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買賣合同模板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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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買賣合同模板集合8篇

買賣合同 篇1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一、為保護供需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產品明細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需方公司指定的專案現場

四、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為木箱加防撞襯墊。

六、需方依據工程業主需方對供方產品驗收,為確保產品的質量,元件安裝及現場除錯由供需雙方在專案現場完成。業主方確認後需方驗收通過。

七、結算方式:全額支付供方在收到貨款後20天之內,將產品運輸到指定地點。

八、違約責任:供方在需方指定時間內進行供貨,如到貨又延期或安裝後不能正常執行,供方需雙倍賠償需方並承擔需方的工程延期損失,延期一天按貨款總金額的0.2%進行賠償。 需方在貨到後10個工作日日必須安排供方人員進行安裝除錯,如因需方現場原因致使供方不能及時安裝除錯,供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今就連續性商品交易事宜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將其製造下列內容的商品連續賣給乙方,乙方買進。

商品內容:合成清潔劑、肥皂、牙膏、洗髮精。

第二條貨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貨物的數量為準,乙方於第二個月底前以現金支付。但如獲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內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條乙方若有不支付貨款、支票無法兌現、停止付款或違反本合約條款的情況,則無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貨款債務期限的利益,並需一次付清本合約所規定的一切債務。

第四條本合約不預先訂定期限。

第五條乙方就第一條的產品保證,以甲方所定的批發價銷售,並指導其所屬的零售店亦當以此價格銷售。

前項甲乙雙方,及乙方所屬的零售店間,得另根據甲方所定的條件訂立再銷售價格合約。

第六條乙方的銷售地區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欲於上述地區外銷售,必須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乙方於甲方要求時,為履行本合約的債務,需依照甲方的指定,採取下列一種或同時二種的方式。

(1)推舉甲方同意的連帶保證人。

(2)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並根據事先約定付清款項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3)提供保證金。

(4)寄託有價證券。

(5)乙方的賒帳債權讓轉予甲方。

(6)交付庫存的甲方製品。

第八條乙方違反本合約的條款,或依據第三條債務失去期限的利益,與發生下列的情形時,甲方為顧及其未來。可解除本合約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變化時。

(2)乙方的公司組織上有重大變化時。

第九條若發生與本合約有關的爭執,雙方同意以甲方總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法院。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公司名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案情介紹】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廈為答謝廣大女性的厚愛,舉辦了特定化妝品的試用買賣活動。活動期間,所有女性可以憑證件試用特定品牌的化妝品,試用期間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同日,林女士選用了一套適合於自己面板的化妝品,並與該商廈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規定:林女士所選用的化妝品價值800元,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試用期為20天,自交付化妝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將自己的工作證押在了商廈。3月27日,商廈職工向林女士打電話詢問其是否購買,並告知如若購買應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說化妝品很適合自己的面板,對於是否購買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賬單一份,商廈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認為自己並未表示要購買該化妝品,商廈要求前去付款實在是無稽之談,簡直是強買強賣,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商廈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貨款,均遭拒絕,無奈商廈向法院起訴了林女士。

【審理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於試用買賣合同,合同的試用期為20天。根據《合同法》第171條的規定,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有權決定是否購買該化妝品,而林女士在試用期屆滿時未作是否購買的表示,應當視為購買。因此,商廈要求其付款的行為應受法律保護,法院遂判決林女士向某商廈支付化妝品款800元。

【評析】

本案主要涉及試用買賣的效力問題。

試用買賣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買受人試驗或檢驗標的'物,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條件的買賣。試用買賣實際上是一種附條件的買賣,即只有在買受人經過一定期限內使用並承認購買後,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與某商廈約定,林女士試用價值800元的化妝品,試用期為20天,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所以,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於試用買賣合同。

試用買賣合同有兩個重要特徵:一是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約定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使用標的物是無償的;二是買受人在試用期內試用後,不管是否滿意,都有權拒絕購買而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試用買賣合同的效力在於:出賣人應將標的物交給買受人試用,買受人應當接受並妥善保管、使用標的物,並應於試用期屆滿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購買的決定。在試用買賣合同中,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買受人表示認可標的物之前,買賣合同未生效;只有在買受人認可標的物後,買賣合同才生效。這種認可,完全以買受人自己真實的意願為標準,不受其他條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與商廈之間的試用買賣合同的試用期為“自交付化妝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權在商廈交付化妝品20天內決定是否購買。但是,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沒有作出反應,後經商廈工作人員通知購買也未拒絕。《合同法》第171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因此,應當視為林女士購買該化妝品,林女士與商廈簽訂的買賣合同發生效力,林女士應當承擔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的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並沒有侵犯其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但這不能適用於已生效後的試用買賣合同。試用買賣合同中的買方選擇權僅限於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後,則不再存在這種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義務。在本案中,試用期限屆滿後林女士未退還化妝品,根據法律規定視為購買該化妝品,買賣合同生效,其應當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並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確立的立法宗旨。

買賣合同 篇4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 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彌陀鎮彭嶺組(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佔書明(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 畝。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三十五年(即從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於農林業發展,五年後並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並將當時生

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佔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20xx年x月x日

買賣合同 篇6

開發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購買位於株洲縣 商品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建築面積: m2,購房總價:(大寫) ,已於 年 月 日在株洲縣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下稱產權處)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現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並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產權處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購買甲方商品:

商品名稱 貨號 規格 質地 顏色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

合計金額: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_____________)

備註:甲方預收乙方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尚欠甲方貨款_________元。

第二條 質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由甲乙雙方選擇一種標準,在括號內打√)。

第三條 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 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 )項處理。

(1)申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出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裝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標的物資訊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型別,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買賣標的物

名稱:

規格/型號:

製造商出廠:

數量:

單價:

金額總價:(大寫)____________。

第二條:裝置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裝置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裝置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______日內先行驗收裝置,並在裝置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裝置進行封存。

3、乙方在裝置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裝置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四條:裝置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裝置款後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裝置。

風險提示: 交貨地點

對於“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2、裝置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應在交付裝置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裝置。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五條: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上述裝置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_____%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七條: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八條: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裝置先行驗收合格並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訊、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