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委託合同模板彙總9篇

才智咖 人氣:2.65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委託合同模板彙總9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註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月日前提噸。其中: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月日前電匯

年月日前電匯

年月日前電匯

年月日前電匯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 年月日訂立。

一、法律服務範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下列在〔 〕中標有√符號專案的法律事務(以

下簡稱“本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1)刑事訴訟案件。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一審〔 〕,二審〔 〕,

再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二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申請執行〔 〕。

(2)民事訴訟案件。一審〔√〕,二審〔 〕,申請再審〔 〕,申請抗訴〔 〕,申請

執行〔 〕。

(3)行政訴訟案件。聽證〔 〕,申請複議〔 〕,一審〔 〕,二審〔 〕,再審〔 〕,

申請國家賠償〔 〕,申請執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請執行,或者申請撤消仲裁/不予執行〔 〕。

(5)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代理〔 〕。

2、刑事訴訟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幫助/

擔任辯護人。

3、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訴訟/仲裁代理人。

4、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就 事宜/專案提供見證/諮詢/ /法律服務。

二、委託許可權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託許可權為(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處分被代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

〔√〕2、特別授權(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

為,以下為選擇項)代理人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

解,〔√〕接受法律文書送達,〔√〕申請調查取證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

〔 〕3、非訴法律事務委託許可權:。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且委託許可權與本條約定不同的,委託許可權依授權委託書為

準。

三、律師

乙方指派 律師、 律師、律師、

律師為本法律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法律事務的,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

四、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

依法維護甲方權益。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事務的進展情況。4、律師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出具委託書。5、乙方及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6、乙方及律師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及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人洩露;但依法或徵得甲方及其近親屬同意後,可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披露所涉及祕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實合作,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與

本事務有關的情況。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3、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5、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其要求。

六、律師費及其支付(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1、〔√〕甲方委託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

() 元。

律師費支付方式:

〔√〕由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即 日內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每小時人民

幣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律師完成本法律事務所需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籤具《律師用時確認單》。

律師費支付方式:由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預付 元。乙方律師根據服務時間,

以《律師費用清單》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及餘額,並可通知甲方及時補充預付律師費及金額。乙方完成本項法律事務或本合同解除時,雙方結算律師費,多還少補。

3、〔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甲方委託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具體約定為:。

七、其他費用

律師在辦理本項法律事務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並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1、代理活動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差旅費等);2、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等)。

八、利益衝突

乙方及律師應當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變更委託許可權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九、委託事務的完成與合同的有效期限

屬於訴訟/仲裁/代理的,委託法律事務以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撤訴、撤銷案件、終止訴訟/仲裁/執行等方式結案,或者甲方原因單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託法律事務;屬於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託法律事務。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時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師應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甲方存在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及律師正常完成受託法律事務情形的,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和賠償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者《律師費用清單》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承擔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履行違約金按甲方應支付款項每日萬分之二計算至支付之日止。2、乙方及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實際直接損失。

十二、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可以用書面(包括郵件、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送達。

十三、不保證與風險提示

乙方及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本法律事務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甲方在訴訟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並不限於以下幾種風險,甲方應儘量予以避免:1、訴訟或仲裁請求不明確、不具體、不完整會導致承擔不利後果。隨意擴大請求如得不到支援要額外負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請求的增加、變更或者提出反訴、反請求應在許可或指定的期限內完成,否則可能不被審理。2、提供證據應當及時、充分,超過指定的時限提供證據、不提供原始證據、證人不出庭作證、未在指定的時限內申請調取證據或申請鑑定都可能影響證據效力,甚至不被採信。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會導致承擔法律制裁的後果。3、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會導致缺席審理或按自動撤回訴訟或仲裁請求處理。4、不準確提供送達地址造成訴訟或仲裁及相關文書被退回也視為已送達。在委託期間,變更聯

系地點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師的,可能會導致無法及時送達通知及代交法律文書等後果。

5、應在裁決書指定的期限內提出上訴,否則會喪失上訴權。6、申請人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限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會導致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或者支付遲延履行金,還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溫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甲乙雙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約定:

1、乙方如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委託合同、撤銷委託,律師費不予退還、減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十六、生效條件(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1、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

〔 〕2、由甲方實際支付首次付款後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師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十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代表: 代表:

委託合同 篇3

××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食堂委託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一、為向甲方教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三、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於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四、由乙方印製餐券,甲方教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

五、乙方將回收的餐券提交給甲方,甲方於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六、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並須經甲方總務科審查。

七、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八、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時×分至×時×分;中餐×時×分至×時×分;晚餐×時×分至×時×分。

執行部門責任人(簽名)

九、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十一、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十二、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十三、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並依甲方要求,定期進行從業人員體檢。

十四、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十五、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

