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拍賣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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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拍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拍賣合同合集15篇

委託拍賣合同1

委託人: (甲方)

拍賣或變賣人: (乙方)

甲方自願就其屬資產委託乙方拍賣或變賣,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委託拍賣或變賣標的:

關於委託拍賣或變賣標的特別說明:甲方就委託拍賣或變賣標的擁有合法處分權,並保證上述資產不存在抵押擔保的第三方優先權利。

二、委託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本次委託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60日內。

三、拍賣或變賣地點: 或 。由乙方按照便於拍賣或變賣便於移交和過戶的原則進行選擇。

四、拍賣或變賣方式:

有底價(約定價)拍賣或變賣。拍賣或變賣中競買人對拍賣或變賣標的最高應價未達到底價即:《質押典當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價,其應價如與市場情況相吻合,則應價也發生法律效力。

五、拍賣或變賣標的底價為:《質押典當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價。

六、拍賣或變賣成交價款的支付:

乙方應於拍賣或變賣成效之日起 日內,將拍賣或變賣成交價款(扣除甲方應支付的佣金後)轉入甲方指定賬戶。

七、佣金和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1、拍賣或變賣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拍賣或變賣佣金,由乙方從拍賣或變賣成交價款中一次性扣除。拍賣或變賣佣金按照標的成交價 %計算。

2、拍賣或變賣會前因甲方原因撤銷拍賣或變賣標的、中止或終止拍賣或變賣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因拍賣或變賣活動所發生的公告費、資料費、電話費和差旅費等直接費用。

3、委託期內,乙方未組織拍賣或變賣活動或雖組織了拍賣或變賣但未成交的,甲方不承擔乙方因拍賣或變賣活動發生的任何費用。

4、除本合同約定的佣金外,甲方不承但拍賣或變賣成交後涉及拍賣或變賣標的轉移及過戶的任何稅費,甲方在確定拍賣底價(保留價)時已充分考慮此項內容,乙方應在拍賣或變賣公告中特別提示潛在買受人對此予以充分注意。

八、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委託標的權屬的真實性和標的狀況的真實性承擔責任。若甲方未向乙方說明標的瑕疵而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甲方應向買受人賠償損失;

2、甲方在委託期內不得單方再與任何第三方就標的進行交易;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競買人的招商宣傳及競買人的推薦登記工作;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競買人現場展示看樣的持工作;

5、拍賣或變賣成交後,甲方應積極協助買受人做好拍賣或變賣標的移交及產權過戶手續。

委託拍賣合同2

合同編號:拍賣人 : 某某拍賣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託人 :簽訂地點:

委託人自願委託拍賣人拍賣如下標的: ,保留價為人民幣元。另附拍賣標的清單。

委託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並如實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資料和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於年 月日之前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拍賣地點為 。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第四條

佣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託人應當向拍賣人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佣金,支付方式為拍賣人直接在拍賣成交價款中扣除。

第五條

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買受人已向拍賣人付清全部成交價款且未發生任 何爭議,且拍賣標的已經按照約定移交給買受人(不動產類標的以證照變更、產權過戶等手續完結表示移交完畢,辦理過戶手續的費稅由買受人負擔),拍賣人應自上述情形結束之後 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佣金後支付給委託人,如逾期支付,按成交價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拍賣標的撤回與拍賣終止

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或者終止拍賣拍賣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保留價 1 %的違約金。

第七條

拍賣標的不成交的約定

因不可歸責於拍賣人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依然有效,拍賣人應該在上次拍賣底價的基礎上下調%作為新的拍賣底價進行再次拍賣,委託人如撤回拍賣標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原保留價 1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

⑴ 委託人的身份

⑵ 保留價進行保密。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拍賣人接受委託後,委託人不得就同一標的再行與其它拍賣人簽訂委託合同;

2、委託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各拍賣標的;

3、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託人應向買受人提供有關手續,辦理相關手續所發生的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4、競買人蔘加拍賣會應當交納 元保證金,並存入拍賣人在銀行指定賬戶;

5、拍賣成交的,買受人應當將成交價款存入拍賣人在銀行指定賬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鑑定結論與委託人宣告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終止拍賣,並可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拍賣標的未移交拍賣人進行保管的,其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3、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參照該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4、因不可抗力造成拍賣標的損毀、滅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歧義,應按照《拍賣法》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委託人、拍賣人各執一份

附:委託人身份證明

委 託 人 :(簽字或蓋章)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 :

拍 賣 人 :(蓋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 :

