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17年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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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2017年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時間為5月20日,報名工作正在進行中,為幫助大家參加報名,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計算機考試報名通知全文如下:

東莞市2017年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通知

  關於2017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於2017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7〕8號)精神,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一)上半年5月20日考試,相關安排見下表。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高階

資訊系統專案

管理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客觀題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15:20-17:20

論文

主觀題

系統分析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客觀題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15:20-17:20

論文

主觀題

中級

軟體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網路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訊系統監理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中級

系統整合專案

管理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訊系統管理

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訊保安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料庫系統

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多媒體應用

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初級

程式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網路管理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訊處理技術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3:00-15:30

16:30-19:00

應用技術

機考

      

(二)下半年11月11日考試,相關安排見下表。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高階

資訊系統專案

管理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客觀題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15:20-17:20

論文

主觀題

系統架構設計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客觀題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15:20-17:20

論文

主觀題

網路規劃設計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客觀題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15:20-17:20

論文

主觀題

系統規劃與

管理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客觀題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15:20-17:20

論文

主觀題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中級

軟體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網路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軟體評測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系統整合專案

管理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訊系統監理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嵌入式系統

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電子商務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初級

程式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網路管理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應用技術

主觀題

資訊處理技術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客觀題

13:00-15:30

16:30-19:00

應用技術

機考

二、考試地點

報考資訊處理技術員、高階資格的考生在廣州考試。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資訊產業部《關於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39號)執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二)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年齡的限制。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生可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2017年上半年5月20日考試網上資訊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15日9:00-4月1日17:00;2017年下半年11月11日考試網上資訊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8月21日9:00-9月8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資訊科技處理員的上機考試暫按每科50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使用者註冊和資訊填報。請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絡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準確、不真實,造成稽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屬於東莞市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東莞市報名點, 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

2.報名資訊修改。考生如要進行資訊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資訊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資訊;已確認報名資訊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方可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資訊確認。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稽核處理工具軟體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稽核通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於30K,畫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4.報名表列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和資訊填報後,請下載列印《2017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並自行妥善保管。《報名表》一經列印,將不能修改任何資訊,列印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資訊。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援《報名表》下載和列印。

5.繳費。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資訊,否則責任自負。

支付前請仔細校對自己的報考科目,繳費確認後,費用自動匯入國庫指定賬戶,一律不予辦理退考、退費。

特殊情況要求開具非稅收入票據的,請在報名期間及報名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憑有效身份證原件辦理,逾期不予辦理。

五、准考證列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列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個工作日內(上半年在5月15日 9:00-5月19日 17:00期間,下半年11月6日 9:00-11月10日17: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資訊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資訊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階。初級、中級設《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2個科目,高階設《綜合知識》、《案例分析》和《論文》3個科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應用技術》、《論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資訊處理技術員的《應用技術》為機考題目。

2.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區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錶、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裝置。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考試用書徵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查詢,聯絡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績公佈和成績複核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後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提交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證書領取

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2. 考試報名表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