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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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州公積金怎麼取出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各項申請條件提取指南

一、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四)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六)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

(十一)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繳存人或者配偶同時符合多項提取條件的,僅可以一種條件申請提取;繳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條件的,同一時間段只能選擇一套住房用於提取。

提取物件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規定的,繳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請提取。

同一人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婚姻關係購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產權的,產權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辦理流程

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並錄入掃描材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材料(具體所需材料由公積金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公佈),公積金中心自收到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如需聯絡其他相關部門核實提取材料真實性的,審批時間需適當延長。提取申請人對稽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至受理網點所在行政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複核,複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複核通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相關材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需要辦理提取業務的,建議先登入中心網站個人辦事大廳或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提取預約,已進行提取預約的可在歸集業務承辦的銀行網點優先辦理,沒有辦理提取預約的,按銀行規定排隊輪候。

注:職工如沒有網上登陸密碼:

1、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中心辦事處、管理部或歸集業務承辦的銀行網點進行密碼設定。

2、通過微信公眾號以刷臉方式進行登入及密碼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