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修理廠消防安全現狀與解決對策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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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修理廠消防安全現狀與解決對策調查報告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各行各業實行民營化,在安全管理模式上發生變化,行業之間競爭的激烈,使他們注重抓經濟效益,忽視安全工作,汽車修理行業消防安全也不容樂觀,以常州市武進區為例,全區二級汽車修理廠共有118家,小型汽車修理廠300多家(無維修資格證的佔半數),在消防安全上符合要求的較少,下面,本人就武進區汽車修理廠消防安全現狀及主要防火對策,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汽車修理廠消防安全現狀  (一)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物內設定修理車間,噴漆車間和蓄電池充電室等,有的車間甚至毗鄰居民房(老城區現象嚴重),其主要原因。大部分修理廠都民營化,為降低成本,經營業主往往租賃一些三級耐火等級和危房內設定各類車間,有的修理廠各類車間設定同一建築物內,沒有獨立設定防火分隔措施,假設某一部位發生火災,就有火燒連營的危險,不僅能燒燬車間還能殃及四周毗鄰居房屋。  (二)電氣裝置不符合防爆要求,電器線路敷設不規範。如噴漆等車間安裝不防爆的開關,熔斷器,插座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電氣線路未加耐酸的套管保護,蓄電池充電室沒有按照甲類場所設定電氣裝置和敷設電氣線路,通過交通運管部門安全治理整頓發現絕大部分修理廠經營業主都沒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要求敷設電器線路和配置不防爆設定,甚至有的修理廠配電盤設定在存放汽油、香膠水倉庫內,庫房內連線壓縮機、電焊機的電線都是臨時拉接,幾乎80%的.廠家配電盤沒有設定電器保護裝置,設定普通電閘刀,圖方便省事都沒蓋上閘刀蓋。  (三)有部分修理車車間內設定有職工宿舍和廚房,是典型“三合一”場所。這些修理廠耐火等級低、無防火間距、電氣線路陳舊老化和亂拉、亂接現象突出等,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快,人員難以逃生,物質疏散困難,可見其火災危險性之大。  (四)、沒有配置滅火器材或已配置但已失效,從業人員未經消防知識培訓。從武進區2007年上半年統計數字看二級汽車修理廠基本上配置滅火器,其他小型修理廠都沒有配置滅火器,但這類場所經營業主都沒有落實好消防器材保養,維修制度,大部分配置滅火器失效或達到滅火器報廢年限。  (五)業主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參差不齊,個別業主的文化層次較低,安全意識淡薄,對於一些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基本常識知之甚少,不知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不知道最基本建築、電氣防火常識。  二、汽車修理廠主要防火對策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定宜設定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定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稽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裝置,規範敷設室內電線,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裝置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