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承包合同書

才智咖 人氣:2.44W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礦山承包合同書

礦山承包合同書一

合同編號: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

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________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年以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

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

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

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

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

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

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份;

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份;_

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

在會審後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

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

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

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

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

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

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

(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

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

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

方承擔。

8.指派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

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

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

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

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

土建工程__年;安裝工程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

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

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

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

的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萬元;

鑿井措施費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

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

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

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

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

之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

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銀

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日內審查

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

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

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

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

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

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

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

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

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

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

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

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

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

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

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

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

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

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

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

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

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

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

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

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

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

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

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

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

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

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礦山承包合同書二

甲 方:xx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xx礦區花崗岩荒料開採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採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於xx縣xx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採。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採、取料要求:

1、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並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採質量:荒料的開採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裝置如數歸還,並保證該裝置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採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裝置安置,將電纜接至開採工作區附近並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採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採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裝置配套等的採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並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採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採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採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採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採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採面積計價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採、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採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並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後,於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採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採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山承包合同書三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7.3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