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正常福利的發放不應再畏手畏腳

才智咖 人氣:1.56W

日前,廈門市總工會發出通知,要求規範中秋、國慶期間工會經費使用管理,並明確,簡裝月餅等節日慰問品可以發放。通知要求,全市各機關事業單位工會要嚴格執行關於經費使用的各項規定,勤儉節約,杜絕浪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多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9月15日《海峽都市報》)

節日正常福利的發放不應再畏手畏腳

每當中秋節臨近,月餅總能成為熱議話題,從“黃金月餅”到“天價月餅”,因為送禮之風和商家的炒作,月餅曾一度被妖魔化。而近幾年,隨著反腐的不斷髮力,一些與節日密切關聯的物品漸漸恢復其本來面目。正因此,廈門總工會發文明確簡裝月餅等節日慰問品可以發放,得到了公眾點贊。

當然,廈門總工會此舉意義絕不限於此,它更大的意義在於為節日的正常福利正名。儘管時常出現的各式“天價月餅”助長了鋪張浪費之風,也為隱性腐敗提供了便利,但這些問題並不是月餅的原罪,權力沒有受到有效制約,月餅才成了滋生貓膩的工具。有些地方為了狠剎送禮之風,職工的正常福利也不發放了,這種做法著實不妥,顯然忽略了源頭問題。節日裡發放一些慰問品,是勞動者本應享有的權益,也有法可依。一些基本的節日福利,其花費並不高,和鋪張浪費沒有半點關係,而對職工而言,這些慰問品無疑讓人心中充滿暖意,也有利於烘托節日氣氛,提高凝聚力。

一些單位在職工節日福利的發放上畏手畏腳,是因為其有顧慮:正常福利和濫發福利如何區分?標準幾何?雖然此次廈門總工會明確了簡裝月餅等慰問品可以發放,但在很多時候,正常福利的發放還是缺乏更為精細化的執行標準。正是看到這種尷尬,今年1月份全國總工會發出通知,明確了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7個節日可以向職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而“少量”的標準是什麼則由地方確定。比如江蘇、天津、安徽、山東、福建、廣西等地規定,每位會員全年所有節日慰問合計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而慰問形式主要是實物。

可見,職工正常福利的發放標準正在建立和完善之中。有了發放標準,才能避免單位出現畏懼心理,也能有效遏制濫發福利現象。同時也應注意到,發放簡單的節日福利,是一個細緻活,也是一個公平活。一些地方在福利發放上仍需要不斷細化,為基層實施提供依照。而說到公平,則應當著重關注福利在一線員工那裡的落實情況。

強力反腐的最終目的是要為民謀利,在遏制奢侈浪費和腐敗之風的同時,全民的正常福利得到保障和提升,這是人們所樂於見到的。所以,在為廈門總工會點讚的同時,也希望正常福利的發放能在更多地方得到落實。該細化發放標準的儘快細化,總之不應再畏手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