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工作承諾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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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信的經歷,對書信很是熟悉吧,書信是人們用於表情達意的一種交際工具。你知道書信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承諾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工作承諾書四篇

工作承諾書 篇1

甲方:鹽池國小

乙方:

一、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制定單位禁止吸菸的制度和對違反規定的吸菸者進行處罰。

2、做好禁止吸菸的宣傳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內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誌。

4、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內不設定吸菸器具,不設定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5、定期對各辦公室進行檢查,把禁菸工作納入文明組室評選的必要條件中。

6、學年結束時對不吸菸者根據學校情況進行嘉獎。

二、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嚴格遵守學校的控煙規章制度,做到為人師表。

2、組室內張貼“禁止吸菸”的標誌。

3、凡在無煙區內吸菸者,一次罰款數額不等,視情節而定。

4、戒菸達半年以上者給予適當獎勵,以資鼓勵。

5、違反規定在無煙區吸菸者的組室,不得參加文明組室評比。其本人不得參加先進個人稱號的評比。

6、教師要帶頭不吸菸,以模範行動教育青少年不吸菸,並擔負起對他們的健康教育、傳播禁菸知識、拒絕第一支菸等教育。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工作承諾書 篇2

xx縣環保局主要職責是:承擔xx縣境內環境汙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環境監察監測、專案環評檔案審查、審批、排汙費徵收、環境汙染事故查處等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推動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xx縣環保局做出如下承諾:

(一) 用心服務。對來訪來信來電者實行跟蹤服務,對來局辦事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熱情接待,使來者滿意而歸。

(二) 政務公開。公開行政許可、限期治理、排汙收費、信訪處理等辦事程式、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三) 辦結及時。對環境影響登記表由法定15日內審批改為隨到隨批。對環評報告書及報告表積極為服務物件向上級業務部門報批。對信訪件在5個工作日內赴現場調查處理,10個工作日內辦結並提出處理意見反饋投訴人。

(四) 環境創優。對汙染不大的企業減少檢查頻次,對輕微的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教育引導,免予處罰。

(五) 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國家環保部職業道德規範“六項禁令”及縣委縣政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十不準”,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工作承諾書 篇3

根據公司安排,本人被派往 專案擔任駐地現場代表,為了搞好本職工作,特作如下承諾:

1、熟悉國家法律、法規、掌握現行規範和行業標準,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文化水平,具備獨立解決、處理現場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工程建設專案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2、熟悉施工圖紙並參加圖紙會審,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主要有:工程放樣定位;隱蔽工程驗收;工程變更及稽核;工程款撥付額稽核;參與專案的各種分項驗收;參加工程例會、協調會、竣工驗收會等,並作好會議記錄和施工日記。

3、負責工程計量、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存在問題時,必須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同時報告公司相關領導。

4、對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進行全面監督,材料的質量、等級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5、稽核並記錄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以及施工人員的使用情況,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裝置。

6、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責任承諾書》的要求,做好專案印章保管和使用安全,建立專案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印章施印時必須詳細登記稽核人、蓋章人、蓋章時間及內容,並留檔備查。

7、專案部印章只限用於一般資料的填報施印。對於施工合同、經濟合同、租賃合同、勞動合同、資金撥付、授權委託書及其它重要檔案,必須通過其它方式傳至集團公司,經集團公司領導稽核簽字後,由集團公司行政部統一登記蓋章。

8、不得複製由集團公司提供的各種證照,嚴禁私刻印章,不得在無關聯的介紹信、證明、借據、合同、擔保書以及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檔案上蓋章。

9、拔付款時,需提供此筆款項的支付明細單,並且專案負責人要簽字。第二次拔款時補齊前一次的勞務人員領取工資明細表影印件(負責人在影印件上簽字並註明影印屬實)。

10、負責收集專案發票及五大主材發票,並驗其真實性。

11、負責監督該專案民工工資發放。

12、定期(每週週六下午)向公司領導彙報各項工作完成情況。

特此承諾,望公司監督。

  承諾人:

  年 月 日

工作承諾書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保障職業病防治資金的有效投入,積極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護員工身體健康,特承諾如下。

一、認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險等義務,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四、對職業病防護裝置、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效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對勞動者上崗前、在崗中以及離崗時實施動態、連續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緊急健康危害事故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等,建立健康檔案。

六、針對勞動者所從事的崗位不同,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應的作業管理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等。

七、履行職業危害告知義務。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依法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防護措施和有關待遇;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八、對勞動者進行崗前、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危害防護教育,普及職業衛生知識。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孕婦、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九、勞動者申請職業病診斷或鑑定時,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的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並按照法律的規定,保證職業病患者和疑似職業病人的診斷、救治、康復和工作安置。

十、履行《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其他義務,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危害,不得拒絕衛生監督人員實施衛生監督檢查。

十一、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