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讀書筆記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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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大家一定都收穫不少,現在就讓我們寫一篇走心的讀書筆記吧。千萬不能認為讀書筆記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福爾摩斯讀書筆記550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福爾摩斯讀書筆記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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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被稱“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絃的,還有那個住在貝克街的221號的神探。是柯南·道爾,是《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開啟了一場探索之旅;《四簽名》轟動英國。

全書共有九個故事,但一個故事令我感慨萬千,那就是《最後一案》:是的,他為了人類社會除害了,殺了那做出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惡棍,也付出了代價——生命。但是,該說是值還是不值呢,同歸於盡,令世人惋惜。福爾摩斯的一生,為了偵探事業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我的生命,這顆明亮的明星從此隕落。

想想自我,我不禁黯然神傷,此刻我的事業是學習,我不需為了學習對付任何人,更不需為了學習而犧牲,但我:遇到不會的題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著老師講。總是這樣逃避,膽怯。老師講的時候,我只是把老師講的抄下來,即使聽不懂,我也不會必須要聽懂,過了就算了。善於刨根問底與我是毫無任何瓜葛。於是,總是有好多老師講的題目不會做。這樣渾渾噩噩的學習態度,自從我看了這本書之後,就離我遠去了,因為福爾摩斯的敬業、認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向沉淪、不肖。

是強烈的職業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爾摩斯不懼生死,他熱衷於他的事業,他愛他的事業,他那顆無私的心,敬業的心,湮沒了他的恐懼,使他能為了人類社會的安定,為了正義而戰,自我卻……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認真地對待我的“事業”——學習。我也感慨柯南·道爾的創作功力,使後人永遠的記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說。福爾摩斯幾乎成了嚴密推理的代名詞。柯南·道爾更是為偵探小說開闢了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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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過很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書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這本書講述了福爾摩斯破案的過程,裡面有許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是這樣的:一天,福爾摩斯看報紙時看見了一起凶殺案,案情是有兩個關係很好的朋友,經常互相做客。有一天,一個人像往常一樣去朋友家做客。十分鐘後,就聽見房間裡兩個人吵起來了。突然其中一人慘叫起來,鄰居聽到可怕的慘叫聲後立刻報了警,警察不會兒就來了。警察發現,一個人已經死了,另一個人處於昏迷狀態。福爾摩斯看了這則報道後,立刻說出了自己的思路:“其中一人在去做客之前,沒有任何異常情況,所以其中一人在做客的路上一定出了什麼問題。”他去詢問去世的人的管家,想知道死者有沒有什麼仇人。管家說有一個叫亨利伍德的人跟死者鬧過矛盾。福爾摩斯發現亨利伍德和死者的朋友有過協商,想利用這次機會殺掉死者。福爾摩斯推理出亨利伍德就是嫌疑人,福爾摩斯隨即審問亨利伍德,果不其然,亨利伍德是真凶,福爾摩斯的推斷是正確的。

讀了這個故事,我明白了探案就像做數學題,線索就是數學題中的條件,這些條件又分為兩類:有用條件和多餘條件,需要用有用的條件進行計算,同時也需要大量的積累,才可以解決問題。聰明的福爾摩斯經常用數學中常用的一種方法———列舉,解開許多案子。他思維敏捷,邏輯清晰,什麼案子都難不倒他。我要努力學習,做數學中的福爾摩斯,解決更多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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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上週閱讀《福爾摩斯探案故事》,我學到了很多。書中的兩位偉大的研究者,華生博士和福爾摩斯先生,最值得我研究。他們的生活中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情。

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中國人和福爾摩斯剛剛認識,不久就發生了一起謀殺案。在故事中,他們到達了現場。福爾摩斯環顧了一下屍體,發現到處都是。在牆上,他發現了一個用血寫的英文單詞——。偵探根據細節判斷凶手非常高,大約6英尺高,一步可以走4步。5英尺,穿著方形靴子,是個中年人。經過日復一日的調查,傑弗遜終於被抓獲凶手。希望。凶手也說了實話,成功破案!

