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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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合集六篇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1

(施工單位名稱)作為 (建設工程名稱)的消防施工單位,對本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工程設計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稽核同意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檔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消防設計圖紙存在差錯的,及時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反饋意見;

四、建立施工質量責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確保消防工程施工質量;

五、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效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消防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後,按照規定需要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抽樣檢驗的,應當按照規定配合現場取樣;

六、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預防火災發生;

七、設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儲存場所,嚴格用火、用電管理;

八、工程竣工後,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申報驗收,積極配合建設單位作好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工作,專案經理必須參加消防驗收。對於消防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建築法》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後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除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蓋 章)

  年 月 日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2

我單位建設的 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促進我單位加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確保質量事故為零、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建築工程開工前,我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我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

(三)我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四)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五)我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六)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七)我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者准許使用檔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八)我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九)我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我單位承諾在工程建設中未履職履責到位按以下原則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其規定從嚴、上限處罰。

建設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表人: 電話: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3

以據我單位法人授權委託書,我是 工程的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 。為切實履行專案負責人的法定職責,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本人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規定的施工單位職責。保證按照靜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保證施工過程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和工程質量事故,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問題,本人願意承擔終身責任。

2、保證到崗履職,落實專案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認真遵守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服從監督和管理。保證專案經理簽字為本人簽字,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失職、瀆職造成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問題,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3、保證所承建的工程達到標準化工地的相關要求,按照標準化要求進行管理和施工。

施工單位名稱:中寧縣第二建築安裝工程公司 電話:

專案負責人:(簽章) 身份證號:

職業資格: 註冊證號:

年 月 日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4

三方就_________工程專案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履行工程質量與

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承諾如下:

一、建設單位:

(一)質量方面:

1、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2、依法對工程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進行招標。

3、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並確保其真實、準確、齊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築工程質量。

5、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變更按規定重新報審。

6、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7、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採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保證其質量符合設計檔案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

8、按照規定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未經竣工驗收合格和備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按規定向施工單位及時撥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二、施工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築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依法將建築工程分發給其他單位的,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檔案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7、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 依法履行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築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專案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築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後組織實施。

6、 建設工程施工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

員進行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7、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做好現場防護。

8、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9、對因建築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採取專項防護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10、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11、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

13、採購、租賃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驗收合格後使用。

15、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任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6、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監理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3、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4、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前,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將嚴格進行進場驗收,不合格的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檢驗等到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安全方面: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專案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責。

5、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專案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工藝複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6、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檔案,工作防護裝置、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專案監理機構落實情況:①審查核驗制度;②檢查驗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會制度;⑤報告制度;⑥教育培訓制度;⑦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⑧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5

以據我單位法人授權委託書,我是 工程的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 。為切實履行專案負責人的法定職責,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本人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規定的施工單位職責。保證按照靜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保證施工過程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和工程質量事故,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問題,本人願意承擔終身責任。

2、保證到崗履職,落實專案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認真遵守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服從監督和管理。保證專案經理簽字為本人簽字,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失職、瀆職造成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問題,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3、保證所承建的工程達到標準化工地的相關要求,按照標準化要求進行管理和施工。

施工單位名稱:中寧縣第二建築安裝工程公司

  電話:

  專案負責人:(簽章)

  身份證號:

  職業資格:

  註冊證號:

  年 月 日

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6

工 程 名 稱:

工程所在隊組:

施 工 地 點:

工程計劃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施 工 單 位:

為嚴格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造價的管理,對施工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嚴把工程質量關,保證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以下條款,施工單位要嚴格遵照執行。

一、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開工報告、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生產部、安監部、中心分管領導同意並報經理批准後方可開工。

二、工程施工中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中的要求搞好現場的安全工作,若出現不按措施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有權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經有關人員現場檢查直至合格後,方可復工。

三、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相關單位頒發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

四、進入水池、泵房等五管要害部位,須持有中心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要註明進入事由、進入人員姓名及省份證號、現場負責人姓名及聯絡方式)

五、工程施工中存在廢舊物資回收時,由施工單位負責回收,並如數交回建設單位,中心物資供應部負責統一回收。施工單位不得隨意處置。

六、施工方現場安全負責人有責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把關,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七、隊組工地代表有權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否則有權停止其施工。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八、以上事宜由雙方認可後,簽字蓋章生效。

施 工 單 位: 建 設 單 位:

現場施工負責人: 工地代表: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