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的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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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慚愧,經過幾天,沒日沒夜地浴血奮戰,《北愛》之旅終於落下了帷幕,每次看完一部劇,雙手合上電腦的那刻,心中都會湧起一種莫名的空虛。

北愛的觀後感

凳子還是冰涼如水,雙腳還是麻木得沒有知覺,只有桌角的那株翠綠欲滴的盆栽提醒著我,故事結束了,生活還得繼續,合上電腦的那刻起,一切都與我無關。我只是一個戲子,在別人的故事裡,流著自己的淚…

可是,說實話,看完《北愛》,收穫良多,一部電視劇的成功,不在於它創下的頗高收視率,而是在於,它的結束給正處迷茫期的我們,給前途未知的我們,給放蕩不羈的我們,留下了一個,又一個只有靠自己才能釋懷的問答題。關於人生,關於青春,關於麵包,關於愛情,關於親情,關於友情…

像林夏一樣去活著,簡單,率真。

這樣活著,才會活得灑脫,堅守自己的愛情,守護自己的信念,即使前路坎坷,即使有一天,你用盡所以力氣去愛的那個人,也會變成別人的王子,變成別人炫耀青春資本的戰利品。但至少,那個人出現過,也許曾經僅僅演著路人甲的角色·,也許僅僅從你對鏡貼花黃的窗前打馬而過,也許僅僅是你人生中的某個美麗的過錯,但那個人伴隨著你走過了青春,路過了愛情,踏進了成熟,在你最美麗的年華里,遇見了最美的你。

每個像林夏一樣善良的姑娘,都會遇到專屬自己的“大藥瓶子”,大藥瓶子裡裝著各式各樣的藥,雖然沒有忘情水,沒有後悔藥,但裡面卻裝著滿滿的愛,滿滿融化人心的愛。大藥瓶子給林夏的,雖然沒有像瘋子一樣的心動,沒有八零後所該有的青春熱血,沒有每次見到瘋子時的那種魂不守舍,但大藥瓶子給了她缺乏的安全感,一個心靈的港灣,生活的避風港。每當在瘋子那裡,在青春那裡受的傷,靠在大藥瓶子堅實的肩膀上,似乎世界的一切榮辱紛爭,都與自己沒半毛錢關係。累的時候,倦了的時候,哭了的時候,苦了的時候,身邊有個人,就這麼靜靜地坐著,陪你一起,分享你的每一份快樂與悲傷。林夏說,大藥瓶子的懷裡是最溫暖的,因為他給了這個單純的女孩繼續活下去的力量。

像瘋子一樣去愛著,痴戀,瘋狂。

瘋子的自我流放,只是想對父親年輕時犯的錯誤,對父親在婚姻責任上的逃離,來個狠狠報復。夜店裡的燈紅酒綠,嘲雜的喧囂繁華,擁擠的男男女女,瘋子就這樣每天在浮華的夜店裡泡著,對於愛情,他總是有著自己的說辭,愛情,只是在閱歷無數女性之後,身過萬花叢中,而片葉不沾,愛情,成為了他唯一證明自己活著的道具,直到遇到沈冰,他才知道,他壓根就沒愛過,他以為自己什麼都懂,可是,其實原來他什麼都不懂。

瘋子給愛情下過很多定義,見沈冰的第一眼,瞬間讓瘋子明白了愛情的真諦。在那個諾大的籃球場,瘋子說“在小猛和沈冰對視的眼睛裡,我才發現,哥們兒我壓根就沒愛過,長這麼大白活了。。。”沈冰讓瘋子真的變成了瘋子,沒有了理性,失去了控制,明知道沈冰是好哥們兒的女人,明知道自己和小猛的兄弟情誼,明知道他們兩個是到2012世界末日也不會散的一對,可瘋子就是這麼義無反顧的愛上了,愛上了就回不了頭。

