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調查報告三篇

才智咖 人氣:1.52W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會調查報告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會調查報告三篇

社會調查報告 篇1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XX市中興建築公司、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XX市XX區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XX市中院於xx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XX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XX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XX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XX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援。

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

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XX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XX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宣告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XX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XX市XX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專案。專案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XX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社會調查報告 篇2

在注重素質教育的今天,大學生假期社會實踐作為促進大學生素質教育,加強和改進青年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重要舉措,作為培養和提高學生實踐、創新和創業能力的重要途徑,一直來深受學校的高度重視。社會實踐活動一直被視為高校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跨世紀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寒假期間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教育向課堂外的一種延伸,也是推進素質教育程序的重要手段。它有助於當代大學生接觸社會,瞭解社會。同時,實踐也是大學生學習知識、鍛鍊才幹的有效途徑,更是大學生服務社會、回報社會的一種良好形式。多年來,社會實踐活動已在我校蔚然成風。

大學是一個小社會,步入大學就等於步入半個社會。我們不再是象牙塔裡不能受風吹雨打的花朵,通過社會實踐的磨練,我們深深地認識到社會實踐是一筆財富。社會是一所更能鍛鍊人的綜合性大學,只有正確的引導我們深入社會,瞭解社會,服務於社會,投身到社會實踐中去,才能使我們發現自身的不足,為今後走出校門,踏進社會創造良好的條件;才能使我們學有所用,在實踐中成才,在服務中成長,並有效的為社會服務,體現大學生的自身價值。今後的工作中,是在過去社會實踐活動經驗的基礎上,不斷拓展社會實踐活動範圍,挖掘實踐活動培養人才的潛力,堅持社會實踐與瞭解國情,服務社會相結合,為國家與社會的全面發展出謀劃策。堅持社會實踐與專業特點相結合,為地方經濟的發展貢獻力量為社會創造了新的財富。

而且自從走進了大學,就業問題就似乎總是圍繞在我們的身邊,成了說不完的話題。在現今社會,招聘會上的大字報都總寫著"有經驗者優先",可還在校園裡面的我們這班學子社會經驗又會擁有多少呢?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鍊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後畢業後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能夠適應國內外的經濟形勢的變化,並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於是我覺得在這個暑假進行我人生的第一次社會實踐。

在這個冬天,我迎來了大學生涯的第一個寒假。這個假期我沒有選擇自己所學的專業去實踐,而是參加了中國電信舉辦的大學生寒假社會實踐活動,這個活動為期11天,在這11天中,我過的十分充實。在此次實踐過程中我學到在書本中學不到的知識,它讓你開闊視野、瞭解社會、深入生活、回味無窮。也對自己一直十分想了解的3g手機知識有了更進一步的深入。社會實踐作為廣大青年學生接觸社會、瞭解國情、服務大眾的重要形式,對於青年學生的成長、成才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這次假期實踐我以"善用知識,增加社會經驗,提高實踐能力,豐富假期生活"為宗旨,利用假期參加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接觸社會,瞭解社會,從社會實踐中檢驗自我。這次的社會實踐收穫不少。既於同齡人有了學習上的交流,也對社會,對工作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瞭解,真是受益匪淺。

通過這次的社會實踐我瞭解到,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麼所學的就等於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後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裡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而且在中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又加入了世貿,國內外經濟日趨變化,每天都不斷有新的東西湧現,在擁有了越來越多的機會的.同時,也有了更多的挑戰,前天才剛學到的知識可能在今天就已經被淘汰掉了,中國的經濟越和外面接軌,對於人才的要求就會越來越高,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裡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自已。

短期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在這其中,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都將會讓我終生受用。回到家時爸爸媽媽也說我真的變了好多,變得懂事多了,孝順多了,脾氣也變好多了。學校讓我們去社會實踐真的很有作用,會讓我們從中收益匪淺。社會實踐讓我知道了,掙錢真的很不容易,也明白工作的辛苦,以後也不會再浪費錢了。

社會實踐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幹。社會和大學一樣也是一個學習和受教育的地方,在那片廣闊的天地裡,我們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

社會調查報告 篇3

我們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夠生活在一個人與人和睦相處的社會環境之中。要想使我們每個人的生活能夠更加祥和、幸福,生活在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要講究禮貌。禮貌是我們能與他人和諧相處的制勝法寶。那麼,在現實生活中,人們是否都已經做到禮貌了呢?

