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戶籍家庭公租房收入限制是多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收入限制要求:
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淨值須符合政府公佈的'標準。
家庭組成數(人口數) | 12個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額 | 家庭可支配收入總限額(元) | 申請人家庭資產淨值限額(萬元) | |
12個月可支配收入限額 | 月可支配收入限額 | |||
1 | 42792 | 42792 | 3566 | 22 |
2 | 39226 | 78452 | 6538 | 40 |
3 | 35660 | 106980 | 8915 | 56 |
≥4 | 35660 | 142640 | 11887 | 81 |
其他具體要求如下:
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並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倩況除外:
(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週歲子女非廣州市城鎮戶籍但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廣州市的,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資格複核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資格複核時家庭資產淨值符合政府公佈的標準(詳見下表)。
(三)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9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群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月房等購房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