過了一會兒,一位年輕女士收到了一封裡面有珍珠的奇怪的信。這位年輕女士的父親幾年前失蹤了,想向偵探尋求幫助。信上說:“晚上7點在大劇院外面等著。”晚上7點,這位年輕女士準時到達了大劇院。一位紳士走出來說:主人在等你。福爾摩斯告訴這位年輕女士,她的父親心臟病發作,如果他沒有生病的話,他可能還活著。這位年輕的女士非常傷心,希望福爾摩斯能找到她的父親。神奇的福爾摩斯終於找到了她的父親,這個案子成功地解決了。

讀完這本書,我最想說的是:聰明的福爾摩斯,簡單的華生醫生,他們成功地以從聰明到聰明,從簡單到簡單的方式解決了200多個案例。他們仔細觀察、仔細考慮併成功了。這種精神品質值得我和大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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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讀過的偵探小說中,最有能力、最盡責任的人物中,當然是《福爾摩斯》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銳的眼光、智慧的頭腦、勇敢的精神將一個個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他的能力不僅讓我拍手叫好,同時他的品質、精神也讓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書中,福爾摩斯是一個讓讀者羨慕的偵探,他和他的朋友—華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讀者們一樣剛開始也摸不著頭腦,但他卻從不拒絕案件中的難點,以知難卻不退卻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現象的眼睛,和善於思考的頭腦偵破了一個個案件,將整個犯罪過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親眼見到似的,使犯罪分子無話可說。

他雖然是我羨慕的人,但細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質卻不是成就能泯滅的。他的精神應該發揚光大。對於我們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應該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聯想到我們自己,平時我們總是感覺寫作文沒有題材、覺得這個社會實在是太枯燥,沒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們想一想福爾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點的呢?只不過是利用尖銳的雙眼,不放過任何的蛛絲馬跡。而在這個美麗的大自然中,給我們展現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豐茂、秋風蕭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樓,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為我們作文的題材嗎?只要我們認真的用雙眼去發現!

再想一想,我們平時的學習中,總會有一些難題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們有時選擇了退縮,甚至生出許多的埋怨。想想福爾摩斯破案時疑點重重,可他卻從不退縮,而是善於思考、冷靜應對,不慌不忙的解開了諸多的難題,而我們不也應該如此的去面對學習中的難題嗎?

他的永不放棄的`精神、智慧及冷靜思考的頭腦,永遠是我學習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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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終於把《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完了。福爾摩斯是一個偵探,什麼案子他都能破出來,就連警察局破不出來的案子他也能夠破出來,儘管警察局很想讓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還是隻想做一名偵探。

就說《銀色馬》吧。英國的一名馴馬師馴養了一匹銀色的賽馬,可是,不知道什麼時間那批賽馬莫名其妙的失蹤了,馴馬師也被謀殺了。福爾摩斯接到案子之後,認真地思考馴馬師和這匹馬的關係。他看到馴馬師被砸的粉身碎骨的頭部時,想到也許是賽馬踢死了馴馬師,可是賽馬沒有那麼大的力氣呀。他又想除了馬蹄子,還會有什麼東西會有那麼大的威力呢?最終他想到了鐵棍。不過,他又有了新的發現。他搬開馴馬師的頭,發現地面有一個腳印,並且這個腳印一直通向了遠方。

順著這行腳印,福爾摩斯來到了村莊的一個小屋,從屋子裡走出來了一個年輕人,福爾摩斯說:”先生,你看到過一批銀色的馬嗎?“聽了這句話,這名年輕人不耐煩的說:”別問我,我什麼都不知道“。說完年輕人就關上了房門。福爾摩斯耐心地又敲開了屋門,對年輕人說如果他提供有價值的線索的話,他將會得到五十元的報酬。可是年輕人聽完這句話,顯得更加不耐煩,並說讓福爾摩斯他們快滾開。這下子,福爾摩斯明白了:就是這名年輕人用鐵棍砸死了馴馬師,然後偷走了銀色賽馬。福爾摩斯回去報告了警察,並帶著警察抓走了那個年輕人,把銀色馬還給了馴馬師的家人。

看完這本書後,我在想,福爾摩斯可真是善於細心觀察,認真思考呀!以後我要向他認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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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讀的書就是《福爾摩斯偵探集》,近日,我到學校借來了一本,

