亦謂之獨樂池,聲相近也。”④“(長澤縣)本隸夏州,貞觀七年置長州,十三年州廢,隸夏州,元和十五年來屬。有胡洛鹽池。”⑤ 胡洛鹽池,又名獨樂鹽池,即今內蒙古杭錦旗西北杭錦旗鹽場附近鹽海子,亦稱巴彥烏素鹽海,或稱哈日芒仍淖爾。

(二)鹽州

鹽州,即今陝西定邊縣西南。唐武德元年(618)設鹽州,天寶元年(742)改武原郡,乾元元年(758)復為鹽州。宋太宗至道初年(995―997),鹽州併入西夏。

鹽州境內的鹽池分佈在五原縣和白池縣,五原縣的治所在今陝西定邊縣西,白池縣治所在今內蒙古鄂托克前旗。“唐有鹽池十八,……鹽州五原有烏池、白池、瓦窯池、細項池,……皆輸米以代鹽。”⑥“以其地有鹽,遂以城之,即開皇九年置鹽池也,唐貞觀二年,改置興寧縣。至景龍二年又改為白池縣,取鹽白池為稱。又水名白池、烏池。”⑦ 鹽州“鹽池四所,一烏池,二白池,三細項池,四瓦窯池。烏、白二池出鹽,今度支收糶,其瓦窯池、細項池並廢”⑧。《新唐書》亦載:“鹽州五原有烏池、白池、瓦窯池、細項池。”⑨“地居沙滷,無果木,不植桑麻。惟有鹽池,百姓採漉以為業。……鹽池四所,烏池、白池出鹽,唐增收其利,其瓦窯池、細項池並廢。”⑩ 從上述唐宋史料可以看出,至遲到唐代後期,瓦窯池、細項池兩處鹽池均已廢棄,而烏池、白池則歷唐、五代、元、明、清,一直延用至今。青白鹽味美質優,最負盛名,為群眾所喜食。在唐憲宗“元和五年(810)正月,度支奏:郫州、鄰州、涇原諸將士請同當處百姓例,食烏、白兩池鹽”①。

烏池,即今陝西定邊縣的苟池。烏池鹽業開發始自西魏,唐代專設榷稅使1員、推官1員、巡官2員、胥吏130人、池戶440人。其中,榷稅使專職徵稅;推官專司法,處理鹽業案件;巡官則負責查處私鹽。自宋太宗至道初年(995―997),鹽州併入西夏,鹽湖盡歸西夏所有,進行大量開採。西夏設鹽鐵使一職,專司鹽務。因其鹽色泛青,亦稱青鹽。白池,位於內蒙古鄂托克前旗二道川鄉以西10公里處,當地人稱北大池。“白池縣故城,城址位於北大池鹽湖南岸1.5公里處,大多被流沙掩埋,但輪廓可辨。平面呈方形,邊長約260米,牆以黃土夯築,東牆開一門。城四隅有角臺。城內地面散落大量黑、灰色陶片,建築材料和少許唐宋錢幣。”② 因其鹽色泛白,故稱白池。唐代始設榷稅使,以專其利,歷五代,西夏時仍進行大量開採。“青白鹽出烏、白兩池,西羌擅其利。”③ 由於西夏農業不發達,當地党項族、漢族居民多以販鹽為業,以換取關中、隴東地區的谷麥。而瓦窯池、細項池由於記載不詳,具體位置已無從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