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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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範意識、責任意識及誠信意識。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是小編想跟大家分享的,歡迎大家瀏覽。

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工作,我鎮決定開展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為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通食安委〔20xx〕17號)、南通市通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通知(通食安辦〔20xx〕9號檔案的精神,以建立食品安全城市、實施食品安全南通行動計劃為主線,堅持開展專項整治與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相結合,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範意識、責任意識及誠信意識,進一步改善學校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單位的衛生條件和環境,進一步規範學校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秩序,使學校周邊食品加工、經營衛生狀況明顯改善,確保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

二、整治物件和範圍

(一)全鎮範圍內職業技術學校、中學、國小、幼兒園和託兒所等各級各類學校的流通環節校園各類食品經營主體、現場製售小作坊以及流通類食品攤販。

(二)校園周邊200米範圍的流通環節校園各類食品經營主體、現場製售小作坊以及流通類食品攤販。

三、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鎮食品安全相關成員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以今年5月下旬至6月底為重點時段,以學校周邊200米範圍為重點區域,以主要面向學生經營食品的食品(雜)店、餐飲服務單位等兒童食品經營單位為重點場所,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集中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一)開展兒童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大檢查。要對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逐戶進行執法檢查,全面核查食品經營者主體證照,認真檢查食品經營主體食品經營條件,堅決取締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戶,清理或規範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甲分局)

(二)開展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大排查。要對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進行抽查,查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食品包裝材料是否無毒、無害、清潔;餐飲具是否清洗、消毒;對食品經營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貨票證和相關記錄逐項核查,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未依法或按規定落實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購入和銷售或使用無合法來源或票證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經營者。(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甲分局)

(三)開展劣質食品大清查。要對食品經營者的食品銷售、加工區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庫房進行全面檢查,認真清查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標籤標識不規範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並結合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重點加大對兒童消費量較大的膨化食品、休閒食品、方便食品、乳製品、肉製品、飲料、雪糕、糕點等食品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力度,對發現的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劣質食品、“兩超一非”(即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新增劑和非法新增非食用物質)食品、標籤標識不規範食品和其經營者,以及使用劣質原料加工、製作的食品和其經營者,要一追到底,堅決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甲分局)

(四)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大整治。開展對學校周邊流動攤點、店外店、佔道經營、隨意張貼懸掛的各種標牌等各類違規違章行為的整治,嚴肅查處影響鎮貌鎮容環境的行為,重點檢查流通類食品攤販,是否在指定場所、區域、時間內經營;嚴禁非法流通類食品攤販進入校園區域內,堅決制止非法流通類食品攤販設攤並向學生兜售食品的行為。確保校園周邊有序環境。(責任單位:二甲城管中隊)

四、強化日常監管措施

(一)嚴格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要依法嚴格稽核食品經營者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材料,並對申請從事兒童食品銷售,或選址於校園及其周邊的食品銷售經營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實地核查,對經營環境和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標準和相關要求的申請人,一律不得予以許可。在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後,要加強食品經營條件保持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能持續保持經營條件的食品經營者,要依法及時進行查處、清理或規範。

(二)嚴格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把進貨關,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做到索取的進貨票據齊備、有效,填寫的查驗記錄真實、完整,確保食品來源正規、渠道清楚、質量可靠,發現問題可及時追溯。要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把銷售關,認真檢查庫存和銷售的食品,及時清理標籤標識不規範、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要監督經營者嚴把退市關,依法及時停止銷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等問題食品,依法做好問題食品的處置工作,並做好記錄。

(三)嚴格食品經營行為監管。要監督和引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廣告宣傳等食品經營行為。以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晚託班”、“小餐桌”為重點,強化日常監督巡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把人員健康關、食品進貨關、食品貯存關、加工製作關,杜絕違法新增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新增劑行為,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四)嚴格校園周邊環境管理。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建立鎮與市場監管、公安、城管相關村(居)等相關部門互動機制,暢通訊息通道,集中攻克校園周邊難點、熱點問題。日常管理實行定期不定期的午間“隊內巡查”,晚間“片區聯動”的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倪健忠同志為組長,黨委副書記吳鵬雲同志為副組長,食安辦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負責本次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鎮食安辦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和《南通市市區便民攤點管理暫行辦法》。鎮食安辦要發揮牽頭作用,強化市場監管、公安、綜治、教育、城管相關村(居)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資訊員的作用,全面排查治理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整頓規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經營小攤販、流動攤販食品經營行為,堅決查處取締無任何合法經營證明的非法流動攤販,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形成監管整體合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二)強化宣傳教育。加強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的宣傳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守法經營,落實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要大力推進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採取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方式,向廣大師生普及和宣傳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消費維權意識,自覺抵制假冒偽劣食品。要強化社會監督,廣泛動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會氛圍。

(三)強化督查檢查。要加強督促檢查,深入基層、深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採取飛行檢查等方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情況不報告、問題不解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責任、部署、推進、實效落實到位。

鎮食品安全相關成員部門工作開展情況,要形成階段性書面總結報告,於6月28日前報鎮食品安全辦公室。

 

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2】

為進一步規範轄區內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秩序,重點解決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營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園周邊環境,根據《如東縣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開展全縣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易發特點和群眾反映的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實現學校食堂和校園周邊食品小作坊、食品店、餐飲店等單位的全面監控。通過集中整治,查處一批製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取締一批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曝光一批違法違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引導一批“四小”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小超市)規範生產經營,建立一批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示範單位,進一步規範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淨化飲食消費環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實現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持證率達100%,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生產經營臺賬建立率達100%,“三無”食品清除率達到100%,過期變質食品清除率達到100%,食品案件查處率達到100%。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範圍

(一)全縣範圍內所有中學、國小、幼兒園和託兒所等各級各類學校內的食堂及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學校食堂、學校內部及校園周邊餐飲店。

1.查責任落實,看是否建立學校法定代表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為具體責任人的工作制度,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

2.查主體資格,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是否在食品經營(餐飲服務)許可範圍內開展經營活動,是否持續保持生產經營許可條件;

3.查進貨渠道,看是否建立進貨驗收臺帳,是否索證索票,進貨渠道是否正規,是否使用來源不明的原料加工製作食品,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對食品原料倉庫進行清查;

4.查衛生條件,看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是否整潔,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蠅、防蟲等設施是否正常執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實;

5.查從業人員,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訓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