讀後,我的思維漫遊於其中,嘗試著以“福爾摩斯”的角色來解決書中的種種案件,然而,我發現自己難以勝任這麼一個有著強烈的正義感、敏捷思維、精確推理,廣博知識的人物。為什麼呢?書中描寫福爾摩斯的一段話給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觸。

書中說:“福爾摩斯是這樣一個人:當他心中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連續幾天,甚至一個星期廢寢忘食地反覆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種情況,並從各個角度來審查那個問題,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尋的材料尚不充分時才肯罷休。”正是因為勤奮成就了福爾摩斯。

我們都把福爾摩斯稱作天才,這世上誰都喜歡天才,也希望自己成為天才,但事實上這是非常困難的,沒有辛勤汗的灌溉,是不可能成為天才的。所以說,天才源於勤奮。

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是那麼的努力。從華生的觀察我們就清楚的知道,福爾摩斯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的鑽研和不斷地實踐才使得自己有了驚人的偵探能力。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頭緒而徹夜不眠地分析問題,這種勤奮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從沒跟他身上,我發現了許多閃光點,所以在為他解決的謎團拍案叫絕的同時,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會積極的向他學習。天才源於勤奮,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會更勤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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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裡我不僅讀了《小飛俠彼得·潘》還讀了世界上最有名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雖然我以前讀過青少版的《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但這本書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難懂,但更能體現出原著上那些既離奇又無法理解的案子。

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柯南道爾。他是世界上最負有名的偵探小說家。曾被英國女皇評為“偵探小說之父”。他創造的福爾摩斯已經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這本書是以歇洛克·福爾摩斯為主角,華生為配角發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後一案”和“新致案”之間的篇章,寫了福爾摩斯在於罪犯博鬥時不慎掉落了懸崖,卻有奇蹟般的活了過來。這篇福爾摩斯掉落懸崖,有活過來這樣寫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爾為了讓這篇漫無止境的長篇小說有個結局,才讓福爾摩斯死去的,但卻引起很多忠誠的讀者的反對和不滿,所以柯南道爾只好讓福爾摩斯在下一個案件中起死回生。

這本書中的福爾摩斯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個對於我來說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靜。我明白了無論遇到什麼難題都有靜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為沒見過就沒耐心的去想。這讓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寫作業的時候,因為有一條沒見過的題目就氣急敗壞的大吼一聲:“沒見過的還出!”,我當時恨不得一口吞的作業本。但現在我明白了無論遇到什麼難題都要靜下心來思考,不要心浮氣躁,而要冷靜的思考,只有思考才會有答案,這是我從福爾摩斯身上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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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聽到《福爾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詛咒》,就感覺是木乃伊的詛咒之類的文章,其實跟楊老師說的一樣,只是起了一個恐怖的名字,實際跟福爾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樣,裡面都是講的福爾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實福爾摩斯只是一個出謀劃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現場的並且幫他找線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見只有大家團結互助才能破案。

我覺得作為一名偵探,必須要沉著淡定,不能一看到屍體就落荒而逃,連看都不敢看一眼。別說是去調查了。除了有膽量,也要有細心,同樣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斷力,這樣才能順利破案。就比如說第一集,它講的是一個醫院有很多得了一種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準備去調查一下,可是什麼都沒查到。福爾摩斯就覺得不對勁,於是就讓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頂,發現屋頂是空的。於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發現裡面有氧氣和臭氧,於是把這一情況告訴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看到了這些,就知道這些怪病人就是這個醫院的院長製造的。第二天,福爾摩斯把真相說了出來,院長頓時就傻了眼。所以說,破一個案子必須要像我前面說到的,大膽、沉著、淡定。如果沒有這幾樣,福爾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說,想當偵探的同學們,就必須得有前面那幾樣的優點,像我就不行,今天剛看完恐怖小說,連睡覺都不敢單獨睡了。不過媽媽說,膽量也是需要鍛鍊的,以後我的膽量會越來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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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看完《福爾摩斯》後,福爾摩斯——這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靜,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銳的觀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關鍵。作者柯南道爾,在寫文章的時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描寫,使讀者看得津津有味,不會感到枯燥無味。在心理活動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寫出來,不做一點保留,讓人情不自禁地跟著作者一塊兒推測判斷;而神態變化的描寫則引人入勝,那一個人的表情彷彿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樣;動作細節非常細緻,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沒有一個遺漏。這讓我知道,寫一篇優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細節描寫的。在小說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隨著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於是我驚歎於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