委託拍賣合同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人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拍賣人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拍賣物的交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拍賣期限: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拍賣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拍賣人可隨時向委託人要求提供諮詢,委託人不得拒絕。

2、委託人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拍賣人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3、委託人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拍賣人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委託人負責。

4、委託人應向拍賣人預付受理費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拍賣人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5、委託人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向拍賣人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拍賣人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6、拍賣人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7、拍賣人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委託人;確因拍賣人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拍賣人負賠償責任。

8、拍賣過程結束,拍賣人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於7日內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委託人,不得延誤。

9、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委託人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10、拍賣成交後,由拍賣人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拍賣合同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拍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願意委託乙方依法拍賣下列物品:

序號

名稱

規格

數量

質量

用途

佔用狀況

存放地點

第二條拍賣方式

採用第()種方式拍賣:

(1)估低價拍賣;(2)估高價拍賣;(3)無估價拍賣;(4)標賣

第三條拍賣物保留價格

第四條佣金和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賣成交的,甲方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

拍賣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於對拍賣物進行評估、鑑定、保管和圖錄等費用開支,以及雙方確定的___開支需支付的費用__元。

第五條價款結算

拍賣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之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佣金)以____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拍賣期限

乙方承諾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在___________舉行拍賣會,對甲方委託拍賣物進行拍賣。

第七條拍賣物的交付

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將上述拍賣物交付給乙方,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因交會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由_____承擔。拍賣物交付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有關拍賣程式中止和終結的問題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第76條、77條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違約責任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保留價的_____%支會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其他需要約定的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拍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委託拍賣合同5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地點:

委託合同委託人(甲方)

拍賣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拍賣標的

(一)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依法拍賣如下拍賣標的:,〔見《委託拍賣標的清單》(附件1)〕。

(二)甲方保證委託拍賣標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等資料〔見《委託方交予拍賣方的證明材料》(附件2)〕。甲方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一)拍賣標的的保留價由甲方確定後填寫(見附件1)。

(二)保留價需變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條拍賣標的的鑑定、評估

(一)拍賣標的需要鑑定的,按下列第項方式鑑定。

1.由乙方自行鑑定。

2.委託其他機構鑑定,鑑定費用由方承擔。

(二)拍賣標的需要評估的,由方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拍賣期限及地點

乙方於年月日之前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五條拍賣標的的保管

(一)雙方約定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拍賣標的交給乙方,並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二)保管地點:。

(三)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於拍賣活動結束之日起日內取回拍賣標的。

第六條拍賣標的的展示

(一)乙方應於拍賣會舉行日前日展示拍賣標的。

(二)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應在拍賣標的展示期前將拍賣標的狀況製作清單、圖片和實物小樣等封樣資料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拍賣成交標的的交付

(一)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買受人款項後日內憑乙方的有效憑證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二)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價款後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第八條佣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賣成交,委託方按照成交價%向拍賣人支付拍賣佣金。拍賣未成交的拍委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因拍賣產生的實際費用。

第九條、拍賣成交價款的支付

拍賣成交後,在買受人交齊價款,委託人和買受人產權過戶或成交標的交付手續辦理完畢日內,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將扣除佣金和費用後的成交價款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

(一)因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執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五、六項履行。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對保密事項的約定:。

第十二條保險

雙方對保險事項的約定:。

(一)甲方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

(二)拍賣開始前,甲方有權撤回委託,但撤回時應向乙方支付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予以賠償。

(三)委託拍賣標的鑑定或評估的結論與本合同約定不相符時,乙方有權要求變更。甲方不同意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

(四)拍賣會現場競價達不到保留價時,甲方可降低保留價繼續拍賣。

(五)拍賣流拍後,甲方可連續變更保留價再次拍賣或者撤回委託。

(六)本合同終止前,甲方不得將本合同所載標的另行委託他人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否則需承擔乙方損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並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

(八)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拍賣標的委託他人拍賣;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不得低於拍賣保留價成交。

(九)當拍賣活動或委託拍賣標的出現法定中止情形時,乙方應當中止拍賣。中止事由消失後,可以恢復拍賣,拍賣時間和期限另行約定。

(十)拍賣成交的,乙方應在拍賣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及相關事項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取回拍賣標的的,應向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保管費,保管費為每日元;逾期日,乙方有權提存。

(二)拍賣成交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給買受人的拍賣標的與拍賣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約定的佣金,並承擔買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賠償金額:。

