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如何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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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是指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國家規定的註冊條件、原則和程式,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商標局經過稽核,准予註冊的法律事實。大家瞭解是怎麼樣註冊國際商標?

國際商標如何註冊

  

一、註冊涉外商標的途徑

1、單國註冊:單個國家註冊是指企業通過代理人或經銷商或其他方式,到國外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辦理商標註冊。一般來講,我國企業可以到巴黎公約成員國或與我國簽訂有商標註冊互惠協議的國家逐一註冊。

2、歐盟註冊:歐盟商標是指根據CTMR(歐共體商標條例)規定的條件獲得OHIM(歐共體內部市場協調局)註冊的,在歐盟範圍內有效的,用來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3、馬德里註冊:即根據《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商標註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註冊。

4、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註冊: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是由前法國殖民地中的官方語言為法語的國家組成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一個地區性聯盟。總部設在喀麥隆首都雅溫得,統一管理各個成員國的商標事務。非知組織成員國在商標領域內完全受非知組織的約束,沒有各自獨立的商標制度,所以並不存在逐一國家註冊的可能性,只能通過非知組織註冊。

另外,通過上述四種方式註冊涉外商標需注意如下問題:

A)查詢,單國註冊,可以預先查詢;馬德里國際註冊不受理查詢;歐盟國際註冊是申請註冊後才有的.查詢過程。

B)分類,都採用的尼斯分類。但各國根據本國商品或服務的實際情況而略有不同。

C)商品,有的國家有個數限制,有的沒有。

D)成員國內外,單國申請無所謂成員國之說;馬德里註冊要在馬德里成員國內部之間進行;歐盟組織不限於其成員國申請。

F)國內註冊基礎,單國不需要國內註冊基礎,馬德里需要國內註冊基礎,歐盟不需要國內註冊基礎。

G)流程,只有在公告或者審查的地方有不同,有的公告後審查,有的審查後公告。

H)駁回,單國駁回就只有複審或放棄等;馬德里駁回,可以轉單國;歐盟的駁回也可以轉單國。

二、註冊涉外商標的流程

1、單國註冊:

如果是五個國家以內的註冊申請,建議通過單國註冊,這樣在費用上面比較划算。

流程有下面兩種:

A、申請—受理—審查—核准發證—公告。

B、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准發證。

註冊所需的整個週期各不相同,一般時間與我國也相差無幾,短的需一年左右,長的則需5-6年,有的國家是申請日起10年或註冊日起10年,也有少部分是申請日起7年或者註冊日起7年。

2、歐盟註冊:

流程: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准發證

申請註冊週期約 12-15個月,申請之日起10年

3、馬德里註冊:

流程:本國基礎申請—提交申請—審查—核准發證

馬德里註冊完成的時間最長為18個月左右,有效期10年。

4、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註冊:

流程:商標查冊—提交申請—官方審查—公告—領取證書

註冊約6個月,有效期10年。

三、註冊涉外商標需準備的材料

1)公司營業照或自然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2)在代理公司提供的商標委託書上蓋章;

3)在代理公司提供的協議書上蓋章;

4)一份清晰的商標圖樣。

5)申請人名義和地址中英文

四、註冊涉外商標的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程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註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

3、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註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註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如果國內申請或註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上。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宣告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麼申請人在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5、不予受理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6、國際商標註冊的有效期滿後,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註冊。

  商標註冊:預防侵權

商標註冊前,特別是設計和互相傳遞過程中,也可以採取預防商標設計搶先註冊侵權措施,.商標圖文設計版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

1.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臺快速電子資料登記備案;

2 .選擇具備技術背景強和可信第三方支撐平臺存證和認證。

 商標註冊:註冊申請

2009年,商標局共初步審定公告商標1066979件,核准註冊商標837643件,駁回和部分駁回商標註冊申請486801件,辦理變更商標註冊事項106058件,辦理轉讓註冊商標66808件,辦理續展註冊商標58731件,登出、撤銷註冊商標68282件,裁定商標異議案件25020件,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17733件;審查馬德里領土延伸申請46443件,審查馬德里國際註冊後續申請23272件。

作者認為中國應適用“註冊在先為主,兼顧使用”的註冊原則。商標註冊申請是商標使用的基礎,在商標註冊申請過程中,靈活地運用商標註冊策略,對保護商標及商標權,開拓國內外市場有著非常重要作用。根據中國現狀,建議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採取必要措施促進商標註冊,切實保護商標所有人的權益。

  商標註冊:申請情況

截止2010年12月9日,中國商標註冊累計申請821.3萬件,累計註冊商標554.5萬件,有效註冊商標448.1萬件,均居世界第一。

截至2010年12月9日,共審查商標註冊申請140.2萬件,超額完成全年審查140萬件任務,商標審查週期已縮短至1年之內。由於商標註冊週期縮短,使商標註冊申請量也大幅提升,商標註冊申請量已突破百萬大關,達100.3萬件,這是中國商標史的重要里程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國累計商標申請量已達1425.7萬件,累計註冊量達907.5萬件,有效註冊商標達761.1萬件,均位居世界第一。

中國實施商標戰略取得的顯著成效受到國內外的充分肯定和廣泛讚譽。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2010年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評價,中國商標申請在全球“逆勢而上、一枝獨秀”。4月26日第十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之際,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高銳先生在致中國的賀信中指出:“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商標局。僅僅去年,中國的商標申請量就已經達到83萬件。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馬德里體系中,中國的國際商標申請排名世界前10位,中國也是國外商標申請人指定最多的國家,這充分顯示了中國市場的重要性和吸引力。”11月18日,高銳總幹事訪問總局,再次高度評價工商總局在解決商標審查積壓上做得非常出色,商標工作為世界做出了很好的榜樣。這是對中國商標工作最權威、最中肯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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