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監管處的年終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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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處在局黨組和分管局長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四有兩責”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緊緊圍繞“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和總局、區局重點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監管重點, 提升餐飲食品安全水平,為自治區成立70週年慶典創造良好食品安全環境,重點抓了以下工作:

餐飲服務監管處的年終工作總結範文

一、堅持問題導向、掃查風險隱患,夯實監管基礎,全面開展餐飲食品安全監管“三大攻堅行動”(大培訓、大整頓、大督查)

“三大攻堅行動”主要圍繞貫徹落實總局、區局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兩個指導意見”、《量化分級等級提升三年行動規劃》等10個方面展開。大培訓期間成功舉辦培訓班12期,累計培訓旗縣以下監管人員4270名,村級協管員9037名,與2015年同期相比,監管人員受訓人數增長了3倍,協管員首次全員參加培訓。在大整頓、大督查階段對全區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巡查,檢查餐飲單位217987戶次,集中發現和排除各類風險隱患2051個(件),查處違法違規案件1219件,吊銷經營許可證18個。督查了12個盟市,2個單列市的42個旗縣(市區),84個蘇木(鄉鎮)。全區建立餐飲示範街277條,示範店6764家,進一步推動了餐飲行業的健康發展,達到了整頓的工作目的。

通過大培訓做到兩個全覆蓋,對基層監管人員包括村級協管員、資訊員的培訓達到全覆蓋;對全區餐飲服務單位的檢查、排查達到全覆蓋。通過培訓達到兩個提高,使基層監管人員的監管能力得到提高;使餐飲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過培訓落實兩個責任,即監管人員的監管責任和經營者的主體責任。通過大整頓(自查)使餐飲單位的經營行為得到規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通過大督查(評比)督促和推動各地餐飲監管工作,鼓勵先進,樹立樣板,塑造典型,推廣經驗做法,促進全區餐飲食品安全工作。

二、多措並舉,糾建並重,攻堅克難,深入推動全區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提檔升級工作

按照自治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級提升三年規劃實施程序,2016年是提檔升級工作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我們採取多種措施,根據調研情況先後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指南》、《關於嚴格量化等級評定標準保證評定質量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保障質量的前提下,做好提檔升級工作。截至目前,全區共有持證餐飲單位85095家,量化評定餐飲單位78333 家,量化率92%,其中A級8137 家、A級率佔9.5%,B 級36060家、B級率佔42.4%,C 級34136 家、C級率佔40.1%,不超過45%。

與2015年同期相比,A級率增長了86%,B級率增長了19.1%,C級率下降了22.2%,符合三年規劃提升A、B級比例,壓縮C級比例的'總體部署和要求。

三、 認真貫徹落實“一法一條例”,創新監管制度,管控餐飲風險隱患,強化日常監管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和《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結合我區監管工作實際,先後出臺了6項監管制度。

一是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網路訂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網路訂餐服務經營者和網路第三方平臺應當承擔的社會義務、法律責任以及食品加工製作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著力解決網路訂餐誰來管、管什麼、如何管的問題。

目前全國共有5個省(市、自治區)出臺了網路訂餐管理辦法,我區此項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

二是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對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對其經營資質和開辦條件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規範小餐飲的經營和監管。

三是制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清單式”餐飲服務單位內部巡查制度》。要求餐飲單位每天對照規定的檢查內容進行自我檢查,監管部門對其進行定期抽查。從制度上督促企業主動查詢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四是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試行)》。為今後全系統開展重大活動特別是自治區成立70週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教科書”。

五是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和《內蒙古自治區餐飲食品安全督查督辦制度》。將責任約談和督查督辦制度化、規範化。已成為督促基層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工作的有力手段。

四、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整合調整餐飲服務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做好四類場所許可整合工作

2016年,國家對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等四類公共場所監管職能和許可事項整合調整。我處按規定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先後與自治區衛計委聯合對盟市做好此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並對各地“兩證合一”情況開展了督查。截止2016年10月,全區完成了四類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整合工作,對上述四類場所衛生許可證,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家許可,統一監管。順利完成了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兩證合一”。

五、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辦等六部門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兩個監管工作意見”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意見》規定和要求我們與自治區教育廳、旅遊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聯合、聯手、聯動開展了多項整治行動。

一是與自治區旅遊局共同在全區開展了旅遊景區餐飲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檢查活動。先後派出6個督查組對呼倫貝爾、興安盟、錫盟等9個盟市的56個旅遊景點進行餐飲食品安全督查,嚴查無證經營和超範圍經營、超負荷接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問題,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二是在春秋季學校開學期間和中大學聯考期間等重點時段加強對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餐飲的監督檢查。今年與教育廳聯合開展了4次全區學校食品安全大檢查、大排查,發現了問題,提出整改時限,強化了學校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是對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以婚慶宴、升學宴等集體聚餐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餐飲為重點進行嚴查嚴控,發現問題、消除隱患。

四是與監獄的管理局聯合開展了全系統食品安全評價、排程工作,共同召開了聯席會議,促進監獄食堂規範化管理,推動了該系統食品安全工作。

六、落實“兩個指導意見”,加強集體聚餐監管

在開展的 “三大攻堅行動”中,始終把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辦《關於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食堂等餐飲服務業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列為重點工作專案,對一次性舉辦10桌以上集體用餐的社會餐飲、農村牧區集體聚餐和學校食堂、托幼機構、學生小飯桌、工地食堂、旅遊景區飯店、高速公路沿線餐飲和城鄉結合部餐飲食品安全進行了專項檢查、規範整頓,取得了明顯成效。

全區各盟市結合當地實際,先後出臺了農村牧區集體聚餐和“小飯桌”管理辦法。農村牧區集體聚餐開辦者、舉辦者全部實行了申報備案制度。

七、各級聯動、快速響應,全力做好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自治區指導,盟市屬地負責的原則,今年組織、協調、指導圓滿完成了張德江委員長、公安部的部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中央領導在我區考察工作期間的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及自治區人大、政協“兩會”和國際賽事重大活動的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別是在張德江委員長到我區視察前夕,楊鳳屹副局長帶領監管人員和專家對呼和浩特市的餐飲安全進行了歷時1個月的拉網式檢查。

自治區第十次黨的代會期間,我們與呼市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了嚴謹有效的保障方案,集中力量、狠抓落實,確保了黨的代會期間餐飲食品安全沒出任何問題,受到自治區黨委的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