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租房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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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是指租賃合同期限雖未屆滿,但出現法定或約定情事,而由當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賃合同也因此而消滅。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終止租房合同樣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終止租房合同樣本

終止租房合同樣本

甲方:***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依(200 )***號仲裁書,已成為***路***號***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於***年***月***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年***月***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絡上,故***年***月至***年***月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    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處,且***尚有***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元押金。

4、雙方定於***年***月***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簽約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擴充套件知識-出租人主張解除合同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租賃物的性質使用、收益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這裡的條件是:承租人未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無正當理由;承租人主張的何種理由方能構成“正當理由”,不易作出一個嚴格的標準,應視當事人自身的狀況而依誠信原則為判斷,如承租人因失業而不能支付房屋租金,雖然並非不可以借債以償還租金,然而終究過分艱難,因此,此時認為其無正當理由,而強令支付租金,否則即解除合同,實有落井下石之嫌,不值提倡。

(4)出租人已另行定出合理期限,但在該期限內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不過定出合理期限不是出租人主張解除合同的必要前提,因法律規定是以“可以”表述的,說明出租人對此有選擇權,因此也可以不定出期限而直接要求承租人支付;前述種種解除理由為法定理由,出租人事先不必另行通知或定出延緩期限,即可直接解除合同,不論是定期合同還是不定期合同,對此均無影響。而且這種解除對出租人一方而言,是一種權利,出租人既可以解除也可以不解除,承租人無權干涉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