夏洛克·福爾摩斯就是這麼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爾摩斯》時也會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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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我看了一本書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圍繞著一個個案件展開,講述著許多撲朔迷離的案件與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敘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運的是追隨著聰明的偵探福爾摩斯的視角,我解開了一個個迷惑。

福爾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是個身材瘦長,看上去十分精明幹練的人。他的目光銳利有神,細長的鷹鉤鼻和前突的下巴,讓人感受到了他的機警果斷,意志堅強。有著這樣外表的他,擁有著超出常人的敏銳,在一個個難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無所遁逃。

這麼書主要寫的是福爾摩斯帶著自己的助手華生和一批窮孩子組成了“特搜隊”,在英國屢破奇案。令我記憶十分深刻的一個案件講的是福爾摩斯幫高樓王的主人尋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樓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閣樓上找到了一個暗格,在裡面發現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後,那盒金子卻憑空消失了,主人非常著急,連忙叫福爾摩斯幫忙尋找盒子,福爾摩斯卻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還讓“特搜隊”去到處找線索,沒過多久案子就被破了,當福爾摩斯去抓那個小偷的時候,那個小偷還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麼被發現的。

福爾摩斯不僅聰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為了抓住罪犯,中了槍,最後還是把犯人給抓住了。

讀完這本書後,我受益匪淺,從中學到了東西,比如做事要細心謹慎,不能有一丁點兒的馬虎,因為一不小心漏掉的細節很可能就是完成這件事情的關鍵。讀書也是一樣,一定要認真仔細得看,否則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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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讀了一本叫《福爾摩斯》的書,令我深有體會。

這本書講的是,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華生去破案的故事,福爾摩斯是一個頭腦冷靜,觀察敏銳,推斷力極強,還精於刀劍拳術的人,還用自己的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歡福爾摩斯,是因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還能從身邊的人和事物中觀察,獲取線索,從而破案。我們現在整天都被電子產品給吸引住了,對身邊的事漠不關心。我們要學福爾摩斯,仔細地關心身邊的事,發現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個傻子似的呆在家裡玩電腦。多觀察,才不僅能豐富生活,還能為寫作文積累素材,幫助學習,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我們要學習福爾摩斯多觀察的這種好的品質,為生活增添多一點美好的色彩。

這本書教會了我要多觀察、關心身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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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別喜歡讀書,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國演義》、《水滸傳》、《魯賓孫漂流記》但我最喜歡探案類的,尤其是《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主要講了著名偵探福爾摩斯和他的助手華生破獲各種離奇案件,其過程讓人出乎意料。在這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神祕、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爾摩斯不顧一切代價去救別人的精神所感動,也被他的機智、容易發現別人發現不了的線索和淵博的知識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華生就知道他是從戰場上回來的醫生,讓華生很吃驚,從這兒我們可以看到福爾摩斯知識很淵博;而從現場的牆壁上用鮮血赫然寫著"RACHE",同時,還發現了一枚滾落的戒指、兩種不同的腳印、幾處牆上的指痕,之後,經過福爾摩斯細緻的調查和縝密的推理,終於找到了凶手,我們可以看到福爾摩斯很機智,還很心細。

看完《福爾摩斯》,我越來越喜歡福爾摩斯,也越來越想成為他那樣的人,所以以後我要讀更多的書,還要善於觀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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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用了三個多小時,也可以說是一口氣讀完了。其實我這次是第二次閱讀。每當我看到這本書時心裡就會產生去讀它的強烈願望。為什麼這本書會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愛這本書,它的許多章節我能完整複述。我記得在《演繹法》中,福爾摩斯初次與華生見面,就說他是從阿富汗來的,而福爾摩斯是這樣推理的:這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他顯然是個軍醫。他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這就證明他剛剛大病初癒而且又歷盡艱辛。他的左臂受過傷,現在還有些不便。試問,一個英國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而且手臂受過傷,這還能在什麼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幾句精闢的推理,讓事件如此的簡單。對,吸引我的其中就有這嚴密完美的推理。