瘋子其實是一個非常寂寞的人,害怕城市的繁華,每當夜幕降臨,華燈初上,站在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的橋頭,那顆寂寞的小小心臟,就被無情的裸露在夜色中,愁心被無限放大。他總是在喧囂裡尋找安寧,就像那首曾經寫給林夏的“滴嗒滴”的歌詞一樣,“滴嗒滴嗒滴嗒滴嗒,雨兒拍打著水花,滴嗒滴嗒滴嗒滴嗒,寂寞的夜和誰說話,滴嗒滴嗒滴嗒滴嗒,傷心的淚兒誰來擦,滴嗒滴嗒滴嗒滴嗒,是不是還會牽掛他。”

瘋子的誠心終於感化了沈冰的心,還是在那個空曠的籃球場,從兜裡掏出結婚證給老吳,瘋子說“愛情,就是在人生中的某個時刻,某個地方,遇到了某個人,在那個石光火電的瞬間,你的人生從此就改變了。”瘋子的愛就是這般瘋狂,這般不管不顧,這般無法抵擋,這般風雨無阻。在母親的墓前,林夏道出了成長的無奈,“成長,就是一種違背自然規律的現象,硬生生的看著自己,被歲月撕扯得血肉模糊,支離破碎,卻不得不接受這種成長。”瘋子說,林夏是個好姑娘,他對著地下的母親發誓,下輩子,如果下輩子還能碰到林夏,就一定會娶她做老婆。是呀,瘋子給林夏的希望,都是那麼的令人絕望。

像沈冰一樣去跟著,無怨,無悔。

小猛的出租房,小卻乾淨,窄卻溫暖,因為有愛,物質上的富有比不上精神上的充裕。沈冰是個像冰雪一樣的女孩,晶瑩,透徹,淳樸,乾淨,她是那種跟著了,就一輩子不會放手的人。淺淺的酒窩,醉人的微笑,烏黑的秀髮,嬌弱的身形,就是那般的脫俗,就像那種從畫裡面走出來的人一樣,纖塵不染,像瘋子說的,帶著仙氣兒。

“從2001年7月6號起,我沈冰,對我身邊的這個人不離不棄,他在哪裡我就在哪裡,除非這個人親口個跟我說,我不愛你了,我不要你了。”這就是沈冰的不離不棄,沒車,沒房,沒錢,沒權,就是這麼一如既往的跟著,跟著,只是為了這個男人,為了這段愛情,為了這顆至死不渝的心。小猛的一句話,她就來了,因為小猛需要她,所以,她來了。小猛一無所有時,她在,小猛腰纏萬貫時,她離開了。瘋子應有盡有時,她不稀罕,瘋子瀕臨破產時,她來了。瘋子說,“擁有你,我就擁有了全世界,這輩子只會對你一個人好,因為離了你我就不是完整的了,離了你我就不是我自己了,離了你我就一行屍走肉,離了你我就失去了活著的目標。”

像老吳一樣去想著,為他,為她。

老吳對小曦的愛,從來就沒有盡頭。大學四年的形影不離,畢業三年的隨叫隨到,小曦的無情背叛,小曦的傷言傷語,小曦的愛慕虛榮,他都不予理睬,小曦需要了,他一定是拋開一切,第一個回到她身邊。他愛她,愛得不知道該怎樣去愛,怎樣去割捨,怎樣去遺忘。他沒有什麼巨集偉目標,也沒有什麼雄心壯志,只想找個相伴一生的人,平平淡淡的過一輩子。在利益面前,在小曦面前,在小伍面前,在吳魏面前,他一直堅持著自己的信念,甚至不惜與老哥反目,與小伍離間,與小曦分離。

他總是在為他人著想,小曦的離開,老吳理解,因為他給不了她想要的奢華,她的夢是要被奢侈品包裹著的,他了解她,所以他放了她,因為他愛她。小曦回來了,一身的傷痕累累,還有夢想的破碎,他接受了她,沒有埋怨,不需要解釋,只是因為,他還愛著她。瘋子是他的兄弟,不管是瘋子的繁華與落寞,都一直陪伴在左右,吳狄就是這麼一個人,執著的勁兒,天下無敵。

