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助理是指法律專業畢業,未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專職在律師事務所從事輔助工作的人員。任職條件:高等院校(系)法律專科畢業生和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初步掌握法律基礎知識,瞭解律師各項業務的內容及工作程式,能完成律師業務中的`各項輔助性工作。
崗位描述:
1、協助律師處理 相關業務;
2、辦理事務所交辦的工作;
3、在律師指導下進行法律調查和研究;
4、準備客戶的各種相關法律檔案;
5、庭審前的準備工作。
任職資格:
1、全日制法律專業本科學歷,需具有中國律師執業證;
2、邏輯性強,良好溝通技能;
3、具有一年或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能承受工作壓力和強度;
4、具備良好的法律英語能力和文書寫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