十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

十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起一年以內。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須在2個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一年。

十八、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委託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關於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資料翻譯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以下翻譯合同。

一、合同內容

1.翻譯服務範圍:乙方負責甲方xx專案的所有宣傳,產品資料的翻譯工作,乙方負責安排專業翻譯人員和外籍校對人員保障翻譯質量。

2.交稿時間:甲,乙雙方根據專案情況商議交稿時間,甲方儘量給足乙方翻譯時間,具體時間按單項交接協議為準。

3.若甲方要求乙方加急翻譯,甲方在原收費基礎上加一倍支付翻譯費,按協議字數計算。每小時要求翻譯超過600字元數,則為加急件。(按電腦工具欄字數統計的"字元數(不計空格)"為準)

4.翻譯型別為:英譯中/中譯英。

5. 字數計算:無論是英文翻譯成中文,還是中文譯成英文,均按電腦工具欄字數統計的"字元數(不計空格)"為準。

6.小件翻譯:不足1000字超過500字按1000字計算,不足500字按1000字費用的50%計算。

7. 筆譯價格(單位:RMB/千字)中譯英

8.校正費用:甲方提供基本合乎翻譯標準的資料,乙方的校正費用為(單位:RMB/千字正後所導致的翻譯糾紛由雙方承擔。

9.翻譯檔案至少達到3000字可由乙方免費排版,低於3000字請由甲方自行排版。

10. 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根據交稿單的內容來統一核算乙方的翻譯費用,每月號匯款到賬。乙方賬戶:開戶行帳號

11.甲方權利與義務

11.1、甲方向乙方提供翻譯資料,作為乙方翻譯的工作內容。

11.2、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文稿已取得版權或許可,文稿中沒有任何容易引起刑事或民事糾紛的內容。文稿中對於不合理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或國際法或國際慣例的服務要求,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11.3、甲方如對乙方譯稿有異議,甲方有權在取稿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免費進行修改、校對,直至甲方滿意為止。稿件滿意度以措辭準確,文句調理清楚,無官方翻譯錯誤為準。

11.4、乙方應儘量避免翻譯的偏差。因乙方翻譯失誤而引起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因甲方提供材料失當導致的翻譯錯誤應有甲方全權承擔,因由乙方自身翻譯失誤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印刷部分經濟責任,並且甲方應當提供與印刷商合作的相關價目詳表。

11.5、 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要求乙方提供已累積翻譯字數,並給予核實。

12. 乙方權利與義務

1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無償提供相關背景資料。

12.2、乙方出於保密起見只負責儲存原文和譯文至發生款項付清為止,此後不得保留譯稿和磁碟。

12.3、不管甲方的商業利潤如何,乙方均有權獲得翻譯費。

12.4、乙方應該根據甲方要求,以下面的任何方式提供交稿檔案:列印稿、電腦光碟、行動硬碟、E-mail。乙方翻譯樣稿所花費的紙質消費應由甲方承擔。

12.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不排除法定假日)提供翻譯稿件,如乙方未能在指定時間完成翻譯任務,甲方有權不支付任何價款,並有權追究因翻譯延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3. 原稿修改與補充:如甲方原稿修改,而需乙方對譯文作相應修改,根據修改程度酌量收取改稿費,或在收取原稿翻譯費後,對修改稿按單價重新計費。如補充翻譯,則另行收費。中止翻譯:如甲方在乙方翻譯過程中,要求中止翻譯,甲方須根據乙方的翻譯進度,按乙方已經翻譯的字數,以協定的單價計算翻譯費給乙方。

14. 交稿方式:乙方可根據具體需要,採取以下交稿方式中的任一種來交稿:列印稿、電腦軟盤、傳真、電子郵件。

15. 版權問題:乙方對於甲方委託檔案內容的版權問題不負責,由甲方負全責. 保密性:乙方遵守翻譯職業道德,對其譯文的保密性負責。

二、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書履行其職責和義務,則視為違約,另一方可以提出質疑並要求對方糾正,若對方不糾正,另一方可以提出經濟賠償或中止合同,賠償金額不少於實際損失額,但在翻譯總費用二倍之內。

2、本合同書中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本合同書與現行法律牴觸之處,按現行法律規定處理。

3、如果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執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甲乙雙方無需負任何責任。

4、如甲方在乙方翻譯過程中,要求中止翻譯,甲方須根據乙方的翻譯進度,按乙方已經翻譯的字數,以協定的單價計算翻譯費給乙方。

5、因乙方原因中止翻譯,乙方必須按已消耗的時間佔雙方協定完成翻譯時間的比例,乘以雙方協定完成翻譯總費用的金額作為對甲方時間損失的賠償。

三、 爭議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四、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本合同在雙方的授權代表正式簽署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為雙方長期合作合同,合同的終止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元,(大寫:)。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年月前支付年度設計費人民幣元,(大寫:)。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以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蓋章)受託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開戶行:開戶行:賬號:賬號:

