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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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人應提供的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影印件(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頒發的居住證,驗原件留影印件)

(2)、《房地產證》(如房產抵押的,出租人須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影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的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其他有效產權證明指:

A、《建築許可證》、《紅線圖》,驗原件留影印件

B、《購房合同》、付清房款證明,驗原件留影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積、用途不清楚的須另提供《購房合同》或《房地產證》影印件),驗原件留影印件

D、拍賣競得的房屋或法院裁決的房屋須經產權登記

(3)、共有房屋須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境外共有人的證明書須經過公證或認證)

(4)、改變功能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

(6)、臨時建築的房屋出租,須提供相關職能部門批准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驗原件留影印件

(7)、無合法竣工驗收證明的工商業出租屋,須提供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或者經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8)、出租用途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二、承租人(為個人)應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影印件(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頒發的居住證,驗原件留影印件)

(2)、房屋用途為住宅的,居住人為20至49週歲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須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承租人(為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影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境外企業可提供《商業登記證》,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書,留原件

四、委託他人辦理房屋租賃手續,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事項需明確表述(境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五、規範的《房屋租賃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身份證明辦理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一深圳為例

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檔案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及授權委託書。

2、個人

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三)房屋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受託他人代為出租或承租房屋的,受委託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必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五)出租房屋用途為住宅的,須提供出租人與當地計生部門簽訂的《出租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出租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承租人為育齡婦女(20至49歲)的,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均提供原件留影印件)。

(六)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