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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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廣泛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的金融知識水平、風險識別能力和依法維權意識,如下為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僅供參考!

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篇一: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力度,遏制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勢頭,根據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xx年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的通知》(xx非發〔20xx〕3號)和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xx年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的通知》(吉處非發〔20xx〕2號)要求,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於20xx年5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縣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進一步提高我市社會公眾,特別是基層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增強其風險防範意識,引導廣大群眾理性投資,遠離非法集資,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進一步提高社會各行業工作人員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責任意識,推進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建設,營造全社會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共創和諧社會的良好氛圍。

二、活動內容與形式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大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力度,大力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活動,以投融資中介(投資諮詢、非融資性擔保、第三方理財)、私募股權投資、網路借貸、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教育為重點宣傳領域,以老年人、農民工等易受侵害群體為重點宣傳物件,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傳統宣傳媒介和微博、微信等各種新興載體,將法律政策解讀與典型案例剖析有機結合,全面提高宣傳教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讓廣大群眾認識到“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增強公眾“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意識,避免產生“非法集資損失政府買單”的道德風險,引導公眾理性投資、合法理財,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宣傳月活動主要採取以下形式:

(一)集中宣傳日宣傳。縣處非辦將聯合安福銀監辦,組織全縣銀行金融機構,於5月底在全縣開展“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大型集中宣傳日活動。各鄉鎮也要結合本地實際,與縣處非辦同步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日活動。

(二)新聞媒體宣傳。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採取專題、專欄、報道等形式,開展廣泛宣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採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在當地有關媒體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宣傳。縣移動、聯通、電信公司要通過網際網路和簡訊平臺,向用戶傳送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公益簡訊。

(三)服務視窗宣傳。在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和有關服務視窗採取電子螢幕連續走屏,懸掛宣傳條幅,設定宣傳展板,張貼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海報和口號標語等方式,宣傳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政策法規和典型案例。

(四)公共場所宣傳。在鄉鎮和農村人口聚集區、縣城中心區、廣場和工業園區設定諮詢站點,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專題教育片,張貼宣傳海報,向社會公眾派發宣傳資料、宣傳單,接受公眾諮詢。

(五)巡迴流動宣傳。出動宣傳車在城區主要街道、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鎮巡迴廣播宣傳,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宣傳車等移動傳媒開展宣傳。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5日—4月30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要明確活動牽頭部門,組織專門人員逐級分解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專門的宣傳月活動方案,於20xx年5月8日前報送縣處非辦備案。

(二)集中宣傳階段(5月1日—5月31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與縣處非辦上下聯動,與新聞媒體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拓寬渠道,多措並舉,努力擴大宣傳面,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郵政、移動等媒體,通過開闢宣傳專欄、派出流動宣傳車、傳送手機簡訊、印製宣傳單、宣傳畫等多種形式,開展強大的宣傳攻勢。

(三)總結提高階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宣傳月工作經驗和做法,彙總相關工作情況並填報《安福縣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情況統計表》,於20xx年6月3日前報縣處非辦。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密切配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真正擰成一股繩,形成一股勁,確保宣傳月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拓展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積極創新方式方法,善於藉助各種新興媒介載體,對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群進行重點宣傳,切實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機制,形成常態。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強化日常宣傳,堅持持續宣傳,加強全面宣傳,注重培育發展常態化宣傳方式和載體,推動宣傳教育長期化、經常化、規範化。

(四)總結經驗,及時反饋。各有關部門要將在活動工作的落實情況,以及宣傳活動工作中的好的經驗做法,形成總結材料報送縣處非辦,縣處非辦將對各有關部門在活動中的有益經驗進行推廣交流。
 

篇二: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按照省統一安排,根據xx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和防範意識,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良好輿論氛圍,維護經濟金融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群眾利益和保持經濟金融正常秩序出發,堅持打擊處置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有效引導和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培養正確投資理念。實踐證明,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公眾識別、抵制非法集資能力,引導企業負責人學習法律、守法經營,是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的有效手段。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抓好落實,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有效減少非法集資案件發生,維護我縣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二、遵循原則

在安排上,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形式上,靈活多樣,注重實效;在範圍上,覆蓋城鄉,突出重點;在時間上,5月份集中宣傳,全年堅持不懈。圍繞“什麼是非法集資”、“為什麼要打擊非法集資”、“如何打擊非法集資”展開宣傳;在機制上,防打併舉,綜合治理;在責任上,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總責,縣直部門“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指導、誰負責”。