營業執照號:營業執照號:稅號:稅號:財務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財務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日

委託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 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 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 ;乙方在 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通過xx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xxx)和x建設網(xx)查詢),賬號為: ,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 ,,。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 元(大寫:元)。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終止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 :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煤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清潔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 個人簡歷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備案證明編號:

經紀人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現住址:

乙方:

根據國家新農村建設政策和村的實際情況要求,甲方在蒿子嶺村七組、八組山坡地建新農村房屋。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協商建房事宜並達成協議,特訂如下合同:

一、房屋結構:磚混結構,房屋的建造按設計院圖紙標準實施,房屋面積詳細以實做面積為準。

二、房屋的戶型分A型和B型,A型大約為____平方,B型大約為____平方。

三、房屋建造價格每平方米捌佰元,合計人民幣大約A型___元,B型大約____元。

四、甲方預交乙方建房定金伍萬元(按乙方指定在信用社帳戶交款以交費單為報名號);選房順序按交定金(銀行交費單日期為順序),順序安排房屋。

五、甲、乙雙方自簽訂合同生效後中途不得違約,否則罰違約金壹萬元。

六、乙方義務:

1、乙方在建設房屋中的鋼材、水泥、磚等必須嚴格按設計院圖紙設計購建執行。

2、房屋質量和安全按村與建築房屋承包商簽訂的合同執行。

3、乙方必須保證每戶的前立面鋼磚鑲貼,三樓屋頂坡面彩瓦的安裝,一樓前立面鋁合金安裝,一樓前一層防盜網的安裝(鋁合金、防盜網、鋼磚的價格按市場價中等偏上)。每戶大門一合規格1.8術2.7m價格按市場價中等偏上,二、三樓的窗戶的鋁合金安裝,整個房屋前後落水管的安裝(詳按設計院圖紙的正立面配套設施完工)。

4、乙方負責室外散水、屋面排水、化糞池、暗道排水溝的配套設施。

5、每戶出門與中間水泥硬化路之間,乙方完成彩磚的鋪設,小水溝等設施,每棟樓門前的彩磚必須一線平鋪。

6、房屋交付甲方使用,所有規定乙方完成的專案必須完成,乙方房屋保質期為年(從甲方和村委會驗收之日算起),如因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維修,甲方概不負責,但因甲方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房屋出現重大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退還甲方所交購房款並罰款壹萬元整。

七、甲方入住後必須服從村委會統一管理,不得隨意改變房屋外觀造型結構和房屋前後的公共設施等,甲方購房後五年內不得轉讓給外村人,否則村有權收取土地補償費壹萬伍仟元。八、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自簽訂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首付款伍萬元。

2、乙方建到房屋三層封頂時,甲方必須交房屋總造價的60%(包括首付款在內),未付清60%的農戶按欠款計付乙方銀行借款利率(9釐6計息),從15日後開始計息。

3、乙方交房甲方入住時,房屋拿鑰匙時再交房屋總造價20%(即包括2條在內80%),未交清20%的農戶15天后按銀行借款利率9釐6計算甲方利息。

4、餘款的20%留兩萬元作房屋保證金,交屋的第二年付壹萬元,剩餘第三年不出房屋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交清,其餘資金在甲方入住後次年交清,否則按銀行借款利率收取甲方利息。

5、如願意提前一次性交清房屋款的農戶可享受壹仟元的優惠。

九、甲方需辦理各種房屋證件時,費用自己承擔,村委會協助辦理。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蒿子嶺村委會印章

公證機關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8

委託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為其代理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託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託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託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檔案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託事項在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同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大寫)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託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於甲方原因使委託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託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於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合同 篇9

甲方:安徽省外經集團 (開發建設單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單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德盛廣場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德盛廣場

物業型別:商業綜合體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與緯六路交叉口

建築面積:約26萬平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標準

第二條 物業早期介入階段(即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專案整體交付完畢業主委員會成立止)

1、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為專案的規劃設計提供合理化建議;

2、應甲方要求,參與本物業銷售合同的評審,從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相關修改意見,方便日後管理及控制投資成本的優化建議;

3、從開發商和物業管理的角度,參與水電裝置、暖通裝置等共用設施裝置方案的評審,分析其選料、選型的合理性,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向甲方提供專案所需的各類標識系統,以符合專案交付的需要;

5、應甲方要求參與其他相關物業配套設施的評審,並提供相關合理化建議。

第三條 物業施工階段

1、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及時提供工程整改意見;

2、每月不定期巡視施工現場,並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和工程質量及整改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形成每月巡查報告;

