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註冊資本規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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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元錢,便可輕鬆辦理一個屬於自己的公司。這樣的“妄想”從去年就已成真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正式實施,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也將隨公司法修改和國務院新近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同期正式執行。以下是小編蒐集的公司法對註冊資本規定的改革,歡迎閱讀了解。

公司法對註冊資本規定的改革

註冊登記簡化流程同步走

第一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其次,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此外,此次公司法修改還簡化了登記事項和登記檔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出資方式與時間不受限

根據原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3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500萬元。而根據新修訂的公司法,一元錢也可以辦公司。其次,首期出資額取消20%限制,改由股東自主約定,也就是說,零首付也可以辦公司。新公司法還取消了貨幣出資30%的限制,改由股東自主約定,從理論上說,沒有現金也可以辦公司。同時,公司註冊時可以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對於高科技、文化創意、現代服務業等創新型企業可以靈活出資,提高智慧財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形式的出資比例,克服貨幣資金不足的困難。

河南省工商局註冊處副處長韓毅打比方說,一個公司設立時,如果登記註冊資本為1億元,按照原公司法規定,一期資本需要先到位20%,也即2000萬元,其餘的資金要在兩年內全部到位,這樣企業登記註冊時的門檻就比較高,而目前依據新公司法,企業註冊資本何時到位將不再受限制。另外,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登記時無須提交驗資報告,“啥時候出資、怎麼出資都是咱自己定”。

有人擔心,過鬆的規定可能導致資本金欺騙現象頻發。對此,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寬進嚴管”,寬進就是指取消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嚴管則是系列措施,比如從新法釋出起將啟動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可登入查詢企業信用情況,目前各執法部門正在加強聯合執法,使違法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謹記年報大事防入黑名單

對於企業來說,以往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年檢是件大事。其間,工商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上一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

新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業年檢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這意味著從今以後,企業不用再到登記機關排隊年檢,年檢制度下崗後,取而代之的是年報制度,企業只需要登入工商部門的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平臺,在網上自行提交年報,就可以完成整個申報程式。年報制不僅能為企業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工商系統來說也大大節約人力物力。

對於那些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部門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部門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下一步,工商總局將積極構建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體系,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系統予以公示;完善文書格式規範和登記管理資訊化系統,切實讓註冊資本登記改革這項利國利民的舉措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