(四)乙方低於拍賣標的保留價成交的,應補足成交價與保留價之間的差額,並按下列方式處理:。

(五)拍賣成交後,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違約金。

(七)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

3.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份。

委託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

附件1

委託拍賣標的清單

年月日

委託人(蓋章、簽名)

委託拍賣合同6

委託人(甲方) 拍賣人(乙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傳真: 聯絡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意委託乙方依法拍賣下列物品:

┌──┬─────────┬───┬──┬──┬───┬───────┬────────┐

│序號│名稱 │規格 │數量│質量│用途 │佔用狀況 │存放地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拍賣方式

採用第( )種方式拍賣:

(1)估低價拍賣;(2)估高價拍賣;(3)無估價拍賣;(4)標賣

第三條 拍賣物保留價格

第四條 佣金和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賣成交的,甲方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

拍賣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於對拍賣物進行評估、鑑定、保管和圖錄等費用開支,以及雙方確定的 開支需支付的費用 元。

第五條 價款結算

拍賣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之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佣金)以 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拍賣期限

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前在 舉行拍賣會,對甲方委託拍賣物進行拍賣。

第七條 拍賣物的交付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上述拍賣物交付給乙方,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 ,因交會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由 承擔。拍賣物交付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有關拍賣程式中止和終結的問題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第76條、77條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違約責任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保留價的 %支會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條款

附件:(略)

委託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拍賣合同7

委託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拍賣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委託人(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拍賣人(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 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五、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拍賣程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檔案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拍賣人(簽字蓋章)

委託拍賣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深圳市動產拍賣暫行規定》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供有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2.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深圳市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和二十條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5.根據《深圳市動產拍賣收費規定》,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6.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7.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8.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9.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10.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深圳市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四十二條、四十三條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委託人(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拍賣人(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拍賣合同9

委 託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拍 賣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

他有關規定,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及保留價(附拍賣標的清單,拍賣標的權屬證

明檔案)

第二條 權屬及瑕疵

甲方保證對本合同項下委託拍賣標的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本合

同簽署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拍賣標的的詳細清單及詳細資料以及合

法、有效的權屬證明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如實向乙方告知拍賣標

的存在的瑕疵。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保管

拍賣標的由 方保管。

若雙方約定由乙方代為保管,則甲方應自本合同簽署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日內將上述拍賣物品交付乙方。如未成交,則由乙方在拍賣會結束後

次日起 日內移交回甲方。因交付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

由方承擔;乙方代為保管期間發生的保管費用由__方

承擔。

交付方式:

第四條 拍賣方式

本次拍賣會原則上採取增價拍賣方式,乙方可在拍賣進行中,由

拍賣師根據標的及現場情況調整拍賣方式。

第五條 競買保證金及收取

1.競買保證金按拍賣標的保留底價%以下的比例由

____方向競買人收取。

2.拍賣標的如未成交,收取競買保證金的一方在拍賣會結束後 個

工作日內將競買保證金退還予競買人(不計利息)。

第六條 拍賣會時間、地點 交付地點:

拍賣會時間:(如確因其他原因需改變拍賣會時間、地點的,雙方另行協商)

第七條 拍賣成交價款結算及成交標的移交

1.拍賣成交後,由 方向買受人收取拍賣成交價款。

(1)買受人將拍賣成交價款付清後,由方向買受

人移交拍賣成交標的。

(2)買受人付清拍賣成交價款後,乙方向買受人出具《拍賣成

交確認書》; 向買受人提供拍賣標的相關權屬證明,甲方協

助買受人辦理權屬變更登記,乙方予以配合。

2.拍賣成交價款由乙方負責收取的,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成交

價款並在權屬登記機關同意受理權屬變更登記後的個工作拍賣會地點:日內,乙方向甲方轉交拍賣成交價款。

3.如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

的同時或甲方從買受人處收到全部成交價款時,甲方應同時向買受人移交拍賣標的。 如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則在買受人向甲方或乙方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的同時,乙方即可向買受人移交拍賣標的。

4.權屬變更中所發生的各項稅費,執行下列項

①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 ②由買受人全部承擔

5.成交標的移交之前的各項欠費,執行下列項

①由甲方全部承擔 ②由買受人全部承擔(須明確數額)

第八條 拍賣佣金及支付方式

1.拍賣成交且買受人支付拍賣成交價款後的 個工

作日內,甲方按下列 項向拍賣人支付佣金。

①按拍賣成交額的 %;