3、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及現狀,跟進各施工專案過程(如土建、機電安裝、智慧化系統、景觀等),進一步提供相關改進建議;

4、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向甲方及時提供樓宇材質保護建議,減少因施工對材質造成的損傷;

5、應甲方要求,參與隱蔽工程驗收、機電裝置安裝除錯,從方便日後使用管理及降低維保成本較低出發,提供相關改良意見

第四條 物業驗收階段

1、組建物業管理處;

2、招聘員工;進行物業管理業務知識和實務操作技能培訓;

3、確定物業管理和服務所達到的標準,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各類方案;

4、協助甲方編制業主手冊;

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掃尾階段的成品保護措施;

6、參與甲方工程管理人員以及銷售人員組成的聯合質量檢查小組,對物業單體工程、綜合工程及共用設施裝置逐項進行初、複驗,並監督施工單位的整改情況;

7、做好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

第五條 物業交付後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事項的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壹拾萬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簽訂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務開辦費。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物業交付後的空置房費用、第一屆業主大會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結算)、物業管理服務收繳率差額部分費用(按每期應收物管費總額第一年為20%,第二年為15%向乙方補齊)差額部分費用補齊時間:在乙方預收年度物管費前一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預收、

第八條 甲方承擔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問題的維護費用,並承擔保修內由於設施裝置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費用。(可向施工單位質保金中收取)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私家財產和報關費)具體標準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鋪)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規定的人行道門前三包的費用);

2、小區公共能耗費按實按月按戶向小區全體業主和使使用者平均分攤交納,控制放分攤能耗由開發建築單位承擔。

第十條 業主應於開發公司發出入住通知書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因業主的原因不能按時入住或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並按規定或約定綜合服務費標準第一年按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

第二年全額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12個月向業主預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 若開發商與業主在銷售合同中未確定由誰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的,則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按本條約定收取物管費。

第十三條 業主拒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可申請禁止該業主轉讓、出租或抵押物業。

第十四條 停車場收費及經營收入分配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收費標準 :按物價稽核部門核准的價格收取費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採取的一系列優惠免費行為,由甲方補貼乙方。

2、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的所有的物業公共部分,共用裝置設施(外立面的廣告)統一由乙方經營。

第十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十六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七條 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費如下:

1、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2、其他有償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另行約定。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八條 甲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銷售前制定《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並作為銷售合同附件與買受人簽訂合約。物業銷售同事,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和《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工作計劃,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應貫徹執行並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物業管理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與小區交付前及時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規定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並進行裝修及配備乙方日常辦公所需的相關裝置(如辦公電腦、印表機、傳真影印機、辦公桌椅、空調、辦公檔案櫃等)。

6、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無法估算,暫不約定,今後在補充協議上約定。

8、小區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環衛部門支付;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時,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催繳工作,如因為產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條件等因素而導致業主不繳的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10、按照國家優秀住宅示範小區標準,製作、安裝各類識別系統(內容由乙方提供); 第十九條 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託對小區交付後的物業進行日常管理;

3、勸阻、制止損害本住宅區公共設施或妨礙物業管理的行為,並對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每12個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支使用情況;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條 乙方應於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將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會所活動場所收費標準,並上牆公佈(另定合同)。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二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 物業單體的共用部位(屋頂、牆體、樓道)

2、 道路市政設施;

3、 環境綠化設施;

4、 其他公共配套設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 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遺留問題的;

2、 因材料質量問題未達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 共用設施裝置未能達到正常使用壽命的;

4、 保修期內進行更新和關鍵部件維修更新的。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承擔維修責任和費用;

2、 委託乙方維修,承擔費用;

3、 及時更新設施裝置或相關部件,重新承擔維保期。

第二十四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由甲乙雙方和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裝置安裝單位的三方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 有關物業銷售方面的資料。

第二十六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制止、舉報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三十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一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 在小區交付前三個月甲方按規定依法無償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包括裝修及必須的辦公裝置)、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基本辦公用具及裝修,產權歸全體業主),並提供安保人員及管理值班人員宿舍、食堂用房及相應的設施裝置(裝置清單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條 協助乙方與施工單位或安裝、供應單位共同訂立三方維保合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標識系統清單由甲方負責製作及安裝;同時提供承諾的配套活動場所,並按正常使用狀態配置裝置。

第三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 根據“蕪湖市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物業買受人在購房時,按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物業買受人代收代繳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由蕪湖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在公共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准,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業主委員會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因公共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需要維修的費用,仍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 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需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應書面要求乙方整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有權利按服務費3‰·月的標準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乙方已履行物業管理前期服務協議的約定義務,造成業主生命及財產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時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2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新聘的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第四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1、2中方式處理:

1、 向蕪湖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