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用地承諾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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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用地的合約要處理好,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養殖用地承諾書範文,歡迎閱讀!

養殖用地承諾書範文

養殖用地承諾書範文一

為認真做好養豬場租賃土地事宜,確保土地租賃合同雙方權益,現就土地租賃一事做出如下承諾:

一、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不再租賃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時,本養豬場保證在20日內將租賃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拆除完畢,水、電、管網等設施處理完畢,裝置、垃圾、雜物清理乾淨,將土地復耕完畢,按租賃合同約定的土地租賃畝數全部交給村民小組和農戶。

二、養豬場在租賃土地期間,做到合法經營,誠實守信,安全生產,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本養豬場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養豬場受國家政策和當地政府發展影響,應主動接受,對豬場進行改造或停辦。

四、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簽字蓋章):

  20XX年9月13日

  村民小組意見:

  村委意見 :

養殖用地承諾書範文二

專案合作協議由:

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專案執行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地址 乙: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

   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一、 合作基礎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建設經營龜、鱉特種養殖場專案。甲方作為本養殖場建立者,負責提供本養殖場啟動的所有資金及固定資產土地等;乙方作為本養殖場合作人,負責籌備組建養殖場的工作、養殖場日常運作、養殖技術

二、 共同目標

甲乙雙方通過產業資本及養殖技術的合作,用5年時間發展成為養殖石金錢龜、大青龜達5000條,鱷魚龜達700條的大型養殖基地,在市場上積累良好的口碑,建立品牌,形成公司化運作,規模化生產的現代化養殖基地。

三、 資產權屬

本養殖場由甲方全資投資,投資的資金用於購進種龜、龜苗及養殖場基礎建設,甲方提供養殖場建築用地。養殖場固定資產為甲方100%權屬,不作任何分配。

四、 共同權益

本合作過程中,因養殖場產生的經濟效益或養殖的龜鱉(種龜、種苗及生產的龜仔),養殖過程中產生的養殖技術及專利,為共有財產;本合作產生的利潤或虧損,由雙方按比例承擔;以上按權益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五、 權益分配

養殖場的淨利潤或虧損債務按方90%、乙方10%的比例進行分配或承擔。每年盤點一次龜鱉數量及其他物品情況,雙方簽字確認。十年合作期滿後雙方結算財務,按雙方所佔比例進行分配,結算利潤雙方可以選擇以龜鱉實物或人民幣方式進行分配。

六、 權利與義務

甲方負責養殖場的龜鱉購進及資金的來源供應、日常經營費用(含乙方的工資待遇、工人工資、飼養飼料及其他水電費等養殖場費用,乙方的自用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負責),安排乙方的養殖生產、銷售工作。

乙方負責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舲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工作,在甲方的領導下開展養殖工作,乙方在合作期間同時不可再從事與此協議相關的養殖工作,否則視為違約。

七、 財產認定

本合作協議簽訂後,雙方就進行財產查點,財產清單另作附件簽字確定,並在合作期間每一年都對財產進行評估及確定。甲方提供的養殖場地(位於電白縣沙琅鎮尚唐村)為甲方所有,不屬於雙方本合作內容。

八、 日常管理

本養殖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在日常管理過程中,避免出現以次充好、缺斤少兩、偷龍轉鳳等職業缺失問題,並依此加強管理,如乙方及員工出現上述問題將處於以缺一罰十的方式處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財務規範化流程管理養殖場,實行日清月清財務制度,所有開支的費用,必須有甲方授權代表及乙方雙方簽字才生效;日常運作中,對購進及銷售應有紙質的記錄;日常養殖損耗需要留存照片及註明原因;飼料及其它日常收支應建立完善帳表。並每月向甲方提供商品、資金平衡報告表。在銷售過程中,乙方根據市場行情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才可以進行銷售買賣;

九、其他約定

1、 乙方因孩子讀書所須的學費,可先向甲方借支,以學校的票據金額為準借支。此借款作為乙方所得的利潤中扣除;

2、 乙方的工資以每年5%的遞增幅度增長,工資包含醫療保險等五保一金在內;

3、 甲方所投資的固定資產、資金的'增加或收回,將根據養殖場發展需要而定。

十、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解除

1、 一方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合作協議;

4、 一方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合作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十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續延手續。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2016年元月 1 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三、其它

1、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