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範圍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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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地範圍工作總結

1、土地概念:土地管理學所研究的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陸地和水面的總稱,同時土地還是一個空間概念,它是由氣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構成的自然歷史綜合體,幷包含人類活動的成果。

2、土地資源概念:土地資源是指土地作為自然要素,於現在或可預見的將來,能為人們所利用並能產生經濟效益的那部分土地。

3、土地資產是指土地財產,即作為財產的土地。也即具有明確的權屬關係和排他性,並具有經濟價值的土地資源。

4、土地具有資源和資產的雙重內涵,前者是指土地作為自然資源,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根本源泉;後者是指土地作為財產,其有了經濟(價值)和法律(獨佔權)意義。

5、土地的功能:負載的功能;養育的功能;倉儲的功能;提供景觀的功能;儲蓄和增值的功能

6、 土地在社會物質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非農業生產中(一般的生產資料):地基;場地;活動空間

在農業生產中(主要生產資料):場所;活動空間;直接參與農產品的生產過程

7、土地特性

1)、自然特性:a土地是自然的產物(尊重自然)b土地面積的有限性(珍惜土地)c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合理規劃)d土地質量差異的普遍性(因地制宜)e土地利用的永續性(合理利用開發)

2)、經濟特性:a土地經濟供給的有限性b土地用途的多樣性c土地用途變更的困難性d土地的增值性e土地報酬遞減的可能性

8、 四大問題:人口問題、資源問題、環境問題、社會經濟發展問題

9、 土地資源可持續性利用的含義:即在滿足當代人們對土地利用要求的同時,不損害後代人利用土地資源的滿足自身需求的能力,也不損害當代及後代人生存和發展所需要的其他利益。

10、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目標: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具體包括:1)、應以人口對食物的持續供需平衡為目標。2)、應建立在區域平衡的基礎上3)、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具有長遠性4)、應考慮環境的適宜性5)、應追求耕地質量上平衡

11、加強土地資源管理

1)要實現土地資源,特別是耕地的供求平衡,使各區域內的耕地總量不減少;

2) 建立土地數量、質量的調查、監測、預警制度

3) 實行土地資源資產化管理

12、我國土地資源的特點:土地型別多種多樣;絕對數量大,人均相對數量少;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林地比重低。後備土地資源有限;農地分佈不均勻森林覆蓋率低;土地質量較差;水土資源不平衡

13、我國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草場退化、亂佔耕地、濫伐森林(瞭解)土地管理的概念:土地管理是國家在一定環境條件下,綜合運用行政、法律、技術、經濟方法,為提高土地生態、經濟、社會利益,維護在社會中佔統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調整土地關係,監督土地利用而進行的計劃、組織、控制等綜合性活動。

14、土地管理的基本內容:地籍管理(基礎)、土地權屬管理(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核心)、土地市場管理(手段)。

第五章

1、土地制度概述

1)土地制度是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土地關係的總和,是關於土地這一基本生產資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則、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規範和制度化體系。它反映著因利用土地而發生的人與人、人與地之間的社會經濟關係。

2)土地制度的形成和發展主要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

2、 我國土地所有制度的特點是:全部土地屬於國家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所有

權不得買賣和非法轉讓。

3、我國現行的土地使用制度包括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和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特點是:土地使用權出讓由政府壟斷經營以便國家巨集觀調控,政府以協議、招標、拍賣的方式將規定了使用期限與用途的土地提供給使用者,使用期滿將土地及地上建築物與其他附著物收回。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則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在使用期內允許其轉讓、出租、抵押及其他經營活動,國家利用價格、稅收等方式對其活動進行調控。

(2)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的特點是:土地屬農民集體所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也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土地產權:指有關土地財產的一切權利的總和。包括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土地租賃權、土地抵押權、土地繼承權、地役權等。

5、土地產權的基本特性:a排他性b土地產權客體必須具備可佔用性和價值性 c土地產權必須經過登記,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並受到法律的保護d土地產權的相對性

6、土地所有權的涵義

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現形式。一定的土地所有權意味著土地所有者在相應的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自由使用和處分土地。或者說,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所擁有的、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和限制的排他性的專有權利。

7、 土地所有權包括內容:土地佔有權、土地使用權、土地收益權、土地處分權

以上四種權能,構成土地所有權的完整結構,它們可以相互結合,也可以相互分離,其中最常見的是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分離。

8、 我國國有土地所有權的惟一主體是國家,客體是國家提供給單位和個人使用

的國有土地。我國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是合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客體是上述使用權主體取得的包承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

9、 土地權屬管理概念:它是國家為合理組織土地利用、調整土地關係而依法對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進行的科學管理。

10、土地權屬管理的任務

1)鞏固、維護和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

2)保護士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臺法權益,調動其合理開發、利用土地和不斷改善土地使用條件的積極性

3)調整土地關係

11、土地所有權包括內容:a依法確認土地權屬b依法管理土地權屬變更c依法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

12、國有土地取得方式:a有償取得方式:出租、出讓、入股b無償取得方式:劃撥、依照法律政策取得

13、土地權屬流轉劃分:a按流轉土地的所有權主體不同可以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流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b按流轉的客體用途不同可以分為農用地流轉、建設用地流轉和未利用地流轉;c按其流轉的層次不同可以分為一級土地使用權流轉、二級土地使用權流轉。

