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委託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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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委託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委託合同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購買的委託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購買房屋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房屋狀況:

甲方對購買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範圍:

戶型:

面積: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購買的房屋

參考價(含設施裝置及裝修)人民幣大寫元,x元,其他要求:

第四條委託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委託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派註冊經紀人帶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對房屋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進行核實,並簽署現場看房記錄。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或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經紀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x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進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甲方如實告知,為甲方簽訂買賣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促成買賣合同的訂立;

(三)收取佣金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四)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當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的,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後日內,甲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成交的,應支付違約金元;

(二)甲方未按約支付佣金的,除繼續支付佣金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

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委託合同 篇2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 電話: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在下列第 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聵意見卡》,並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所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聵意見卡》的編號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甲方或當事人準備或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犯罪事實和資訊;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資訊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資訊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其中:

1.律師在偵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親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可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者刑事申訴案件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合同 篇4

甲 方: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將在 建造酒店,為能夠有效採用現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儘快按投入硬體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託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並願意接受委託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託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於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曆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託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採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體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後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後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後,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諮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體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裝置設施配置、裝置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體建設、物資採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於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體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併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並享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裝置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裝置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傢俱、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並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網際網路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託

甲方委託乙方以? 酒店 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並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託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託,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託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體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後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體執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範、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並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並已基本瞭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後,有義務有責任遵照並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體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裝置設施配置、裝置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為利於酒店日後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並提供諮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稽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裝置的配置、安裝、佈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定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範化管理運作軟體;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範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範、接待程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並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並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並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路及遠端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採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並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檔案用表式樣清單;

6.23 提供並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採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並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絡,但採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並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委託合同 篇5

委託方(簡稱甲方):

受託方(簡稱乙方):

甲方現委託乙方為其招聘就業人員,根據合同約定給予乙方相應的招聘工作費用,現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共識: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乙方以甲方名義,按照甲方提交的代招崗位招聘簡章內容,為甲方代招相關人員。

2、對成功通過面試的人員,甲、乙雙方簽訂合格人員確認單。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如實發布代招人員招聘簡章,所需代招人員的崗位要求、薪資待遇重要事項應內容完整、具體以及真實。

2、若代招人員為成功通過面試,甲方可不支付乙方報酬。但乙方為此次代招活動所支付的必要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3、甲方應自行組織與勞動者進行簽訂勞動合同事宜。

4、甲、乙雙方在簽訂合格人員確定單後,當天可按合格確認人員的人數,以每人 壹佰元 人民幣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費用。隨後如代招人員仍在崗工作,按每月每人 壹佰元 人民幣繼續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費用。總共支付 叄個月 ,共 叄佰元 人民幣。

5、甲方通過銀行轉賬或支付現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代招人員招聘簡章中崗位要求、薪資待遇內容,釋出招聘廣告,不得擅自變更甲方的招聘要求。

2、乙方不得故意向應聘人員隱瞞與甲方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如代招人員的崗位工資、保險福利等,以損害甲方利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可以單方撤銷委託,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6

委託人(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廣東海智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事務,特委託乙方的律師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檔案和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

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便利條件,並承擔乙方律師赴市外異地(外市)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須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僅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有限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處理完畢。

第七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委託方: 受託方:廣東xx律師事務所

(簽名蓋章)

簽署日期:

(律所地址: ,電話: )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委託乙方研製裝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1.研製內容:對製藥車間二個一噸發酵罐,二個五噸發酵罐和二個三十噸發酵罐進行溫度自動控制並記錄,六套溫度自動控制裝置安裝在一個控制檯上。

2.技術要求:

(1)冷卻水在溫度______,供氣溫度在______,空氣相對溼度在百分之______條件下要求發酵罐在整個發酵過程自動恆定在規定的溫度中,並提供溫度測量和監視。

(2)控制檯在自動調節的同時設定有手動調節。

(3)控制檯設定有溫度失控極限報警裝置(電鈴和訊號燈)。

(4)控制檯設定有溫度自動記錄和溫度數字顯示作為溫度監視。

3.試製經費: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製經費______萬元。乙方按協議、技術指標及進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獎勵費____元。甲方並同意按每提前一個月另支付協作獎勵費____元,提前二個月為____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遲一個月,倒扣乙方專案費的_____%。

甲方在協議生效後先預付試製經費______%,其餘部分待專案驗收後付清。

4.協作方式:______

乙方在研製過程中,甲方派員參加共同協作試驗。甲方負責提供工藝流程和工藝引數。乙方在控制檯研製完成後到甲方生產現場除錯。

5.試製進度:

控制檯____年年底完成,接著前往生產現場除錯,總進度於____年__月結束。

6.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應退回甲方預付的試製經費,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預付乙方的試製經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爭議及解決爭議的方法:_____

8.雙方負有下列保密義務:_____

9.研製成果歸_____方所有

10.研製工作因無法克服的技術原因而失敗或部分失敗時,責任由____方承擔。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