我對福爾摩斯偵探的推理佩服的五體投地。在”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中,福爾摩斯的推論是:這是一件謀殺案。凶手是個男人,身高6英尺,正當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凶手很可能臉色發紅,右手指甲比較長。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裡,現場任何一個蛛絲馬跡都不容錯過,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懸疑案件的真相層層被揭開。這精準的推理靠的又是什麼呢?福爾摩斯用心細如髮的觀察、敏銳的洞察力、豐富的知識、智慧頭腦的綜合,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偵探的風采。在生活中,小錯不斷的我們又有何感想?我們常常不屑一顧。這就好像剛蓋的樓房柱子歪了,新裝的汽車少了幾個螺絲····雖然事小,但遲早會出問題。

這本書還讓我著迷的是作者的寫作方法。一個小笑話別人講的好笑,而我講出卻味道不同;同是案件,從作者筆下,則驚險、扣人心絃又引人入勝。

《福爾摩斯探案集》吸引我們的又何止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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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亞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主要講了華生從阿富汗戰爭中回到英國,經人推薦,便和歇洛克·福爾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間便成了朋友。在這期間,福爾摩斯不斷接到許許多多的案件,他也從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人,變成了聞名倫敦的大偵探。

這本書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在接到每一個案件時的不同的神情和舉動,每一個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樣,這關係著這案件是否複雜,能不能解開2。我每一次讀到福爾摩斯解開了那一個個令人頭疼的案件時,總會讓我拍手叫好!

讀完《福爾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爾摩斯小時候沒人認為他以後會是一個大偵探,更有人認為他腦子壞了,總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雖然大家對他冷嘲熱諷,但福爾摩斯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而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最終成為一名大偵探,這告訴我們,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無法改變自己,只有自己有夢想並朝這個夢想不懈努力,總有一天,你會終成正果。我還感受的到福爾摩斯能成為大偵探並不是因為他聰明,而是因為他善於觀察,用自己的眼鏡去發現蛛絲馬跡;他善於思考,有時想個答案,幾秒鐘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堅持不懈的精神,為了想一個問題可以想整整一夜。我們在學習上並不是聰明的人就能學好了,而是要勤學苦練才行,愛因斯坦說過:”1%的天賦+99%的勤奮=成功。“

讀書令我而快樂,我愛讀書!

福爾摩斯讀書筆記550字15

在我很小的時候,看過一部動畫片《名偵探柯南》,於是就立志要當一名偵探。因此,在我自己可以讀書後所看的第一套書就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從此;一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

這本書是由柯南·道爾所著。主要講述了一位出色的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遇事冷靜,思維敏捷,敏銳的觀察力及合理的推理分析能力,使他成了一名出色的偵探。上到國王,下到平民,他對來訪的客人雖然都熱情招待,但他只肯破那些稀奇古怪、撲朔迷離的懸案,比如“紅毛人”、“猴小偷“等。

我喜歡這本書其實還有另一個原因:柯南·道爾奇特的寫作手法,和我們學過的一篇課文《公儀休拒收禮物》的類似,文章中有大量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的描寫,彷彿把讀者帶入到了案發現場,具有身臨其境的真實感。作者並且在書中為自己設了一個角色——忙碌的醫生華生,這是一個誠實、勇敢又好學的助手,非常有力的襯托了福爾摩斯的過人之處。

這說來也怪,自從我看過了柯南·道爾的書之後,就彷彿中了魔一樣,自己好像也變成了一位小偵探,遇到任何的事情都會認真的去思考,去推斷事情發生的過程,這難道就是傳說中那本擁有魔力的書嗎?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機智面對危險臨危不亂,觀察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以及縝密的思維,都是值得我們學習。

讀書收益相當的大,從這本書中我突然明白了做任何事情不能鑽牛角尖,要對周圍的環境、事物多觀察,多思考,遇到困難時要多想多看多觀察,,要像福爾摩斯一樣換不同的角度想想,事情自然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