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省直公積金轉移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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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寶雞省直公積金轉移辦理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寶雞省直公積金轉移辦理條件

寶雞省直公積金轉移辦理條件

1、職工賬戶在省中心內部轉移:

職工因工作變動、單位解散等原因,需由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如原單位(轉出單位)和現單位(轉入單位)均在省中心開戶,應辦理公積金賬戶內部轉移。

2、職工賬戶從外中心轉入:

職工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將在外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至省中心繼續繳存。

3、職工賬戶向外中心轉出:

職工因工作變動、單位解散等原因,需將在省中心的公積金賬戶轉移至新賬戶所在地公積金中心,且轉入地公積金中心未接入住建部異地轉移接續系統的'。

辦理材料

一、職工賬戶在省中心內部轉移

1、職工本人辦理:

(1)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

(2)《內部轉移申請表》1份(加蓋轉入單位公章)。

2、轉入單位辦理:

(1)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2)《內部轉移申請表》1份(加蓋單位公章),轉移人數為5人及以上的,需填報批量匯入模板。

二、職工賬戶從外中心轉入

1、職工本人辦理: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1份。

2、單位辦理:

(1)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2)《集中辦理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1份(加蓋單位公章);

(3)職工本人簽字的《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1份;

(4)集中辦理人數為5人及以上的,需填報批量匯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