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國中化學是九年義務教育必修的一門基礎課程。根據《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化學課程標準(實驗稿)》,其中要求學生具備的能力之一就是初步的觀察、實驗能力:能有目的地觀察,辯明觀察物件的'主要特徵及其變化條件,能瞭解實驗目的,會正確使用儀器,會作必要的記錄,會根據實驗結果得出結論,會寫簡單的實驗報告。因此實驗教學是化學教學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和重要手段,而實驗室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化學教學工作是否能順利進行。
二、具體工作計劃:
1、制訂規章制度,科學規範管理按照學校各類規章制度,並認真執行。
2、制訂學期實驗計劃表、周曆表。
3、開足開齊各類實驗,並積極創造條件改演示實驗為分組實,積極服務於教學。
4、充分利用生活中身邊的實驗器材的作用,結合實驗室條件進行分組實驗。
5、做好儀器、器材的常規維修和保養工作。
6、做好儀器的借出、歸還驗收工作。
7、有必要時,可以自制一些教具。
8、做好儀器、器材的添置計劃。
9、做好各類臺帳的記錄工作。嘗試用電子檔案。
10、結合學校常規管理,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11、每天檢查實驗室的用水,用電等情況,做好安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