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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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手房買賣合同四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1、 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1、 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2、 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一、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 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 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二、 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 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四、 甲方將戶口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五、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 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七、 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

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設施裝置相關物品清單等。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二) 國有土地證號為:

(三) 該房屋性質為私有住宅。

(四)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定金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 人民幣(小 寫) 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簽定的購房定金為____________元。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附件一清單裡的內容。

第四條 買方付款方式與期限 (一) 在簽訂本合同時買方向賣方支付購房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 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 由買方向 銀行申請住房貸款人民(小寫)____ ________元(大寫)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整,並由 銀行直接將所貸房款放款給賣方。如銀行實際放貸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買方應在銀行放款當日將差額支付給賣方。

(三) 除首付款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貸款外,剩餘購房款(小寫)_____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時,買方向賣方全部支付結清。

第五條 房屋交付時間

在簽定本合同後銀行確認放貸之日起 個月內,賣方將此房屋交付給買方。

第六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賣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條件。

(二)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時,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三)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結清,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四) 買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賣方支付購房款,如實向貸款銀行申報有關資料,負責完成銀行貸款和有關房屋過戶的工作,賣方提供協助。

第七條 過戶費用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應該繳納的各項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後,若買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15日內將買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買方,但購房定金歸賣方所有。若賣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買方,並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買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返還給買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3 份,買方、賣方、銀行各執一份。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字手印): 買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20 年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縣_____區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萬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納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代理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年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在二手房買賣中,每遇房上漲或下跌,都會出現賣方或買方違約的情況。訴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決合同有效,雙方繼續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則判決違約一方承擔違經責任,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不履行怎麼辦

(一)要求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首先當事人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如對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如沒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有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

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並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於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的金額應相當於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咋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後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後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

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於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後,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三、律師看法

作為長期關注二手房交易的崔新江律師認為,遇到這種情況,守約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最好選擇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不要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理由是:

一般情況下,業主都是以銀行貸款按揭形式從開發商手中購房,之後按月供款還貸。在購房時間不長,銀行貸款未還完情況下,房產都抵押給了銀行。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過種中,業主要贖樓,買家要申請過戶及申請銀行貸款等。在辦理這些事項時,很多情況下是需要原業主的配合。如果原業主不配合,買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過戶的全部程式。

不但如此,在原業主不配合贖樓的情況下,買家就得自行出錢贖樓或找擔保公司贖樓。如果原業主另有債務,極有可能被債權人申請查封。或者原業主真接另找買家,把房屋過戶他人,使買家落空。 二手房交易中手續繁瑣,風險隨時可能發生,加之在辦理交易中不可能每個原業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不建議買家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提示:為了防止業主在房價上漲時毀約或買家在房價下跌時退房,建議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較高的定金或違約金,增加違約成本,違約成本大於或等於房價上漲或下跌的價值時,可避免一方違約情況的發生。

定金只要不超過房價的20%,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