②在保留底價之內 %,成交價超出保留價部分按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拍賣標的的瑕疵未加說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

向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乙方未履行瑕疵告知義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拍賣標的在保管期限內因保管不當出現毀損、丟失等情況,由

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拍賣合同生效後,由甲方保管的拍賣標的如出現毀損、丟失、涉

訴等情況導致的拍賣不能正常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乙方為拍賣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拍賣中止或終止的,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拍賣中止或終止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雙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確定後,作為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優先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時間: 年月日簽訂時間: 年月日

附件一:拍賣標的清單(原件或影印件)

附件二:拍賣標的權屬證明(原件或影印件)

委託拍賣合同10

委託人:

拍賣人: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年九月

使用說明

1.此合同文字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拍賣企業接受的拍賣委託業務。

2.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此文字各項條款。

3.“(1)、(2)……”後的內容為選擇適用內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以雙方認可的方式進行選擇。

4.填寫《拍賣標的清單》務必註明各項內容的單位。

5.爭議解決方式條款中“仲裁”、“訴訟”只能選擇其一,並且仲裁條款應寫明選擇的仲裁機構。

6.當事人不得以保密約定的事項對抗國家行政、司法機關代表國家依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7.若對文字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可另附附件,附件為此文字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委託拍賣合同

委託人:

拍賣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

委託人自願委託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拍賣標的清單》)委託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並根據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說明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評估鑑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託評估,評估費用由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鑑定的,可以(1)自行鑑定(2)委託鑑定,鑑定費用由承擔。鑑定結論與委託人宣告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於年月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轉移)買受人,委託人應於年月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交付方式為,交付後保管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佣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託人應在交割之日起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佣金,支付方式為。

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

第六條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交割之日起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託人,支付方式為。

第七條拍賣標的的撤回與撤除

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標的。

委託人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

拍賣人有確切證據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有權撤除該標的,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託人宣告不一致的;

2.拍賣標的存在委託人未宣告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條拍賣標的未售出的約定

因未成交或買受人未按約定交割等不可歸責於拍賣人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售出的,委託人與拍賣人可以(1)續簽合同(2)解除合同。

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委託人應在接到拍賣人通知之日起日內領回拍賣標的,超過期限未領回的,。

第九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對委託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進行保密。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委託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各拍賣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也不得低於保留價拍賣各標的。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託其他人進行拍賣。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參照該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拍賣人沒有確切證據撤除拍賣標的的,應承擔以下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

(1)協商解決;

(2)由調解解決;

(3)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4)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未盡事宜,可依照拍賣規則。拍賣規則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證照號碼:

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e-mail: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拍賣人:(蓋章)

證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e-mail: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拍賣合同11

委託人: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

委託人自願委託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二拍賣標的清單):_________。

委託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並根據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有關證和資料(詳見附件一),說明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於本合同有效期內在_________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三條拍賣標的交付(轉移)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轉移)買受人,委託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後保管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佣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_________%的擁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

第五條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標的物完全轉移買受人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支付給委託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第六條拍賣標的的撤回

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第七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託人的_________進行保密(1、身份:2、保留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該參照該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

第九條其他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 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止。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可依照拍賣規則。拍賣規則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拍賣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各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拍賣合同12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願就下述拍賣標的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保留價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 存放地_________

(多項拍賣標的委託可附頁)

第二條拍賣的時間:_______________ 拍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拍賣標的交付(轉移)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轉移)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拍賣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應保證對委託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外分權、真實地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資料(對國家限制轉讓的物品還應提交合法的轉讓審批、許可手續)和諮詢。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諮詢不真實或無效的,乙方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可以自選確定亦可以與乙方協商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乙方不行以低於保留價的價格出售該標的,因此而造成拍賣標的的不成交,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標的的估價、鑑定、保管、運輸、保險、公告、展示、圖錄等項費用開支。拍賣結束後,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還少補。屬於《拍賣法》第九條規定的物品,拍賣成交的,乙方退還受理費;未成交的,從《拍賣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甲方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預付受理費不退還;拍賣開始後,拍賣標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應按拍賣成交價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以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劃取。

五、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方式交付(成交)或取回(未成交)委託的拍賣標的,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交納滯留保管費。

六、需要徵稅的拍賣標的,其稅金由甲方交付。經協商同意,稅金亦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七、甲方應主動、積極地協助乙方和買受人依法辦理拍賣標的的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拍賣標的的權利不能實際轉移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八、乙方應對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保密,應根據甲方要求對其身份予以保密。因乙方失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乙方應對其暫管的拍賣標的負責,並適時將拍賣標的的變動情況告知甲方;確因乙方過失造成拍賣標的損失、滅失的,乙方負賠償責任。

