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給公司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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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給公司借款合同

【1】:個人給公司借款合同

簽訂日期:20xx年4月19日

貸款方:XXXX 身份證號:XXXX

借款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營業執照號:XXXX

借款方為進行公司經營,向貸款方申請借款,貸款方也已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公司經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貳拾萬元整(¥:200000.00)。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 無息提供。

第四條:借款日期: 20xx年04月19日, 20xx年06月之前還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還借款 。

2、還款方式: 現金 。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簽字)

  地 址:XXXX

  電話號碼:XXXX

  借款方: XXXX(簽章)

  代表人: (簽字)

  地 址:XXXX

  電話號碼:XXXX

【2】:個人給公司借款合同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3】:個人給公司借款合同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出借方自願出借人民幣 元整(¥ )用於借款方生產經營。實際借款金額及日期以附件收條所註明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變化,年利率為。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將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或匯款至借款方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若出借方在合同到期後,且借款方通知其收回本金卻未及時收回借款本金的情況下,即視為出借方有意繼續出借資金,執行本合同相關條例,本合同將自動續簽一年。

第五條 還款與利息

借款方償還本金與利息支付可選擇如下 方案:

1) 借款方按月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計算如下: 月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2 每月最後一天為利息支付日,借款方於借款到期當天借款方償還本金並支付當月利息。

2) 借款方於合同到期當天一次性還本付息。

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借款年限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為借款方生產經營所得

第七條 關於撤資

1、 若借款合同到期

借款雙方無意續簽本合同的,出借方有權無償提前收回本金、取得當期應得借款利息。

2、 若借款合同未到期

出借方需提前收回本金的,出借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借款方,自通知發出當期至約定之日期間利息清零無需支付。約定之日借款方償還借款本金。

? 出借方需提前收回本金,且不能提前通知借款方,借款方只需償還本金,且出借方需賠償借款方借款金額0.3%的違約金與此舉給借款方生產經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 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第十一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法人代表: 出借人(簽字):身份證號: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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