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洛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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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尼爾斯是一個14歲的小男孩,他不愛學習,調皮搗蛋,但他很喜歡捕捉一些小昆蟲或一些小動物,而且很有好奇心。就是因為有一次,尼爾斯的爸爸媽媽去教堂了,給他留了任務叮囑後便走了。尼爾斯不喜歡學習,所以,不一會兒就睡著了,醒來後,發現一個小精靈,便悄悄地捉住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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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小精靈懲罰尼爾斯,把他變成了小小的人。他家的貓差點把他咬死。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雄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開始了一連串的歷險。在所有的鵝們睡著後,小尼爾斯在群鵝中站崗放哨,轉來轉去,免得有狐狸、獵人來捕捉。

小尼爾斯睡覺也在鵝毛裡,暖烘烘、毛茸茸的……在漫長的`旅途中,他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了許多優秀的品質,逐漸改正了調皮搗蛋的缺點,培養了助人為樂的精神。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帥氣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溫和、大氣、善良、勤奮的好孩子。我想,這雖然是虛構的故事,但是有一定道理。這本書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它展現出的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小男孩,變成一個走南闖北的帥氣的大男孩,他是在旅途中學會自強自立,助人為樂,那些白鵝就是尼爾斯的朋友,相依為命。這個主人公我很喜歡。我相信,只要我們去改正錯誤,就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