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叔叔的小屋讀後感範文400字(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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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細細地品讀完一本名著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讀後感範文400字(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湯姆叔叔的小屋讀後感範文400字(精選5篇)

湯姆叔叔的小屋讀後感400字1

今天,我細細品味了一本經典名著——《湯姆叔叔的小屋》。看了這本書,讓我記憶最深刻的人物有兩個:一個是湯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維護主人利益。另一個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歷經艱險,最終成功地抵達加拿大。

這本書中,湯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隸們紛紛逃跑的情況下,他自己沒有逃跑。他從小就忠順於主人,甘願聽從主人擺佈。在這期間他被轉賣到新奧爾良,成了奴隸主海利的奴隸。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湯姆救了一個奴隸主的女兒的命,孩子的父親從海利手中將湯姆買過來,為主人家趕馬車。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殺死。於是湯姆又被拍賣掉了。從此,湯姆落到了凶殘的奴隸主萊格利手中。萊格利經常任意鞭打奴隸們。湯姆忍受著痛苦的折磨,最後為了幫助兩個女婢逃跑,湯姆被打得皮開肉綻,但是他最後什麼都沒有說。在他奄奄一息的時候,他之前的主人來買湯姆,但是湯姆最終遍體鱗傷地離開了人世。

看了這本書後,我從湯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幹,還有樂於助人的好品質,我一定要向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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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世界名著,它是由美國作者斯托夫人寫的。

這本書一共有四十章,裡面有很多人物,有聰明好學、有勇有謀的混血黑奴喬治,有唯利是圖、冷酷無情的奴隸販子黑利,有人性泯滅,天良喪盡的`列格雷,其中主人公是湯姆叔叔,他是一位心地善良,忠厚能幹的黑人奴隸。湯姆叔叔出生在一個非洲國家,他被賣了好幾次,最初的主人是謝爾比夫婦,她們家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喬治,每天晚上小喬治都要教湯姆寫字,而湯姆也會很認真的學習,他還得到了主人的信任,謝爾比把最重要的事都交給了湯姆來辦。最後湯姆被後來的主人折磨死了,看的我直掉淚,那樣的奴隸社會太可怕了。

這本書裡讓我印象最深的還有一個小女孩——伊娃,她美麗又善良,對黑奴都很好,因而大家都叫她小天使,她經常和湯姆一起玩,還給湯姆念聖經聽,在她離開人世間的那一晚上,大家哭成一團,因為失去這麼好的一個女孩太可惜了。

看了這本書後,我深刻的的理解了黑人奴隸生活的悲慘,我們應當平等的對待他們,不能因為他們是黑面板的人就歧視他們,更不能把他們當做牲口一樣的買來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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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覺得這個世界上人與人都是平等的,但我讀了《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才知道我的想法是錯的。

這本書主要講了美國的黑人奴隸悲慘的命運,他們沒有人身自由,聽奴隸主使喚,為奴隸主幹活,而且可以讓奴隸主賣來賣去,過著最低等的生活。主人公湯姆也是一個奴隸,他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當他知道老爺要把他和另一個奴賣掉的時候,他卻不逃走。後來湯姆被賣給了奴隸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個落水的女孩,成了女孩家的奴隸。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湯姆又落到了殘暴的莊園主雷格里的手中。雷格里要湯姆鞭打女人,被他拒絕,後來凱茜和愛彌琳要逃走,他寧死也沒有說出她們二人的下落,最終被活活打死。

想想湯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憐了,他的善良讓我敬佩。想想那個奴隸社會真是太可怕了。看看我們現在的社會人人平等,沒有誰欺負誰。我們住在寬敞舒適的房子裡,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所以我們要好好學習,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做一名對社會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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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是暑假裡讀過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湯姆的黑人奴隸,他很能幹,在僱主家有一所圓木蓋的小房子,一家人勤勞又幸福地生活著。可有一天湯姆的僱主為了償還債務,決定要把湯姆給賣了,在賣湯姆的過程中,湯姆認識了一個漂亮的小女孩,名字叫伊娃,伊娃很喜歡湯姆,於是伊娃的爸爸便把湯姆給買了下來。伊娃的爸爸本來準備給湯姆自由的,可是伊娃和她爸爸都不幸去世了。於是可憐的湯姆又被賣到了另一個人的手裡,他叫烈格雷,是一個非常凶狠毒辣的人,有一天,列格雷手下的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跑了,湯姆知道他們逃到了哪裡,但湯姆不想出賣他們,被列格雷活活打死了……

看後我深深地被湯姆的精神感動了,湯姆為了不出賣別人,寧可被打死,也不把別人的祕密洩露出去,多麼高尚的人格呀!我喜歡可敬的湯姆叔叔,也喜歡美麗的伊娃,他們都有一顆仁慈的心。

我痛恨買賣奴隸的奴隸販子,尤其是狠毒的列格雷,他們經常毒打奴隸,從來不把奴隸當人對待,致使奴隸的生活異常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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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讀完《湯姆叔叔的小屋》後,湯姆叔叔的那種勤懇忠厚,任勞任怨……的美好品質在我心裡永存。

這部小說刻畫了數十為栩栩如生的人物,但主要講述的是小說主人公湯姆和另外一個奴隸喬治·哈利斯里兩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際遇和最終命運。

當我讀到湯姆說:“老爺,要是你生病有災或是快死了,我願意救你一命,把自己心裡的血都給你。要是我這個可憐老頭子的滴滴鮮血,能夠拯救你寶貴的靈魂,我願在所不惜,把滴滴鮮血都奉獻出來,正像救主把自己的血賜給我一樣。”我想:湯姆和許多人在勒格里那當僕人,都忍受著折磨,湯姆為了能讓其他人過上好日子,也希望使勒格里的心靈淨化,寧可用自己的鮮血來換。想到這裡我不禁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些可恥。有一次大熱天,隊友來我家玩,媽媽讓我和他去買東西,我覺得天太熱不想去,於是就對媽媽說:“既然他去了,那我就不用去了吧。”然後我就一個人到空調屋涼快去了。這難道不可恥嗎?

如果沒讀過《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的人希望你趕快閱讀,去體驗奴隸制社會的氣氛,感受湯姆叔叔的美好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