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攜帶貨幣的數量無限制。
交稅商品:酒類包括葡萄酒、啤酒、淡色啤酒、烈性啤酒和波爾多紅葡萄酒;香菸和雪茄
免稅商品:電子和電器商品;化妝品;相機、時鐘和手錶;珠寶、珍金和珍石;鞋類;藝術和手工藝品玩具
消費稅(GST): 所有帶入新加坡的商品徵收3%的消費稅。
免 GST/免稅特許:
價值低於以下數額的新商品、紀念品、禮物和特色小吃:
如果旅客在新加坡停留少於48小時為200新元;
如果旅客在新加坡停留為48小時或以上,為400新元
來自馬來西亞以外國家和離開新加坡48小時以上的遊客在以下情況特許 1升酒類(白蘭地、威斯忌、杜松子酒、朗姆酒、伏特加等。);
1升葡萄酒;1升啤酒、烈性酒、淡色啤酒或波爾多紅葡萄酒僅個人消費的特許免稅。禁止售賣或送人。
額外商品:超出 GST/免稅特許以外的商品須繳納 GST 和關稅。過境旅客可在 Custom Bond(海港擔保函)下保留額外商品。倉庫租賃需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