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樓房買賣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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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二手樓房買賣合同範本,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二手樓房買賣合同範本

二手樓房買賣合同範本<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2>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___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後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在房屋過戶後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後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 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 約 須 知

一、本契約適用於存量房屋買賣立契。

二、請用鋼筆、毛筆等不易退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三、本契約的任何塗改,均由甲乙雙方在塗改處簽章確認。

四、在“□ 中打“√ ”表示選中,打“× ”表示不選中。除違 約責任可以複選中外,其他均為單選中。

五、本契約條款空白處由買賣雙方商定填寫。

六、請仔細斟酌第六條和第八條的具體涵義,採取相應措施,以 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七、請仔細閱讀面積誤差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以免引發糾紛。

八、甲乙雙方通過中介公司成交的,務必如實籤填附記欄內容, 以切實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以上須知,請仔細閱讀,以切實保證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xx 房地產買賣契約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附記人 中介機構: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 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坐落於 市 區 路 號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共有權證號碼: 房屋權利來源: 房屋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土地面積: 平方米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取得方法:□劃撥 □出讓 □其它: 土地使用總年限 年,尚餘 年。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 大寫 萬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 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 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 :大寫 萬元 ,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 年 月 日前現金支付房款 萬元 ¥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餘款 萬元 ¥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 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其它: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雙方定於 年 月 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戶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 □ 其它: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定,雖然房屋所有權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附書面同意材料。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 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其它: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 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 □ 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起。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 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 □ 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 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 提交鹽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未果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