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哪些購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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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株洲哪些購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株洲哪些購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株洲哪些購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一)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超過180㎡(高層次人才按適時的政策執行)或屬於商業用房、別墅、多層聯體別墅的;

(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本套房辦理了購房提取或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提取的;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因2套自住住房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

(五)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連續欠繳3個月以上的(含3個月);

(六)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一方信用逾期連續3次以上(含3次)或累計12次以上(含12次;已結清的個人助學貸款除外;異地貸款按適時的政策執行)、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管理中心納入失信黑名單尚未解除的;

(七)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個人信用卡有合計2萬元以上(含2萬元)未結清款或為他人提供擔保尚未解除的;

(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土地性質屬於宅基地或集體土地、劃撥土地的;

(九)同套住房已有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

(十)明視訊記憶體在重大風險、隱患以及不符合貸款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

一、申請物件

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不含湖南省內鐵路分中心繳存職工),共同借款人僅限配偶或其在株洲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父母、子女。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商轉公,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管理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注意事項

1、上述提取間隔時間12個月以上;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餘額(提取後個人賬戶保留1元以上的餘額)。

2、繳存人存在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做其他型別提取住房公積金。

3、購買、建造、翻建同一套(棟)自住住房的,憑相關資料在有效期內只能提取一次;其中購買期房或株洲範圍內建造、翻建自住房,在預售合同簽訂備案日期(建造、翻建自住房在土地審批單或規劃許可證發證日期)起三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在提取金額不足購房價款(或建造費用)且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未做同套房償還商住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前提下,房屋產權證發證日期起一年內同一住房可再提取一次公積金。本人和共有產權人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購建房價款(購房的以購房合同或契稅憑證載明的交易額為依據,建造翻建的以土建成本為依據)。所購建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單獨所有的,只能提取產權登記人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當該套(棟)住房與無親屬關係的人共有時,合同備案期內,限提取1戶;待房屋所有權證核發後按所佔份額核定提取額。

4、償還住房貸款12期(1年)以上,方可申請還貸提取,且每年限提一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餘額。還貸期間未提取公積金還貸的,在貸款結清12個月內可提取不超過貸款金額的住房公積金,且同套住房已做過購房提取的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總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