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所得稅稅率表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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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知道什麼是企業所得稅嗎?企業所得稅稅率表是怎樣填寫的?下面不妨來看看小編提供的關於企業所得稅稅率表一覽。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企業所得稅稅率表一覽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範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徵稅物件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物件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

最新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方法

1、基本稅率25%;低稅率20%,實際執行10%稅率。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同,適用的稅率也不同。

2、居民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徵稅;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稅。

企業所得稅稅率

一、法定稅率25%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二、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稅率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府報告中提出“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部分,在現行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

對小型微利企業來說,如果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以內,由實際稅負率5%降至2.5%。

三、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15%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國家鼓勵的積體電路企業或專案

國家鼓勵的積體電路線寬小於28奈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或專案,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積體電路線寬小於65奈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或專案,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鼓勵的積體電路線寬小於130奈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或專案,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20年第45號)。

五、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15%

自2017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1、《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第一條。

2、《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第一條。

六、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15%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於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60號)第一條、第四條。

七、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

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八、西部地區鼓勵企業15%

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新增鼓勵類產業專案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4號)第一條。

九、橫琴新區等地區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15%

對設在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4〕26號)。

十、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企業15%

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

十一、非居民企業優惠稅率10%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絡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的規定,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