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注: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定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檔案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考試題型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題型、題量、分值、考試長度一覽表
專業名稱 | 考試科目 | 題型、題量(分值) | 考試時長 | ||||||
客觀 | 主觀 | 合計 | |||||||
單選 | 多選 | 案例 | 計算 | 案例 | 簡答 | ||||
經濟 | 經濟基礎(初、中級) | 70(70) | 35(70) | 105(140) | 2.5小時 |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60(60) | 20(40) | 20(40) | 100(140) | 2.5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