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託他人拍賣或銷售本合同業已委託的拍賣標的,否則,乙方應負責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拍賣結束,乙方應在收齊應收款項後,於七個工作日內通過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將拍賣應得價款一次全部付給甲方。如有延誤,甲方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索取滯納金。有關拍賣程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經_________後生效。全同一旦生效,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拍賣保留價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拍賣人(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員: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年___月____日

委託拍賣合同13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委託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折賣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3.委託人提出的保留價。

4.拍賣的時間和地點。

5.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6.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違約責任。

9.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格式:

委託拍賣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 電話:

住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拍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就下述物品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包裝:

6.存放地點: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

第四條 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拍賣地點: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當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 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五、拍賣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拍賣成交價5%的佣金,該款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中直接扣除;拍賣未成交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拍賣費用 元。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妥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繳。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八條 有關拍賣程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拍賣法》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九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雙方同意由x x仲裁委員令仲裁。

第十條 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白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檔案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1.

2.

3.

4.

委託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拍賣合同14

委託人:____

工作單位:_____

身份證:_____

聯絡電話:_____

聯絡地址:__

受託人:__

工作單位:__

身份證:__

聯絡電話:__

聯絡地址:_____

委託事項:

委託人__是本次__拍賣人及拍賣成功後的產權所有人,因工作時間與拍賣時間衝突,不能親自辦理該房產的拍賣及相關手續,故委託__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如下事項:

1、在符合拍賣法規的前提下,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與拍賣相關的所有手續;

2、代為到拍賣點進行該房的拍賣;

3、如果拍賣成功,則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此房產權轉移、過戶等相關事宜;

4、如果拍賣成功,代為辦理與出售此房相關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暖氣、公共維修基金等交割手續;

5、如果拍賣成功,代為支付相關拍賣款項;

受託人在上述委託範圍內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和所簽署的一切檔案我們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日起至上述委託事宜辦完為止。

代理人有轉委託權,且能轉委託權給其指定人員。

委託人:____

受託人:____

委託拍賣合同15

合同編號:

委託人:

拍賣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託人自願委託拍賣人拍賣如下標的:

委託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並根據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有關證明和資料,說明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1、拍賣人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對本合同所載明的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2、拍賣地點: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保留價及約定

1、委託標的物估價為 ,保留價為

2、其它約定: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方式及其時間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雙方約定依照以下第 種方式及時間交付(轉移)標的物:

1、由委託人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2、由拍賣人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委託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物實物和產權轉移手續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交付方式為,交付後保管費用。

第五條 佣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後,委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 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 %的佣金,支付方式為。

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拍賣人組織拍賣活動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直接費用)。

第六條 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拍賣人應在交割之日起 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託人;

2、分期支付:第一次為買受人在拍賣成交 日內向拍賣人支付 元;第二次為買受人從拍賣成交日的次日起 天內向拍賣人支付 元;尾款於 年 月 日 時前交接標的物實物和產權轉移手續的同時付清。

拍賣人在每次收到成交款的 日內支付給委託人。

第七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與撤除

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標的,委託人撤回拍賣標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組織拍賣活動已發生的實際費用(含競買人誤工費、交通食宿費)。

拍賣人在拍賣開始前有確切證據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有權撤除該標的,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託人宣告不一致的;

2、拍賣標的存在委託人未宣告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條 拍賣標的未售出的約定

因未成交或買受人未按約定交割等不可歸責於拍賣人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售出的,委託人與拍賣人約定。

第九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託人的身份及保留價進行保密。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委託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各拍賣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也不得低於保留價拍賣本合同委託的標的。

3、委託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託其它拍賣單位進行拍賣,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參照標的物估價 %予以賠償。

2、拍賣人或委託人沒有確切證據撤除拍賣標的,應承擔以下責任:無權向對方收取已發生的所有費用,並向對方支付標的物估價 %違約金。

3、拍賣人每有一次不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和數額向委託人付款的,無權向委託人收取佣金,並向委託人支付拍賣標的物成交價 %的違約金。

4、委託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移交標的物實物和產權轉讓手續的,向拍賣人支付拍賣標的成交價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達成如下協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經委託人和拍賣人簽字蓋章後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雙方各執 份,拍賣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一份。

委 託 人:

拍 賣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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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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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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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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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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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