一、禮貌問題面面觀

在我們的生活中,仍存在著許多禮貌問題。比如說有一次:我坐公交車去書店,中途有一站一位老奶奶和一位中年男人一起上了車,當時車上還有一個空座位,那個中年男人見了馬上走過去佔了位子,可憐的老奶奶只好站在車上。我聽見許多人在小聲的議論,責罵那個中年男人這麼不禮貌,一點也不會尊老愛幼。

這件事讓我意識到我們生活中還存在著許多禮貌問題。我們中華民族一向被視為“禮儀之邦”,其意思是說,我們中華民族是一個有禮節、講道德的高尚民族。在這樣一個民族裡,居然還存在著這麼多不講禮貌的人,真是愧做中華民族的子孫後代。

二、認識禮貌重要性

“禮貌”二字有什麼意義呢?“禮貌”既是良好品德的表現,又是高度文明的表現,它可以令人類彼此間相處的更加融洽,所以“禮貌”對人類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一個人沒有“禮貌”,那麼,很容易使人對你產生討厭的感覺,長此下去,別人還會遠離你,是你很難得到別人的幫助。

沒有“禮貌”,會造成很多惡果,噙著別人會認為你沒有教養,不願與你深交;重者則對你產生不滿,或者漸漸的由不滿發展成雙方的怨恨,甚至發生衝突或發生意外,所以沒有禮貌,對一10個的禍害是很嚴重的。

反過來,如果你對人有禮貌,別人會認為你是一個有良好家庭教育和有修養的人。長大之後,對於從社會工作也有很大的幫助,如果在加上你的才幹和智慧,在事業上便不難有成功的一日。所以,我們必須從小養成有“禮貌”的良好習慣。

作為社會小主人的我們中學生,應該如何使自己成為一名講禮貌的文明人呢?

三、做講禮貌文明人

1、樹立講禮貌的意識。

作為社會的未來——我們中學生,要在頭腦中牢牢樹立“講禮貌光榮,不講禮貌可恥”的意識。這種意識的樹立,需要我們學校、班級經常性開展講文明禮貌的宣傳教育活動,比如:開展文明禮貌的主題班會、出文明禮貌的黑板報、進行文明禮貌主題的書畫比賽等等……通過這些系列的主題活動,在同學們身邊創造一個講文明禮貌的濃厚氛圍。同學們在這一個濃厚氛圍的薰陶之下,將文明禮貌的意識滲透到同學們身上的每一個細胞。

2、在行動中體現禮貌。

禮貌除了在頭腦中樹立禮貌意識之外,還需要落實到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之中。我們要在生活中時時處處體現文明禮貌:受到別人幫助要道謝,不小心撞到別人要道歉,見到長輩要問好……以我們自己的實際行動,為文明禮貌的的班級、文明禮貌的校園和文明禮貌的社會建設做出自己的努力。從小事做起,從生活的點滴做起,落實文明禮貌。

3、以行動影響周圍人。

我們作為中學生,不僅僅自己首先要做到文明禮貌,還需要以我們的文明禮貌的行為影響周圍的人。通過“小手拉大手”的行動,改正我們周圍的父母、親戚和鄰居等親朋好友的行為習慣,改正不良的行為習慣,講禮貌,做一個文明的人!這樣我們的社會將更加和睦、融洽,處處充滿溫暖和幸福!

只有在有禮貌有文明的社會裡生活才可能愉快,人與人之間相處才可以更融洽。那麼,世界上就可以減少很多不愉快的事件發生了。因此,我們對“禮貌”必須要十分重視,在生活中講文明,並以自己的禮貌言行影響周圍的人,建立一個人人講禮貌的文明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