三、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集中宣傳月活動。在鄉鎮農村、農貿市場、工業聚集區、銀行營業部、社群、超市、藥店等重點場所,面向廣大企業負責人(特別是房地產、投資諮詢、農民合作社等重點領域)、面向廣大基層群眾(特別是中老年群體),用“明白紙”、“案例卡”、“諮詢站”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資、法律常識,宣傳打擊處置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代償,責任自負、風險自擔”;宣傳普及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向廣大群眾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徵、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提高社會公眾的識別能力;宣傳近年來查處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以案說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風險性、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積極支援打擊非法集資。同時,公佈長期舉報電話,引導、鼓勵廣大群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行為。

(二)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安排部署相關領域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綜合治理等工作。宣傳部要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涉及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加強廣告監測和檢查。對部分非法集資案件組織媒體依法予以報道,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輿論氛圍;強化媒體自律責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資的資訊資訊。特別是5月份要對行唐週報、電視臺、入口網站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做出具體安排部署。在電視臺黃金時段,至少每週一次滾動播放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提示廣大群眾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充分發揮輿論媒體的影響力,有效提高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和抵制能力,對犯罪分子產生強大的震懾力。

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宣傳工作;為治理非法集資活動提供法律諮詢和業務指導等工作;依法做好並加快非法集資案件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等工作,妥善處置有關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在5月份組織全系統開展清理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活動,建立常態化的廣告發布稽核、檢查機制,有效遏制非法集資廣告發布與傳播;開展轄區內投資諮詢類公司清理整頓活動,對超範圍經營的依法處理,對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農林畜牧局、縣社、農財局就行業內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做出具體安排部署,要結合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頒佈的《河北省農民合作社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防範農民合作社非法集資暫行辦法》,對負責指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規範整治,推動整個行業合規運作、健康發展。對檢查出涉嫌非法集資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文教局要印製《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宣傳冊、《承諾書》全部發放至轄內學校,保證學生人手一份,並讓家長知曉後在承諾書上簽字回收。

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務局要在5月份分別組織開展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機構,融資性擔保領域,房地產業,典當行業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風險排查活動,對檢查出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工信局要協調有關部門對網路電話、簡訊、電郵等社交媒體、通訊工具的監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資資訊在網路和個人通訊工具傳播;組織移動、網通、電信等通訊公司,向手機使用者傳送一次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公益簡訊。同時,對涉嫌非法集資簡訊進行封堵。

民政局、文教局、國土局、衛計局要在5月份分別組織開展社會團體、養老領域、教育系統、礦產領域、衛生計生領域等行業內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風險排查活動,對檢查出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人行、銀監辦要發揮自身優勢,就監管領域內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做出具體安排部署,以銀行、保險經營網點為陣地,利使用者外 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標語,面向社會公眾開展宣傳。在客戶等候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防範非法集資相關知識的宣傳海報或展板,提示風險,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利用等候間隙,向客戶發放宣傳資料,現場宣傳和解答疑問。各銀行營業部要長期設立防範非法集資監督員、警示牌、廣告語,建立向匯款、轉賬客戶進行防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機制。

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就行業內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做出具體安排部署。

縣處非辦負責宣傳月活動的統籌協調工作;提供部分宣傳資料(宣傳參照資料請各單位在密碼:5hL402下載);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6日-5月8日)。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專門的宣傳月活動方案,於5月10日前報縣處非辦(金融辦)。

(二)集中宣傳階段(5月9日-5月31日)。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拓寬渠道,多措並舉,努力擴大宣傳面,通過宣傳欄、條幅、宣傳單、宣傳畫等多種形式,開展強大的宣傳攻勢。

(三)總結提高階段(6月1日-6月3日)。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對集中宣傳月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查詢不足。工作總結(相關文字、圖片、視訊等附件)於6月3日前,報送縣處非辦。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統一思想,嚴格按照工作計劃,認真落實每項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採用靈活多樣、生動有效的方法,努力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增強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做好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資訊收集、案件線索報送及總結工作。

(二)嚴守紀律,嚴格把關。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宣傳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強,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要統一宣傳口徑,對公安機關尚未偵結或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非法集資案件的相關報道,以及所有涉及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宣傳稿件必須報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把關,並經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方能對外宣傳,避免產生負面效應,誘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正確引導,掌握主動。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不斷強化正面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宣傳資源,始終把握和引導好社會輿論導向,配合案件處置工作的開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認真履行廣告審查、批准、監管的職責,在廣告審查中,應確認廣告主的主體資格,查驗營業執照是否具有相應的經營範圍,認為廣告中含有與集資活動有關的內容,應當查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廣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絕釋出,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資廣告宣傳和變相廣告宣傳行為。

(四)加強督導,增強效果。宣傳月活動是省金融辦統一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並被列為20xx年處非綜治考評的重點內容,省、市有關部門將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或暗訪。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活動,營造良好宣傳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