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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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佈實施五週年,也是《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出臺之年。以下是由本站PQ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出來的2016年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方案,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2016年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方案

  2016年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方案一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關於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大力宣傳基層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的奉獻精神和文化遺產保護成就,讓更多的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惠及人民群眾,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提高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二、活動主題及宣傳口號

(一)活動主題

讓文化遺產融入現代生活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 振興傳統工藝

(二)宣傳口號

1.保護文化遺產 創造美好生活

2.為文保員點贊 向守護者致敬

3.文化遺產無價寶 需要你我呵護好

4.保護傳統村落 留住最美鄉愁

5.弘揚民族文化 振興傳統工藝

6.保護成果 全民共享

請各地圍繞上述活動主題和宣傳口號,結合當地實際,加強策劃組織,豐富文化遺產日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三、宣傳活動安排

(一)各地、各單位要圍繞文化遺產日活動主題和宣傳口號,結合實際,加強策劃組織。要本著廣泛參與的原則,開展文化遺產日的各項活動,營造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辦好全民參與的`文化節日。

(二)各級各類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特別是對外開放的博物館、紀念館、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等,要在文化遺產日期間,懸掛活動主題、宣傳口號及標語等,大力開展內容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通過展覽、展示、展演、展銷、講座、諮詢、鑑定等多種方式開展文化遺產知識的宣傳。遺產日當天,各級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及有條件的文物部門均可根據今年重點工作制做宣傳展版,組織廣大公眾現場參觀、互動與宣傳。

(三)各地、各單位要積極爭取宣傳部門支援,加強與各級各類報刊和媒體及各種新媒體的合作,充分利用好文化遺產日的宣傳聲勢,為更好的保護好我省文化遺產創造一個良好的宣傳氛圍。

(四)省文化廳、哈爾濱市將於6月11日遺產日當天,在哈爾濱市聯合舉辦全省文化遺產日主場城市宣傳活動。主場城市宣傳活動由哈爾濱文廣新局具體承辦,需各地參與事宜, 由哈爾濱市文廣新局通知,請各地積極支援。

(五)做好文化遺產日宣傳活動。為擴大文化遺產日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加強宣傳和總結工作,各地、各單位要適時跟進各項活動的宣傳與報導,及時做好遺產日活動中的資訊交流與報送工作,可直接向國家文物局和中國文物報中國文化報社投稿。

各地可將文化遺產日活動新聞和圖片第一時間傳送至國家文物局新聞宣傳處郵箱:xx,局官方微博將擇優選登。

文化部非遺司郵箱:xx

(六)做好中國文化遺產日活動的方案報送和總結工作。請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於2016年5月30日前報送2016年文化遺產日活動安排。於2016年6月20日前,報送遺產日活動總結。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文化遺產日宣傳工作,及早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文化遺產日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確保文化遺產日活動安全順利開展。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突出主題、講實際、重實效,杜絕鋪張浪費。

(二)注重結合實際,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行動和工作成果,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服務社會、推動發展、惠及民生所採取的舉措和取得的成效,注重宣傳效果。

(三)主動開展工作,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援,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合作與聯絡,聯合開展宣傳活動。

  2016年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方案二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佈實施五週年,也是《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出臺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新要求,大力宣傳國家和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普及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和知識,提升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振興xx傳統工藝,努力讓非物質文化遺產更好地融入現代生活,根據省文化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2016年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讓文化遺產融入現代生活

二、活動名稱

2016年中國第十一個文化遺產日·xx文化遺產月

三、活動內容

(一)根據省文化廳的部署安排,組織專案參加省文化廳主辦的“歡樂之夜——全民體驗非遺遊園會”、“創意之秀——傳統工藝融入現代生活”、“薪火之傳——傳統戲劇傳承展演”等主題活動。

(二)各地充分利用文化遺產宣傳平臺,藉助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設定宣傳專欄專刊,張貼宣傳海報,印發宣傳材料,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行動和工作成果,將文化遺產日活動與群眾生產生活相結合,結合本地特色,組織開展有特色、有影響力、群眾參與度高的系列活動。

四、有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地要高度重視文化遺產日活系列動,要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安排抓好貫徹落實,制定本地的文化遺產日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突出主題、講實際、重實效。文化系統的領導幹部要面向基層、深入一線,加強指導、統籌謀劃,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文化遺產日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二)貼近實際,講求效果。各地要注重結合當地實際,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服務社會、推動發展、惠及民生所採取的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志願者的先進事蹟,強化價值導向,注重宣傳效果。要善於藉助各種媒體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導能力,切實增強活動的輻射效應。

(三)多方合作,協調聯動。各地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援,主動加強與宣傳、教育、出版、廣電、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的聯絡,聯合開展各類活動。要充分發揮文化遺產保護社會組織和志願者的作用,調動各類社會主體的積極性。

各地於6月2日前報送2016年文化遺產日活動安排(附表),並於6月20日前報送本地區“文化遺產日”活動總結(活動方案、文字報道、圖片、總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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