像小曦一樣去悔著,至死,不休。

小曦美得勝過一朵花,鮮嫩,迷人。在最單純的四年裡,曾經也和所有女孩子一樣,把愛情當做所有,可在金錢的誘惑下,她捨棄了愛情,選擇了麵包,不錯,一身的名牌,滿足了她最初的想法,可卻離心裡最真實的卻越來越遠,安迪選擇她,只是因為她長得漂亮,拿得出手。心力交瘁後的楊紫曦,留下了她曾經像命一樣去守護的各種名牌鞋,砸掉了她曾經開一家花店最大的夢想,滿目蒼夷地收割了半熟的'青春。

以為自己會是那朵長春花,花開不敗,永遠令人魂牽夢縈;以為吳狄會一直站在那個十字口路,等著自己回家;以為金錢能滿足自己的所有貪慾,包括幸福。以為找到那個隨愛情死去的戒指,吳狄就會回到自己身邊。卻忘了自己就是一朵花,一朵會凋零,會腐爛的花;卻忘了,你轉彎的同時,他也會轉彎,下個路口,你會找不到他的身影;卻忘了,金錢只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林夏說“我們以為自己很瞭解誰,其實誰都不瞭解,其實,小曦傻起來,比任何一個人都傻。”

關於小猛,這個典型的悲劇人物,不知道該怎樣去形容他,是社會成就了他,也是社會擊垮了他。他可愛,可愛到守護自己的“櫻桃小丸子”七年,也不曾變心;他可恨,可恨到背棄忘義,被權勢虜獲心扉;他可悲,可悲到連愛情也可以明碼標價,友情只是交易的籌碼;他可憐,可憐到什麼都擁有了,卻沒一個人和他分享。

他總是抱怨,是這個糟糕的世界改變了他,是這個不公平的世界毀掉了他,是這個名利的世界誘惑了他。可是他忘了,是你的東西用什麼也買不走的,不是你的使出渾身解數也留不住,公平與不公平,只是虛榮心在作怪,出生無法改變,但可以改變生活的態度。自己的悲劇,自己一手造成,自己的負責到底。

“生活以快樂為基準,愛情以互惠為原則”這是小伍的座右銘。曾經的曾經,我的夢想就是成為像小伍一樣的女人,有自己的事業,精明能幹,活得有知有味。但天性感性的我終究難成氣候,我知道成為那樣的女人,只是表面上的光彩,堅強的外表下,藏著的是一顆柔軟的心,你獲得的不僅是別人的青睞眼光,接踵而來的還有,整晚整晚的空虛寂寞,每時每刻的疲憊不堪。

吳魏在最後一刻,在生命的盡頭,才理會吳狄的生活信念,可他的痴情勁也感動了每個人。愛情把每一個人都變成了詩人,洗淨了鉛華,他寫道“

你在紐約

我在北京

漫長的別離裡

我只做一件事

專職愛你

如果愛情能成為職業那該有多好

我永遠都不會早退

也永遠都不會轉行

任期就是這一輩子

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

就是

做你的

專職愛人

有沒有想流淚的感覺,吳魏有厚厚的日記本,記載著所有思念與曾經。我也有一本承載了我七年曆程的日記本,從國小六年級,到大學聯考完畢,第一次心動,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打架,第一次和男孩子稱兄道弟,第一次考試的一百分,第一次挨老師批評,很多很多的第一次,在大學聯考完後隨著它的遺落,我的童年與青春,瞬間變得一片空白,似乎我從來就沒活過,不然,請問,我拿什麼證明。

北愛的結局是一個沒有結局的結局,林夏發給大藥瓶子的訣別信還沒有發出去,肥四還在吐著香菸,煙霧瀰漫了整個畫面,大花還在抬著頭顱喝著礦泉水,老吳還在遞給小曦熱騰騰的咖啡,瘋子還在用專情的眼神等待沈冰的睡醒。一切,就是這樣的靜止了,一切,就是這樣的停住了,可掛在牆上的那個電子表,還是一秒一秒的倒計時,時間終究沒有等人,也等不了人。

回不去的終究還是回不去了,北愛的結局由陳思成決定,而我們的結局由自己決定,青春的結局靠現在決定,你的結局由誰而定。

再見,北愛,再見,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