14、土地使用權一級流轉定義:是指土地使用者從土地所有者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權,也稱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取得。

15、土地使用權二級流轉:指土地使用者從其他土地使用者手中取得土地位用權,也稱土地使用權的繼受取得。

16、土地制度是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土地關係的總和,是關於土地這一基本生產資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則、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規範和制度化體系。它反映著因利用土地而發生的人與人、人與地之間的社會經濟關係。

17、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一級流轉是指土地使用者從國家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權(原始取得)。流轉方式: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劃撥

18、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概念:是指市、縣人民政府代表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有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方式。

1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特徵:a出讓主體具有特定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主體是國家,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處分權。b受讓主體廣泛性 c有償性d計劃性

2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基本原則:a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b平等、自願、有償原則c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原則d充分合理有計劃利用土地原則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瞭解)

22、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和掛牌出讓

2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二級流轉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者從其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者手中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2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二級流轉方式主要有:轉讓、出租、抵押

25、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概念: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出讓方式:出售、贈與、繼承、交換

26、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是指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在不同的主體之間的流動和轉移。(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都是瞭解)

27、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方式:轉包、租賃、“四荒”拍賣、承租轉包或返包、轉讓、入股

28、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批准許可權批准,依法給予農村集體

經濟組織和農民補償後將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徵收是保證各項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重要措施。

29、土地徵用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的程式和批准許可權批准,並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補償後,將集體土地使用權收歸國有的行為。(重點掌握兩者區別)

30、土地徵收特徵:a是一種政府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徵地權,但為了保護集體土地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政府不能濫用土地徵收權,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條件行使)b具有補償性c具有強制性

31、徵地補償費的構成:(1)土地補償費 (2)青苗費 (3)安置補助費 (4)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5)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32、徵收土地審批許可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徵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1)基本農田;(2)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 hm2的;(3)其他土地超過70 hm2的。徵收以上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瞭解)

第六章

1、土地利用管理的目標是保障土地可持續利用,不斷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土地肥力

土地肥力是指土地提供或協調植物生長髮育所需水分、養分、空氣、光能和熱量的能力。在農業生產中,土地的肥力狀態制約著土地生產力的高低,具有肥力的土地,才是農業的基本生產資料。肥力是土地(農業土地)的本質屬性和質量標誌。土地肥力包括自然肥力和人工肥力。自然肥力指獨立於人類生產活動之外,而由自然過程給予土地的肥力。人工肥力指由於人類的生產勞動,首先是人類對土地所施予的各項人工措施,如耕作、施肥、修建排灌渠系、營造防護林、改良土壤……而形成的。自然肥力是人工肥力形成的基礎,人工肥力是自然肥力的“加工”,二者結合在一起,綜合地形成經濟肥力。由於經濟肥力是由自然肥力與人工肥力兩者綜合形成的,因此,具有經濟肥力的土地能夠提供較大數量的產品,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們對土地利用集約度的提高,作物產量也不斷得到提高。土地經濟肥力不僅是一個自然範疇,同時又是一個經濟範疇。因為,凝結在其中的人工肥力是人類勞動的產物,而人類勞動是在一定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水平下進行的。在自然肥力和人工肥力中,植物能及時吸收利用的稱有效肥力,不能及時吸收利用的稱潛在肥力。土地肥力狀況主要受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生產關係的影響。土地肥力狀況是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並隨著它的發展而不斷得到改善。其原因是: 1)、伴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科學技術的進步及其在農業上的應用,人們就能更大規模地將勞力、資本投入土地,不斷地提高人工肥力。2)、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有可能將土壤中的營養元素不斷地變為植物能夠直接吸收利用的形態,從而使土壤的有效肥力和作物產量得到提高。

3、在社會生產力發展相對穩定的階段,即生產技術不變的條件下,在同一塊土地上,連續追加投資超過一定限度後,增加的收益就會依次遞減,出現“肥力遞減現象”,其原因是對土地連續追加的投資,由於受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因而

不能及時地轉化為有效肥力和作物產量。當科學技術有重大突破時,土地肥力將會迅速提高,土地收益便以遞增的趨勢增長。

4、土地報酬遞減規律:在技術不變的條件下,一定土地面積上,某一生產要素連續投入,產出會逐漸達到最高點,在此點後的每一單位投入,產出(或邊際產出)將減少,最終成為一個負數,總產量的變化先遞增後遞減。

5、土地報酬三階段分析

(1)基本概念:

總產量TP(total product) :投入一定量生產要素所生產出來的全部產量。 平均產量AP(average product ) :平均每單位要素所生產出來的產量。 AP = TP/LL:變動資源投入量

邊際產量MP(marginal product) :增加一單位要素所增加的產量。 MP = ?TP/ ?L

(2)TP 曲線、AP 曲線和 MP 曲線特徵

TP,AP,MP都是倒U型曲線。即:開始是上升的,分別達到一定點後先後轉為下降。

(3) MP、 AP 和TP關係

MP與TP之間關係: MP>0, TP↑;MP=0, TP最大;MP<0, TP↓

如果連續增加生產要素,在總產量達到最大時,邊際產量曲線與橫軸相交

MP與AP之間關係: 當MP>AP, AP↑; 當MP<AP, AP↓;MP=AP, AP最大,邊際產量曲線與平均產量曲線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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