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財務處處長
所屬部門:財務部
直屬上級:院長
一、工作內容
1、協助院長制定學院發展戰略。
2、負責學院資金運作管理、日常財務管理與分析、資本運作、籌資方略、對外合作談判等。
3、負責專案成本核算與控制。
4、負責學院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根據學院業務發展的計劃完成年度財務預算,並跟蹤其執行情況。
5、按時向院長提供財務報告和必要的財務分析,並確保這些報告可靠、準確。
6、制定、維護、改進學院財務管理程式和政策,以滿足控制風險的要求,如:改進應收賬款、應付賬款、成本費用、現金、銀行存款的業務程式等。
7、組織制定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8、監控可能會對學院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經濟活動,並及時向院長報告。
9、監控學院重大投資專案,以確保未經批准的專案不實施,批准的專案在預算範圍內進行並在控制之中。
10、全面負責財務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負責編制及組織實施財務預算報告、月/季/年度財務報告。
12、負責學院全面的獎金調配,成本核算、會計核算和分析工作。
13、負責資金、資產的管理工作。
14、管理與銀行、稅務、工商及其他機構的關係,並及時辦理學院與其之間的業務往來。
15、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權責範圍
一)、權力
1、經院長授權後,對學院各部門的經費支出有總體控制權。
2、對下屬人員有業務指導權和考核權。
3、對各部門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有檢查和考核權。
4、對違反財經紀律、不符合財務制度的費用開支有權拒付
二)、責任
1、對學院財務計劃的完成負監督實施責任。
2、對資產管理、利潤成本管理、會計核算管理等負組織責任。
3、對資金籌措及負債管理負直接責任,如因管理不善給學院造成損失,應負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三、財務人員工作內容及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學院特點,負責擬訂學院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稽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稽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學院規定。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設定科目明細賬和使用對應的賬簿,認真、準確地登入各類明細賬,要求做到賬目清楚、數字正確、登記及時、賬證相符,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3、及時瞭解、稽核學院原材料、裝置、產品的進出情況,並建立明細賬和明細核算,瞭解經濟合同履約情況,催促經辦人員及時辦理結算和出入庫手續,進行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算。
4、準確、及時地做好學院本部及各專案賬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稽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對款項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5、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學院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決算及附註說明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6、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明細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資產輔助明細賬,及時辦理記賬登記手續,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7、負責學院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工作。
8、及時做好會計原始憑證、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彙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9、協助經理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崗位的工作環境和規定:
1、裝置齊全,比較安靜,適用於本職業工作的地方。
2、上班時間:早上8:00—11:50,下午2:00—5:50。
3、請假要請示,有無故不來,要進行罰款、檢討等處罰。
4、本崗位工作輕鬆,但需要細心著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