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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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國家、省、州局20**年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部署,貫徹執行《**省20**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監管機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質量安全,進一步提高保化品監管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20**年5月以來,我局在轄區內開展了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與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縣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報告

一、 基本情況

截至20**年5月,我縣無保健食品專營單位,有兼營單位85

家,其中藥品經營企業65家、超市及其他門店20家;無化妝品批發企業,有化妝品零售單位68家,其中專營店25家、藥品經營企業12家、超市及小賣店等31家、美容機構26家、美髮機構112家。

共調研檢查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42家,其中藥品經營企業20家、超市及其他門店12家;化妝品經營單位31家,其中專營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機構10家、美髮機構30家。

二、本次調研及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法和重點

本次調研與專項整治採取了實地調研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以宣傳培訓、責任落實、日常檢查與查處違法行為為手段,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調研及專項整治:

(一)保健食品。

1. 重點調研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及所經營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況。認真檢查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及宣傳資料是否合法合規、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2. 結合20**年**州保健食品監管工作要點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對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類保健食品進行專項檢查。

(二)化妝品。

1. 重點調研檢查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購進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並執行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的情況。

2. 以化妝品專營單位、美容機構為重點,加強對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類等特殊用途化妝品合法情況的調研檢查。

3. 以美容美髮機構為重點,調研檢查是否有使用“三無”化妝品、過期化妝品、違法新增化妝品以及自制化妝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目前我縣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監管依據不充分,致使監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頒佈實施後,保健食品監管後續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甚至《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尚未出臺,現有的化妝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也早已無法滿足新的監管需要,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對在監管中存在的許多違法違規行為,基層執法人員常常感到監管措施乏力,力不從心。

(二)職能移交後,環節界定模糊,部門之間溝通交流不暢。

職能移交後,由於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在一些環節上出現了界定模糊的情況,就我縣而言,《食品安全法》出臺後,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職能很快移交給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原來的行政許可部門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妝品《食品流通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發放,而現行法律法規也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了部門與部門之間、監管者與經營者之間溝通的困難。

(三)保健食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1.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標示不統一。由於保健食品監管歷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標示的不統一,產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費者和基層監管部門感到困惑。

2.生產廠家“一號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廠家批准證號。生產廠家為佔據市場份額,擅自增加產品型別,常見如補鈣類保健食品同一個批准證號被同時用於兒童型、孕婦型、高鈣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時,還存在冒用合法企業批准證號的情況,例如,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就查獲了涉嫌冒用合法企業生產的氣血雙補案1件,目前已立案調查。

3.虛假廣告誇大宣傳,手段愈加隱蔽。隨著監管部門對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打擊整治,近年來未發現我縣有通過電視媒體釋出虛假宣傳廣告的行為。但保健食品推銷從發宣傳單、貼廣告等傳統方式轉向隱蔽的居民小區,採取在監管單位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通過推銷員現身說法、免費體檢、健康講座以及贈送牙膏、雞蛋、餅乾等花俏小禮品的方式進行宣傳,誇大產品功能,引誘欺騙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質偏低的消費者消費。

4.索證索票以及進貨查驗、銷售記錄不完善。通過調研檢查發現,我縣大部分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購進銷售記錄制度,但在執行中還存在資質收集不齊全,尤其是檢驗報告未逐批收集的情況,存在購進、銷售記錄不完善,記錄要素不齊全,只記錄大宗品種,數量小的品種未進行記錄等情況。

(四)化妝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1.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培訓不到位。規模較大的化妝品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素質相對較高,單位對員工培訓教育也較為重視,能有計劃、有重點地對員工進行培訓並建立檔案,但絕大部分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甚至有從業人員對化妝品效期等常識都不甚瞭解,加之人員流動性大,對化妝品的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較少,對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更是一無所知。有的甚至連自己歸屬於哪個部門監管都不清楚。

2. 絕大部分從業人員未進行健康檢查。除個別規模較大的化妝品經營單位、部分兼營化妝品的藥品經營企業按照《**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從業人員進行了健康檢查外,其他單位的從業人員均未按要求進行健康檢查。

3. 存在購進渠道不規範、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的情況。轄區內大部分化妝品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索證索票制度,但在執行中除個別較大規模經營單位外,還普遍存在購進化妝品時未嚴格審查供貨方資質,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格,索取的購進票據僅為開具了數量、單價、金額的要素不全的手寫單據的情況,甚至還存在未索取相關資質證明材料以及購進票據的行為。

4. 存在同系列化妝品共用一個號的“一號多用”情況。由於生產廠家要取得化妝品衛生許可證,尤其是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從經濟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護主義思想造成的對“一號多用”行為有意或無意的默許,有的生產廠家尤其是小規模的生產廠家就採取“一號多用”的方式生產同一系列產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類化妝品為突出。

5. 小化雜類化妝品未標明相關許可資訊的情況較為嚴重。洗面奶、化妝水、護膚霜等常規化妝品,其產品包裝上一般都標明瞭生產及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資訊,但對於小化雜類化妝品還存在未標明上述資訊的情況,最為突出的有指甲油、價格低廉的脣彩、胭脂等。

6. 部分經營單位還存在銷售過期化妝品的情況。部分化妝品經營單位,尤其是規模較小的單位,對化妝品過期情況未引起重視,甚至認為過期時間不長,又非入口產品,不會存在什麼安全隱患。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就查處了銷售過期美容霜、過期面膜的違法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