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日本境內日本語言學校提交入學申請資料。
2、收到學校的入學許可通知。
3、申請者交納報名費。
4、向東京入國管理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
5、合格後東京入國管理局會把在留資格證認定證明書交給日本境內的日本語學校。
6、日本境內的日本語學校通知申請者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認定成功。
7、申請者交付入學註冊費、學費等。
8、日本學校把入學許可書、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郵寄給申請者。
9、申請者向日本駐中國大使館/領事館出示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提出入國申請。
10、日本駐中國大使館/領事館把入國許可(即簽證)發給申請者。
11、申請者入學。
在留資格辦理所需材料
1. 學費支付者的收入證明書:同學們的學費支付者一般都為父母,需讓父母分別到工作單位的行政部門辦理。
2. 資金證明書:可前往存款所在銀行開具。
3. 國內學校的畢業證明書:可在拿到畢業證書後向校方(教務處等)申請。
注:所有材料均需要準備雙語檔案並敲上公章,也可以拿中文檔案至各公證處公證,不過需要兩週左右的時間。
留學簽證辦理所需材料
1. 簽證申請書(貼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 護照(建議現未持有護照的同學請儘快就近至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局進行辦理)
3. 戶口本影印件(首頁及申請人頁)
4. 暫住證或居住證明(限戶籍非本館管轄範圍者)
5.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
6. 留學調查表
7. 學費支付者的在職證明可以請父母在辦理收入證明書的時候一同開具並敲章。
8. 畢業證明書或畢業證書影印件
9、國內就讀學校(高中或大學)的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