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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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首付款借款合同,一起來看看吧!

首付款借款合同

篇一:首付款借款合同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證件號碼:

乙方為購買甲方所開發專案___________的房屋 號樓 單元 室,因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平等自願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僅限於購買___________的房屋 號樓 單元 室之用,所借款項全部直接用於支付該房屋首付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提供現金用於他途。

二、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分二期償清該筆借款。

第一期:甲方向乙方交房之日( 按甲方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付欠款額的50%即 元。

第二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欠款全部付清。

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有明顯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購買上述房屋相關合同條款等行為或出現喪失還款信譽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收回借款的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提前還款。

四、 保證條款

(一) 乙方所購上述房屋之全款發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二) 乙方購買上述房屋需繳納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收代繳,發票契證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三) 乙方未還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將其所購上述房屋產權交付乙方。

(四) 乙方必須全力配合甲方辦理銀行按揭所需一切手續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償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後乙方逾期未還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項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時計算複利。

六、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自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應按第五天規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承擔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超過30 天,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首付款借款合同

出借方(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還款賬號:         開戶行:

借款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絡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擔保方(簡稱丙方):

身份證:

聯絡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因購房需要,經丙方擔保向甲方申請借款,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購買    樓盤 棟 房,總樓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應付首付款 元(大寫 元),乙方已支付自籌首付款 元(大寫 元),向甲方申請借款 元(大寫 元)。

本借款僅用於乙方支付購買上述房屋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首付款。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借款利息

本協議項下借款免息。

第四條、 擔保

1、本協議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協議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協議確定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5、若甲方按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協議的無效而無效。

第五條、 借款及還款

1、 在乙方按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借款資料、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通過備案且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日內,甲方將借款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須開具等額借款借據。

2、 在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與該筆借款等額的房款,甲方開具等額房款預收房款發票。

3、 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將借款分期償還給甲方。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第一期

年 月 日前

¥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前

¥ 元

第三期

年 月 日前

¥ 元

第四期

年 月 日前

¥ 元

第五期

年 月 日前

¥ 元

備註:

4、 在規定還款期內,乙方可選擇以下還款方式還款:

◆ 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到甲方銷售中心還款;

◆ 以銀行轉賬方式將應還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還款賬號,並向甲方提供銀行進賬單或現金繳款單。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當發生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償還本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有未償還的款項、違約金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1、 乙方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

2、 房屋的產權發生變更的;

3、 乙方中止償還房屋貸款的.;

4、 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5、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的行為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及還款方式進行還款,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時間還款,則視為違約,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20日內的,自本協議規定的還款日起至付清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20日(含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本協議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特別條款

如乙方不能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還清借款的,甲方有權不予交房,並且不承擔由此發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下任何責任。

第九條、 協議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協議自三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協議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約定部分,按《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協議共3頁,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出借方(簽章):     借款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章):

  擔保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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