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創業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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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家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最新創業政策解讀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

一、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等憑證時,符合優惠政策的人員須按照以下規定:

(一)按照《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其中,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後可以在常住地登記。

(二)零就業家庭憑社群出具的證明,城鎮低保家庭憑低保證明,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憑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經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認定,取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僅在畢業年度適用),並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取得就業失業登記證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國企下崗失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等人員,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五)再就業優惠證不再發放,原持證人員應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換髮就業失業登記證。正在享受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原持證人員,繼續享受原稅收優惠政策至期滿為止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原持證人員,申請享受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截止2011年12月31日。

(六)上述人員申領相關憑證後,由就業和創業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人員範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稽核認定,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字樣,同時符合自主創業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條件的,可同時加註主管稅務機關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加蓋戳記,註明減免稅所屬時間。

二、稅收減免申請程式

(一)個體經營稅收政策申請程式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是指:

1. 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符合條件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須持下列材料:

減免稅申請;

《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具體可以參考上海註冊公司網。

(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申請程式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是指,具體公司註冊網:

1.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

2.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

3.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即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以上所稱的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即廠辦大集體企業)是指20世紀70、80年代,由國有企業批准或資助興辦的,以安置回城知識青年和國有企業職工子女就業為目的,主要向主辦國有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勞務服務,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註冊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包括在國有企業混崗工作的集體企業下崗職工。

具有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及加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戳記的《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本年度在企業預定(實際)工作時間表》的企業可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