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後感500字

才智咖 人氣:2.74W

《牛虻》作者愛爾蘭女作家艾捷爾·麗蓮·伏尼契,該書描寫了義大利革命黨人牛虻的一生。接下來小編本站給你們帶來《牛虻》讀後感,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牛虻》讀後感500字

《牛虻》讀後感【一】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說,《牛虻》一書的作者是愛爾蘭的女作家 埃塞爾.莉蓮.伏尼鍥, 埃塞爾.莉蓮.伏尼鍥是一位頗有傳奇特色的愛爾蘭女性。她生於愛爾蘭科克市。父親喬治.蒲爾是個數學家。她年幼喪父,隨母親由愛爾蘭遷居倫敦謀生。1882年,她得到親友的一筆遺贈,隻身前往德國求學;1885年畢業於柏琳音樂學院;其間曾在柏林大學旁聽過斯拉夫學課程……直到1897年, 埃塞爾.莉蓮.伏尼鍥的《牛虻》出版

牛虻一典,最早源自希臘神話中河神之女伊俄的故事。萬神之主宙斯愛上河神之女,由於懼怕天后赫拉的報復,便將美女伊俄化身為一隻白牛放逐於天河之濱。嫉妒成性的天后化身為一隻牛虻去攻擊牛犢,使她顛沛流離。最後受盡磨難的伊俄來到非洲埃及,才恢復了人形。這裡由天后化身的“牛虻”無疑充滿著“嫉妒與復仇”的意味,這暗合了小說的主旨,以及故事發展過程中“嫉妒與復仇”的相關情節﹕

早年身為大學學生的亞瑟出於對瓊瑪的男友、同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懺悔愛情時,洩露了革命黨人的祕密而鑄成了終生大錯。同樣,“牛虻”一喻也隱含著後來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頗為極端的方式,猛烈地攻擊曾經對他隱瞞真實身份的生父蒙泰尼裡神父、出賣過他的天主教會,以及因誤解而拋棄他的女友瓊瑪,以報復當初所遭受的矇騙和侮辱,並重新找回早失去的個人尊嚴。

同時,“牛虻”的神話或多或少蘊含著一系列“變形”的母題,與此相呼應,在小說《牛虻》中,早先年輕英俊的亞瑟,十三年後變身為面目恐怖的神祕人物牛虻,無論是他的外表還是內心都發生了驚人的變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歲月裡不斷改變職業和身份;在回到義大利以後,他不斷喬裝改扮自己,以投身於各種充滿風險的地下革命活動。這種化身和變形,不僅是敵人對他真假莫辨,而且他當年的愛人和親人有時也無從分辨。這一系列包含在小說中的富有神祕性和悲劇感的浪漫情節,不能說不是“牛虻”這一文學原型所賦予主題的應有之意。

通讀《牛虻》,人們不能不說,小說主人公其實就是一隻蘇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僅體現出智慧、勇氣和飛蛾撲火般的執著,更體現出一種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來不少有點另類的愛國主義情懷。

《牛虻》讀後感【二】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後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後他死了。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麼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後,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麼堅強,那麼燦爛。蒙泰尼裡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他註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後悔,他註定被自己逼瘋,最後,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義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於,他又回到了義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讀後感《《牛虻》---讀後感》。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

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裡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裡,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裡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裡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而當蒙泰尼裡終於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裡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麼,他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他會後悔,一定會。

他會明白,並把上帝砸成碎片,他會把上帝從心裡扔掉,他真心愛的,是自己的兒子。可是這一切已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地獄是無底深的,他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再次懺悔嗎?於是無補……

《牛虻》讀後感【三】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裡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裡,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後,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挫折中難免要流眼淚,但我們要擦乾它,並站起來,這樣才意味著我們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裡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